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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报》《专家建议》样稿

发布时间:2015-05-25 信息来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浏览次数: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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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稿一: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新特征及相关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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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约有1500万。近年来国家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制定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等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本期《要报》提出,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需要在流动引导、资源整合、待遇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妥善解决。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趋势及对策》,在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的新特征,提出一些相关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呈现的五大新特征

根据第五次
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近1500万。伴随着中国不断加快的城市化步伐,这一数量还将继续增长。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特别是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但由于受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特殊性、差异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一问题也在发生变化,呈现出新的特征。

1.农民工随迁子女正逐渐向经济较发达的中小城市集中。经济增长是农民工数量增长的直接推力,因此城市的发展速度和容纳空间是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向的主要动因。在所调查的12个城市中,2007年义务教育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增长速度最快的6个城市依次为:郑州(39.83%)、义乌(22.86%)、杭州(18.08%)、成都(13.70%)、沈阳(13.16%)、石家庄(12.58%)。而与此同时,我国特大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数量增长相对缓慢,北京市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对郑州、义乌、杭州、成都作进一步跟踪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这4个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继续呈上升趋势。可见,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增量已开始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中小城市集中,这些城市的教育承载能力将面临严峻挑战。

2.在城市出生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入学规模日趋增大。据对12城市调查显示,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即在城市出生、成长,没有农村生活经历的农民工子女),占农民工随迁子女总数的19.6%,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比例均超过20%。以广州市为例,2007年有40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比例为23.2%,也就是说2001年前在广州市出生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已达9万多人。可以预见,即便未来在广州等大城市现有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趋于稳定,但适龄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人数依然呈增长趋势。

由于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不像其父辈那样眷恋乡土,再加上长时间在城市生活,多数已不适应农村,有些孩子甚至对家乡没有基本的认知。他们也不会像父辈一样,将来能够叶落归根,他们只能生活在城市。但“同城不同待遇”的现实,使这些孩子们缺乏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为“被边缘化”的一代。面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规模的日趋增大,实现教育公平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享受“同城待遇”的诉求将更加显现。

3.农民工随迁子女主体开始进入高中阶段。根据有关调查推算,2005年全国6—14岁农民工随迁子女数为816万,其中年龄在12—14周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已达到264万。假设农民工及其子女流入城市后将“不流动”,那么目前全国至少有264万农民工随迁子女将需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尚有552万农民工随迁子女将陆续进入高中阶段,未来这一数量将更大。这表明农民工随迁子女主体已经开始步入接受高中教育阶段。

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家长希望孩子初中毕业后继续在流入地读高中,其中就读公办学校的愿望最为强烈。但由于户籍限制,流入地城市向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义务后教育非常困难,同时由于教材内容和课程设置的地区性差异以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规定,也使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后教育面临多项难题,许多农民工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后即意味着辍学。由此可见,随着进入高中阶段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群体的日益庞大,义务后教育任重而道远。

4.对城市民办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更加紧迫。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城数量大幅增长和城市公办学校不能完全满足入学需求的情况下,各类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应运而生。据对12城市调查,每个城市都存在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特别是大城市尤为普遍。由于这类学校的校舍、师资、设备等办学条件达不到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标准,大多数处于非法办学状态,有的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办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越来越成为城市学校发展中的“短板”。因此,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将成为未来城市学校发展中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5.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出地农村、乡镇校舍闲置率大幅增加。据预测,21世纪上半叶,我国小学适龄人口将会较大幅度减少,到2050年小学适龄人口数将减少至1.02亿人,比2000年减少24%。事实上,小学生源减少趋势近几年已经出现,特别是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大量的农民进城,流出地农村生源减少趋势更加明显。据2007年对全国42县生源变化的调查显示,2000—2006年42县村级小学和乡镇小学的在校生数和学校数逐年下降。进一步跟踪调查42县中的3个县,结果表明2006—2008年村级小学的在校生数及学校数继续呈下降趋势。村级小学及乡镇小学学校数和在校生数的逐年下降,导致农村闲置校舍大幅增加,其中约48%完全空置。

