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校《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三批)录取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三批)录取工作。
二、复试组织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复试(第三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教育学院教学办。学院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进行专业面试。
三、复试流程
时间 |
类别 |
内容 |
4月28日 (周五) |
考生报到 |
报到时间:下午14:00-16:00 报到地点: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教育楼208 注: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持相应材料报到。(相应材料查看附件) |
4月29日 (周六) |
综合面试 |
复试时间:上午8:00-10:30 复试地点:西藏民族大学秦汉校区教育楼209 |
梵文面试 |
复试时间:10:40-12:30 |
附件:
审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1.政审表:(所在学校、社区、乡镇的公章均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
(1)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非全日制考生需提供三方协议或单位证明原件(必须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复试承诺书:复试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字。(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6.其他要求:
(1)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需提供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若遗失身份证,需出具公安部门证明原件。若遗失学位证、毕业证,需现场出示学信网证明。
(4)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补充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初试成绩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注意: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上须考生本人现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按手印;复试不收费。
四、其他
1、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保密、监督、复议等其他工作,严格《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2、本细则由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