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财务报销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9-05 点击数:28456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
根据学校9月5日预算执行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现就新学期财务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本年度1-8月份未办理报销的相关费用,务必在9月25日前将相关报销资料提交至财务处。
(二)我处将通过OA系统下发《催款通知单》及具体要求,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并督促本单位公务借款人员务必于9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或交款核销个人借款。
(三)请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核对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本年度各类经费报销工作,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突击报账。
(四)对2023年1月1日前发生的票据,我处不再受理。
财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