二、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1.引导农民工随迁子女向中小城市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减轻大城市负担。准确评估和把握中小城市在人口、社会资源等方面的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城市教育布局,引导农民工随迁子女向中小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减轻大城市的人口负担和教育负担。与时同此,应鼓励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中小城市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科学预测人口流入规模,提前进行教育发展规划,及早谋划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向中小城市快速集中带来的教育压力,防止出现工作被动局面。

2.高度关注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教育问题,推动农民工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可以尝试在城市管理等方面适当放开身份限制,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可进行以学籍管理代替户籍管理的试点。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努力使农民工随迁子女新生代在教育领域率先享受同城待遇。

3.逐步打破户籍地域限制,推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中考和高考。采取先区域内、后区域间、再到全国的方式,逐步打破户籍地域限制,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后教育扫清政策障碍,稳步推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参加中考和高考。这对于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免受与父母分离之苦,获得温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形成正常心理和健全人格,最终成长为对国家、社会有益的合格公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4.制定民办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引导流入地政府因地制宜,明确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审批条件和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对未经批准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流或取缔,并坚决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大力促进提高教学质量,整体推进流入地城市教育事业发展。

5.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减少闲置教育资源浪费。引导和推动农民工流出地政府科学预测人口流出规模,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减少村办学校,尽可能扩大农村建制镇或传统集镇所在地学校规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规模效益。需要注意的是,应充分考虑地方文化特点、民族状况等因素,不能搞“一刀切”,防止因布局调整而产生学生辍学等新问题。对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应及时妥善处理,力保闲置教育资源继续用于教育事业。
 
本文系××××项目成果要报”
 
 
 
 
 
 
 
 
 
 
 
 
 
 
 
样稿二:以调整社会结构为核心 深入推进新阶段我国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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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这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本期《要报》提出,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社会结构变动滞后于经济结构转型。因此,今后我国改革发展中的一项关键性任务,就是要加快构建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结构,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和机会在社会成员中的合理公正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研究员的研究成果《新阶段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调整社会结构》,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动,并就加快推进我国社会结构调整提出一些建议。

一、当前我国已进入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

实践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发展任务、发展模式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就是突出的经济发展成就与尖锐的社会矛盾问题并存。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9.8%的增长率快速增长,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按1978年可比价格计算,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到2008年分别增加了7.16倍和6.93倍,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是少了,反而多了。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持续扩大;劳资关系等社会利益群体矛盾日益显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问题凸显;一些地方严重暴力犯罪增多,抢劫、抢夺、盗窃、贪腐等侵财犯罪上升,社会治安出现不少新情况。

当前中国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在世界各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历程中也曾出现过。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二战后的日本、20世纪60年代后的拉美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失业率攀升、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等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方面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分别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总结他们不同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及时展开社会体制改革和加快社会建设步伐,使之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反复强调要将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的实践,这标志着中国正在经历第二次转型,迈入了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抓住了社会结构的调整,就抓住了社会建设的核心。因此,构建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结构,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当前需要着力完成好的关键性任务。概括地说,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一个理想的现代社会结构,应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开放性等特征。社会结构包含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若干子结构,其中社会阶层结构是核心。调整社会结构也就意味着调整多项子结构,尤其是阶层结构,使它们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相契合。

二、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及其积极的经济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动,可以说是“几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具体表现如下:

——人口结构。人口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础结构。1978—2007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8.25‰下降到12.10‰、从12.00‰下降到5.17‰,人口死亡率保持在6.5‰这一较低水平上下。在此基础上,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素质结构和空间分布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动。

——家庭结构。我国家庭结构、结构模式及其社会整合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家庭规模小型化;二是家庭类型多样化;三是家庭结构模式化。

——社会组织结构。改革开放以来,组织结构及其整合功能发生变化,尤其是社会组织开始发育,并发挥着国家与市场之外的社会整合功能。2008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1.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22.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约18.2万个,基金会1597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75.8万余人,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整合力量。

