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科岗位由出纳、核算、稽核三部分组成。
出 纳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妥善保管库存现金、电汇单等票据、银行预留印鉴中个人名章等,确保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2、严格执行会计处理程序,凭会计核算人员审核编制签章的记账凭证收付款项,款项收付前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一般性复核,如有疑问及时向会计核算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等反映。
3、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配合稽核人员定期、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日记账与总账核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会计核算
4、具体负责收支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成本费用核算、总账报表等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5、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财经法纪、财会规章制度,遵照《账务处理程序》、《电算化操作规程》,认真审核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合法合理性、准确完整性,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打印记账凭证。
6、严格遵守各项收支审批程序,按批准的预算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规定的收支范围、标准办理,并及时催报借款,对超出预算、超出标准和涉及大额款项收付的业务及时请示。
7、会计处理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8、涉及固定资产的业务,必须根据资产管理科记账单,方可办理报账手续,并及时与资产管理科对账,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9、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据以及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中个人名章等。
10、会计核算主管人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已由稽核人员复核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再复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负责月末结账、指标统计、往来款核销和账簿、报表打印输出;负责年末结账,设置、调整所有账务科目、部门项目指标、报表格式。
稽 核
11、严格遵循各项财经法纪、财会制度,复核机内记账凭证、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准确完整性,记账凭证所用科目的正确性,金额的准确性,摘要适当性,与原始凭证相符性。将稽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定期移送综合管理科。
12、根据财务预算、收支计划等,复核各项财务收支业务,检查手续完备性,业务合理性。
13、检查确认电算化系统输出的账簿、报表。
14、根据日记账及总账,定期、不定期监督盘点库存现金,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复核检查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性。
15、检查内部牵制制度的运行,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16、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学校各职能机构和下属机构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订、实施学校的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统计资料,对学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事业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3、会同学校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核算制度。
4、拟订学校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组织编制、审议、平衡预算草案,经学校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6、组织下达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分配方案,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批复后,将各部门经费指标下达会计核算科执行;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7、对预算执行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在年度中期集中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下达会计核算科执行。
8、负责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住房补贴等的管理工作。
9、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收费项目、期限、标准组织实施学生收费,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提供学生的交、退费情况信息,积极清理学生欠费,保证学院收入按时足额到位。2、定期整理装订核销收费票据,及时向会计核算科提供收费分类汇总表;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对变动或增加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时进行申报和系统设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3、根据学工处的书面通知,审核拨付、发放特困生补助、学生奖、助学金等;与学工处助学办公室协同合作,组织办理、审核发放助学贷款。
4、将稽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催收、保管已装订成册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打印输出或手工填制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预算、决算资料,会计电算化系统软件程序、以及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等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完整、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防毁损、散失、泄密。
5、负责全处日常文件收发、登记、保管,各项财经法纪、财会制度汇编,报刊、业务学习资料的征订,办公用品的领购、发放,信函邮件的收发。
6、管理全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负责全处使用学院车辆的登记管理。
7、妥善保管财务资产管理处公章,负责收据、发票等票据的印制、申领、验收、保管、盖章、领用等工作。
8、负责全院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申领、年检,组织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聘申报等工作。
9、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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