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加快执行2015-2016存量资金的重要通知
来源/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07 点击数:51404
各学院、校直部门:
根据6月3日专项资金执行检查督促会上,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及7月9日存量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请2015-2016年各存量资金使用单位在开学初加快存量资金执行进度,于9月20日前完成报账工作。在截止时间仍未完成的,我处将对未执行完毕的项目经费调整学校统筹使用并向整改专班通报情况。
根据6月3日专项资金执行检查督促会上,学校领导指示精神及7月9日存量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请2015-2016年各存量资金使用单位在开学初加快存量资金执行进度,于9月20日前完成报账工作。在截止时间仍未完成的,我处将对未执行完毕的项目经费调整学校统筹使用并向整改专班通报情况。
财务处
2019年8月29日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