——就业结构。就业结构显著变动,表现为劳动力在产业、行业、岗位等方面的配置变化。1978年就业人口的三次产业分布结构为70.5:17.3:12.2,到2008年已演变为39.6:27.2:33.2。非农就业人口占60.4%,非农产业就业人口超过农业就业人口,第三产业就业人口超过了第二产业就业人口。1978—2008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增加1166.4万人。

——收入分配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收入分配体制和再分配框架发生根本变化,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城乡、区域、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发生分化,已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

——消费结构。消费是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已从生存型、温饱型走向小康型、富裕型。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已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2008年的37.9%,达到了富裕水平;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由67.7%下降到43.7%,进入小康。消费结构越来越呈现出现代社会消费结构趋高级化的重要特征。

——城乡结构。中国城乡结构变动首先表现为城市化,1952年中国城市化率只有12.8%,1978年也仅为17.9%,26年间只提高5.1个百分点。2008年城市化率达到45.7%,正在接近一般公认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50%的城市化水平。其次是城乡二元结构有所松动,1978—2008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约1453万人。

——区域结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发展明显分化。总体上看,在发展水平上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三大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协调区域发展是调整社会结构的重要方面。

——社会阶层结构。改革开放以来,“两阶级一阶层”结构逐渐解体,社会阶层结构由简单化到多元化,由封闭转向开放,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已基本形成。中产阶层的规模比例不断扩大,2007年中国的中产阶层已占22%,每年约增长1个百分点。但应注意到,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转型远未完成,社会中下阶层比重仍然很大,中层比重偏小,整个结构总体上呈现“洋葱头形”,与现代社会应有的“橄榄形”仍有一定的距离。

在现代化过程中,在国家调控和市场调节之外,社会结构转型是影响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既是经济增长的结果,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社会结构变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经济功能的恢复推动着经济发展,二是就业结构调整使劳动力配置合理化,三是社会组织功能的自主性回归,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四是城乡结构调整使得资源、机会的空间聚集效应得以展现,五是新社会阶层的兴起和发展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倍增。

三、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社会结构变动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虽然发生深刻变动,并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意义,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由于我们过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一些已经不合时宜的体制还没有根本改变,社会建设受到某种程度的忽视等诸多原因,导致社会结构调整滞后,而且这种滞后已经超出了合理的限度。

现实发展中的若干重要指标已表明,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有些指标甚至已进入了工业化后期阶段。但是,社会结构并没有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变而实现整体性转型,多数社会结构指标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如体现城乡结构变化的城市化率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应该达到60%以上,而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为45.7%,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就业结构、消费结构、中产阶层规模等其他重要指标,也表明社会结构变动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

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两者出现了较大的结构性偏差。以城市化率为例,如以改革30年来城市化率年均增长1%的速度测算,城市化率要达到工业化中期阶段60%以上的指标,大约需要15年多的时间。又如中产阶层现在只占22%左右,要达到工业化中期阶段水平,需要18年时间。其他指标也不同程度地体现了这一态势。综合社会结构这些重要指标,并考虑到近年我国经济发展态势等多种因素,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大约15年左右。另外,社会结构内部各类子结构之间也存在偏差。如果不及时进行相应的社会体制改革,不加大社会建设力度,那么按目前的格局发展,中国社会结构要到2025年左右才能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

总体来说,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经济结构,与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的社会结构不相协调,以及社会结构内部存在种种偏差和不协调,正是导致社会出现结构性紧张,产生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根源所在。

四、加快推进我国社会结构调整的建议

社会结构的实质是资源和机会在社会成员中的配置,社会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和机会的合理公正配置。当前,加快社会结构调整,改变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局面,应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城市化步伐,调整城乡结构;二是规范劳动力市场,治理劳资关系,调整就业结构;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四是促进中产阶层发育,推动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形成。具体政策建议:一是调整公共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普惠水平;二是加快户口、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方面制度的调整改革,加强利益整合机制建设;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四是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组织,从体制上解决好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行政化“脐带”关系,使行政化社会组织尽快实现社会化转型。
 
