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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关于征集咨政类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5 信息来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浏览次数: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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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校直部门、科研平台、协同单位:

自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2011中心”)2015年5月份启动咨政类成果征集、报送工作以来,在广大科研工作者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积极成效,报送的各类咨政类成果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多项成果获得国家领导人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产生了积极的咨政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地提升了我校服务党的民族工作、国家治边治藏方略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度。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势,展示和宣传我校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推进我校研究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我校服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服务西藏长治久安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现继续征集各类优秀咨政类成果。

一、征稿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协同单位相关科研工作者。

二、成果形式

咨政成果形式包括《成果要报》《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三、成果和稿件要求

1.成果要以“政府主导、区域急需、创新引领、影响突出”为宗旨,紧紧围绕“西藏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政府、公众共同关注的重大现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阐释和提出政策建议。

2.成果要突出应用价值,严把质量关,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3.除特殊情况外,成果标题一般形式为“×××对策建议”或“×××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成果要报》正文字数一般为2000-3000字,正文前应有300-500字的内容摘要;《调研报告》和《咨询报告》正文字数一般为8000-10000字,正文前应有二级目录。在所有类型成果的文末标注作者姓名、职称、学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依托项目产出的成果,在文末加括号标注“本文系×××项目(或课题)成果”字样。

4.稿件要符合相应类型成果的撰写规范,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语言表述做到通俗易懂。

5.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投稿与采纳流程

1.投稿人将电子版稿件提交2011中心,内容涉密稿件以纸质版或刻盘形式提交,非涉密稿件可直接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邮箱xzmyxietong@sina.com

2.2011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提交稿件的研究方向、应用价值、语言风格、撰写格式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

3.通过初审的稿件,将由2011中心专家库内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4.通过匿名评审需要修改的稿件,投稿人应按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稿件,并按时重新提交;

5.2011中心将编辑定稿成果提交学校审核,完成上报程序。

五、稿费与相关规定

2011中心录用的成果稿件,稿费为500元/篇;我校职称评审中加分标准为6分/篇。

六、其它事项
  1.咨政类成果征集系学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常规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果稿件的遴选、审核把关、推荐及报送工作。

2.投稿人有成熟稿件也可随时报送。

3.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的,按照《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5〕6号)和《西藏民族大学高质量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藏民大发〔2022〕20 号)中相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4.对投稿人提交的稿件,2011中心有权对稿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做出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心管委会科研办(社科楼206)。

联系电话: 029-33755894

联系人:赵老师  闫老师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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