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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晚自习值班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2-03-14   信息来源:外语学院  浏览次数:2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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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教师请晚自习开始之前到达值班地点,具体时间执行学校春、秋季作息时间安排即:春季51930(晚730930),秋季101430(晚700900)。

2、值班教师请逐个教室检查每个班级实到和应到晚自习的人数,填写《外语学院晚自习情况统计表》。

3、各班因去北外进修、上公选课、辅修课或其他课程者已经做好统计,请值班教师核对应到学生人数。如有临时请假者以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为准,并在《情况统计表》中加以备注。

4、值班教师有义务给学生解疑答惑,辅导学生的学习。

5、值班期间应认真做好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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