本文系××××项目成果要报”
 
 
 
 
 
 
 
 
 
样稿三:用工荒现象分析及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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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报要点】2010年春节后,沿海地区出现又一次用工荒高潮。本期《要报》提出,当前的用工荒是2004年以来劳动力短缺现象合乎规律的延续,总体上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根本原因在于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的下降。要积极创造政策条件,把用工荒转化为经济社会变革的新机遇,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蔡昉教授的研究成果《用工荒现象分析及应对建议》,分析了近年来的用工荒现象,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用工荒现象原因分析

随着农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挣钱的压力减小,加上春运高峰的影响,金融危机前其实就已经出现了农民工春节前提早返乡、春节后推迟回城打工的端倪。因此,当前的用工荒现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预计不久之后将有所缓解。然而,更值得关注的则是与经济发展阶段相关的长期劳动力供求变化,以及经济恢复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用工荒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下降使劳动力供给数量减少。劳动力供给的基础是劳动年龄人口。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中国整体上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即劳动年龄人口高速增长,其占总人口的比重迅速提高,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人口红利。但是,2000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迅速减缓,每年平均只有1%略强。目前城市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劳动力供给主要来自农村。而据估算,农业剩余劳动力已经接近于吸纳殆尽,到2015年,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年龄人口,将与城市新增人口数量基本持平,此后劳动年龄人口呈现负增长,比总人口负增长提前10余年。

2.一揽子刺激方案及经济回暖增加了就业岗位。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央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效地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促进了就业再就业,使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3%的水平上,而调查失业率在一度攀升之后,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就已经下降。一揽子刺激投资政策更是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岗位。与往年的常态投资结构相比,刺激性投资可以多创造14.6%的就业岗位。同时,制造业从占全部投资的45%下降到只占7%,而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占大头,建筑业从占全部投资的46%增加到76%,服务业也从9%增加到17%。这些都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机会。此外,刺激性投资和产业振兴计划均具有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特点,加上金融危机前和金融危机过程中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使得中西部地区就业岗位增加。2009年12月的一份调查显示,县内和省内的劳动力流动比例提高,而跨省就业的比例比上年下降了6.4%。

3.制度性分割妨碍了劳动力市场发挥自发调节功能。虽然劳动力流动成为普遍现象,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工还不能把打工地当作自己的永久居住地,不仅经常性、季节性地返乡,还把农村作为养老归宿。这样,劳动力市场就形成了地理上的割裂:劳动力需求在沿海地区和城市,劳动力供给在中西部农村。这种分割妨碍了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自发调节供求的功能。例如,在金融危机冲击的初期,当东莞有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时,泉州等地仍然遭遇用工荒,这就与劳动力市场缺乏自发调节功能有关。

二、用工荒现象预示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在总体上劳动力供求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同时应对金融危机措施最终满足了农民工就业需求的情况下,一旦出口恢复,大批订货产生大规模用工需求,用工荒现象就不可避免会出现。对此不必忧虑,因为用工荒代表着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为一元经济或均衡经济结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劳动力无限供给特征的消失。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把劳动力需求增长速度超过劳动力供给增长速度,因而导致工资水平的上涨,作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转折点,我们通常称之为刘易斯转折点。该转折点的到来并不意味着劳动力的绝对短缺,也并未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但却是通向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由之路。伴随着用工荒现象的普遍出现以及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只要应对得当,中国经济社会将发生以下重要变化:

1.收入分配状况明显好转,社会进一步和谐。用工荒反映的是普通工人的短缺。因此,当雇主提高工资时,首先获益的是普通劳动者和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将因此得到改善。实际上,从2004年首现民工荒之后,农民工工资逐年上涨,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的2008年和2009年,农民工实际工资上涨率都超过10%。而一旦把农民工收入完整地计算在内,城乡收入差距可能呈现缩小的趋势。

