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直部门,协同单位:
自2015年5月份201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2011中心”)启动《成果要报》报送工作以来,在2011中心各研究平台、相关院系和协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取得一定的成效,所报送的《成果要报》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把《成果要报》报送作为学校和2011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工作来抓,宣传并展示我校和2011中心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国家、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现将征集《成果要报》稿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协同单位相关科研工作者。
二、稿件要求
1.《成果要报》要以“政府主导、区域急需、创新引领、影响突出”为宗旨,紧紧围绕“西藏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政府、公众共同关注的重大现实”主题,凝炼和集中反映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突出核心观点。
2.《成果要报》要以成果质量为核心,突出应用价值,体现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预期)重大影响,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集中反映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成果要报》标题应是“××××对策建议或××××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正文字数一般在2000-3000字左右,正文前应有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在文末标注作者姓名、职称、学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若依托课题项目的,文末加括号标注“本文系××××项目成果要报”字样。
4.《成果要报》结构要简洁清晰,内容要语言精炼,通俗易懂,文笔流畅,尽量避免晦涩难懂的学术性语言。
5.《成果要报》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征稿流程
1.投稿人将电子版稿件提交中心管委会,投稿邮箱为xzmyxietong@sina.com;
2.2011中心管委会对所提交稿件的研究方向、实际应用价值、语言风格、格式进行初审;
3.2011中心专家库相关研究方向专家评审稿件,对符合《成果要报》内容要求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4.投稿人按照评审专家意见完善稿件后,再提交中心管委会。
四、稿费
经中心管委会录用的《成果要报》稿件,每篇支付500元稿费。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果要报》征集工作,做好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撰写和提交《成果要报》,同时做好稿件的遴选审核、推荐报送工作。
2.中心管委会录用的《成果要报》稿件将定期在2011中心网站公示。
3.《成果要报》报送后,被上级部门采纳的,按照《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5〕6号)和《关于启动<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研究项目成果要报>暨征稿通知》(协同创新中心发〔2015〕1号)有关《成果要报》奖励办法执行。
4.投稿人提交的《成果要报》稿件,中心管委会有权对稿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做出说明。
如有问题,请联系中心管委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 029-33755894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201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