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科
来源/作者:财务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1-04-20 点击数:5408
会计核算科岗位由出纳、核算、稽核三部分组成。
出 纳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银行结算规章,妥善保管库存现金、银行预留印鉴,个人名章等,确保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2.严格执行会计处理程序,根据已复核并签章后的记账凭证办理各类款项收付,款项收付前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一般性复核,如有疑问及时向会计核算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等反映;
3.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配合稽核人员定期、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日记账与总账核对,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4.熟悉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按时申报用款额度;
5.负责各类银行账户管理,根据业务需要办理账户的开设和注销工作;
6.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和传递工作,并将已装订完毕的会计档案及时移交综合管理科。
7.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
1.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财经制度,按照账务处理程序,认真审核业务单据、票据的真实性、合法合理性、准确完整性,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打印记账凭证。
2.负责学校各项收支核算,资金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成本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3.严格遵守各项收支审批程序,按批准的预算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规定的收支范围、标准办理核算业务,及时催报借款,对超出预算、超出标准和涉及大额款项收付的业务及时审批;
4.负责编报部门决算报表、政府会计报表等相关报表,及时打印和装订各类明细账、总账及相关报表;
5.会计核算主管人员负责对输入系统的已由稽核人员复核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再复核、记账;负责月末结账、指标统计、往来款核销、报表生成、打印输出;负责年末结账,设置、调整所有账务科目、部门项目指标、报表格式;
6.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处理流程办理报账业务,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对账,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7.负责按月将稽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依序整理完成后交综合管理科装订存档;
8.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并依据反馈意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9.正风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违规做账,做人情账;
10.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 核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学校的有关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类会计稽核业务;
2、熟悉各科目核算内容、要求、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记账(预算)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完整性,记账(预算)凭证所用科目的正确性,金额的准确性,摘要适当性,与原始凭证相符性等;
3.将稽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完整移交出纳人员进行款项收付;
4.全面掌握经费分配方案,根据财务预算、收支计划等,复核各项财务收支业务,检查手续完备性、业务合理性;
5.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6.检查确认财务管理系统中输出的账簿、报表;
7.根据日记账及总账,定期、不定期监督盘点库存现金,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复核检查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性;
8.复核会计人员编制的“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签字;
9.协助会计人员及时打印和装订各类明细账、总账及相关报表;
10.协助会计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正确编报部门决算报表、政府会计报表等相关报表。
11.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