2.产业升级逐渐发生,经济增长更有可持续性。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沿海地区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失去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产业升级势在必行,因而产业向外转移的速度将加快。中西部地区由于仍将保持一段时间工资相对低廉的优势,可以承接沿海地区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逐渐成为新的制造业中心,并以此支撑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以用工荒为契机,沿海地区的产业升级和转移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承接,将共同完成产业结构优化的任务,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

3.新的制度需求进一步推动经济和社会政策改革。用工荒标志着劳动力逐渐成为稀缺的生产要素。为了保持劳动力供给的充足性,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将采取一定手段争取劳动力,包括改善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降低农民工的城市落户门槛,以及运用集体工资谈判等劳动力市场制度调节劳动力供求、改善劳动关系等。  三、创造政策条件,把用工荒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遇 
 1.加快提高以农民工为重点的社会保障覆盖率。金融危机时期的经验表明,农民工是否被社会保险覆盖,对他们的就业稳定性有着显著影响。那些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的农民工,遭遇劳动力市场冲击的程度要轻得多。可见,无论是为了应对劳动力短缺还是周期性就业冲击,社会保障的高覆盖率都可以发挥积极的稳定作用。 
 2.运用法律手段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实际上也是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的库兹涅茨转折点到来的推动力。发达国家早期的经历也显示,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之后,工资决定从纯粹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逐渐转向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共同决定,从而有助于改善劳动关系,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和谐程度。政府应恰当运用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加大劳动法规执法力度,促进普通劳动者工资的合理提高。
  3.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中西部地区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总体来说,中西部地区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因此,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这些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目前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有着过重的政府主导和投资驱动色彩,资本密集程度提高过快,违背了这些地区的资源比较优势。要保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需要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政府则应着眼于社会建设领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4.通过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解决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目前的用工荒,也有其结构性特点,除了技能型工人短缺经久不降之外,企业仍然存在的对年龄和性别的选择,实际上也与其对人力资本的需求有关。此外,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整体上随着年龄提高而受教育水平下降,使得延缓退休等政策难以出台。这些都有赖于教育和培训的加强。
 “本文系××××项目成果要报”
样稿四:我国货币超发的真实内涵及其与CPI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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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近期,由CPI快速上涨引出的货币超发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期《要报》认为,货币超发只是一种货币存量状态和宏观经济现象,并不必然导致通货膨胀。过分夸大货币超发与通货膨胀的关系,不仅有悖历史事实,也脱离了我国国情。尽管货币超发不一定必然带来通货膨胀,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对物价的影响。应进一步加大物价控制力度,尤其是加强对PPI的监控,防止PPI带动CPI上涨的问题进一步恶化。

  上海社科院胡晓鹏研究员的研究成果《我国货币超发的真实内涵及其与CPI的关系》,探讨了货币超发与通货膨胀的关系。

一、货币超发的真实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货币超发”较早出自于2010年8月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的《被动超发货币的教训》。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对中国每年新增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却无法有效消化表示担忧,并据此提出了货币超发问题。这个问题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多少关注。但随着后来几个月CPI指数节节攀高,人们似乎更愿意相信货币超发就是CPI上涨的根本原因,关于货币超发的讨论也逐渐达到了高潮。

1.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扭曲的汇率形成机制,是较早引起中国货币超发问题的诱因。事实上,周其仁教授提出的货币超发,是从汇率形成机制派生出来的货币发行,属于被动货币超发范畴,可以看成是对货币当局的发问。也就是说,正是因为货币当局扭曲了汇率形成机制,导致我国虽然每年新增2000亿美元的货币购买力,但却出现了“买国内商品不得,购国际商品不值”的怪圈。其实,这只是问题的表象,实际上是对我国长期执行出口导向发展模式、容忍低端发展路径的质疑。然而,之后的短短几个月,当人们将货币超发与CPI联系在一起时,却只是简单地将这两种现象对接了起来,甚至很多分析者根本无意去揣度中国货币超发的真实内涵及其揭示的现实矛盾。

2.近期人们对货币超发的理解往往带有明显的异化倾向,矛盾的焦点指向了政府。在标准的西方经济理论中,压根就找不到货币超发的出处,与此相类似的名词倒有几个,如流动性过剩、货币超量供应等。所以,货币超发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由于货币超发中的“发”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为“印发”的意思,近期有关货币超发与CPI关系的讨论中,货币超发的概念逐步走向了异化,让人感受到一股强烈责难政府的意味。同时,这个概念的异化也让民众的一些不满情绪找到了释放的出路,从而大大提高了立论者的“人气”。

3.正确理解货币超发的现实意义、合理界定与度量货币超发,对于认识和指导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大有裨益。事实上,我们需要客观理性地去理解货币超发的真实内涵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如果我们能够对它精确计算,至少可以粗略估计现实经济体中货币供应量与货币需求量之间的总量缺口究竟有多大,这对于货币政策制订、汇率结算制度调整和国民经济运行预警都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二、我国货币超发的真实水平及其现实根源

1.货币超发系数与货币超发率都可以用来衡量我国货币超发的规模与水平。在货币超发争论中,如何度量货币超发规模是焦点问题之一。有学者从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入手,将当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减去当年名义GDP总量的余额称为货币超发量。其实,货币是个存量概念,GDP是个流量概念,两者不能直接相减。不过,如果减法不科学,那么除法应该是合适的。比如,人均GDP就是拿GDP这个流量概念除以人口总量这个存量概念所形成的。所以,可行的做法是用当年的M2除以当年名义GDP来计算相对货币超发系数,其含义表示每1元GDP背后有多少单位的广义货币在支撑。以此为依据,我国的货币超发系数从1996年起就大于1了,最近两年达到峰值,徘徊在1.8—1.9之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国M2统计口径不同,货币超发系数这个指标是不可以用于跨国比较的。货币超发还有一种度量方法,即用实际货币供应增速减去GDP增长率与CPI指数之和,结果就是货币超发率。这个方法不仅将通胀率考虑了进去,而且更容易衡量货币超发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央行制定M2增长幅度目标基本是按GDP的增长率加上CPI计划调节率再放大2至3个百分点来掌握的。若以此为依据,有学者通过计算发现,货币超发率在2001—2005年间平均为5.4个百分点,2003—2007年间为2.8个百分点,而2008年—2010年9月为9个百分点。货币超发率自2008年以来显然已经远远偏离了合理水平。

2.中国的确出现了货币超发,但其原因不是外汇储备变动下的基础货币扩张,而是货币乘数很大。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按照我国银行法,央行是无权增发基础货币的。但是,央行还有一个事实上不断执行的基础货币增发机制,即通过增加外汇储备向国内市场增发基础货币。尽管这一推论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并不完全符合我国货币超发的实情。我国广义货币中,占据最大比重的是长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者之和将近占M2的80%。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存款在中国仍然是家庭确保资产不缩水和应对社会保障缺位的重要途径;二是中国商业银行的资金不愁贷不出去,比如中长期贷款在最近几年的信贷增量中所占比重都很大(80%—90%)。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商业银行派生存款货币的能力将变得非常高。与此不同,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联储一直在向本国经济体中注入基础货币,但结果是美国的货币超发系数只有0.6—0.7,主要原因在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的商业银行不肯放贷,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陷入紧缩。此时,尽管美联储大量增发基础货币,也没有起到“贷款——再存款——再贷款——再存款”的货币乘数效应,所以货币超发遭到了银行惜贷行为的制约。由此可见,简单地把我国的货币超发理解为外汇储备激增或基础货币增加的结果就显得比较片面。

三、我国货币超发与CPI的真实关系及其现实依据

1.中国最近20年的经济运行中,不存在所谓货币超发导致CPI上扬的情况。一些学者认为,货币超发是本轮物价上涨的罪魁祸首。但从中国经济的历史数据来看,这个结论是不科学的,至少在中国最近20年的经济运行中并不存在所谓货币超发导致CPI上扬的现象。1996—2008年间,货币超发系数与CPI当期和滞后一年的关联系数分别为-0.51和-0.49;货币超发率与CPI当期和滞后一年的关联系数分别为-0.50和-0.1。显然,无论哪种算法,统计结果均不支持货币超发是引起CPI上涨的规律性判断。也有学者从实证角度指出,1994年M2数量低于GDP,而当年的通胀率高达24.1%,2009年M2量是GDP约1.8倍,通胀率则为负数。如果说通胀滞后于M2 的时间是一年,那么2008年M2量是GDP的1.58倍,为何会造成2009年通胀率为负数呢?这个疑问告诉我们,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有多种,货币超发并不一定就是唯一因素。

2.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降低货币超发规模,但并不表明货币超发与CPI之间有因果关系。一些人认为,由于CPI以及对CPI的预期过高,央行已经将2011年的货币政策从“宽松”转变为“稳健”,实际上早已驱动了紧缩性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一旦紧缩就会收紧流动性,这在强行降低货币超发规模的同时,也会降低通货膨胀率;因此,统计数据虽然不支持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的结论,但央行的政策行为却已经告诉人们货币超发就是通货膨胀的根源。应该说,这样的推理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因为货币政策一旦紧缩,很可能使得货币超发规模和CPI同时降低下来,两者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在实践中,尽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减少货币供应量,但并不仅仅是因为货币超发了才会启动这一政策工具。换言之,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原因有很多,与货币超发并没有必然联系。比如,1998年我国的货币超发系数是1.24,但当年存款准备金率不仅没有上调,反而调低了5个百分点。而且,1998年CPI是-0.8%,1999年为-1.4%。显然,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更多的是基于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并非简单地归因于货币超发因素。

3.虽然货币超发不一定必然带来通货膨胀,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货币超发对物价的影响。理论层面上讲,货币超发与核心CPI在量上存在较大的正相关关系。这主要是因为核心CPI已经将一些非货币因素排除在CPI的统计范围之外,剩余物品的价格上涨可以视为纯货币因素变动的结果。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核心CPI的统计体系,更谈不上相关现成数据,所以上述结论还需要进一步实证研究。现实层面上讲,由于我国的货币超发规模与银行强烈的存贷冲动有关,一旦货币超发系数扩张,就意味着许多货币会转化为企业投资(主要是国有企业投资)。这种情况越是积累下去,就越可能推动PPI快速上涨,进而带动CPI上涨。从我国2010年分月数据来看,PPI就总是高于CPI。这恰是我们所担心的问题,即货币越是超发,投资扩张就越大,不排除2011年PPI引领CPI上涨的情况会更严重,这样的话通胀治理的难度将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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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稿五:以扩大“住、行、学” 供给为抓手 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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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本期《要报》提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是有效消费需求不足,而是有效消费供给不足,即“住、行、学”供给严重短缺,扩大内需的重心应是加大消费性投资力度。解决“住、行、学”供需矛盾,需要加大城镇化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消费性投资增长率,加快城镇经济产业化,发展中心城市经济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国刚研究员的研究成果认为,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以解决“住、行、学”短缺状况为抓手,并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扩大内需的重心是加大消费性投资力度

内需分为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两方面。鉴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长期居高不下,且易引发经济过热,在贯彻扩大内需的政策中,多数人直观地认为应以扩大消费需求为主。然而,1998年以来,我国一直坚持以扩大消费为重心的政策,但GDP中消费率仍从2000年的62.3%降低到2009年的48%。而分析表明,GDP中消费率的降低并不是由政府消费和城乡居民消费减少引致的。解开这一谜团,需要进一步细分城乡居民的消费内容、结构和趋势。

城乡居民消费分为“吃、穿、用”和“住、行、学”两大类。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吃、穿、用”等支出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2000年我国实现温饱型小康,意味着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已经吃穿不愁,要继续通过扩大“吃、穿、用”的需求促进消费率提高是相当困难的。在城乡居民消费中,“住”指的是住房以及与居住相关的各种新消费;“行”指的是医疗保健、道路和通讯等方面的消费;“学”指的是各类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方面的消费。在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过程中,城乡居民这类消费占比呈上升趋势,这是消费结构改善、消费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现。

与1993年相比,我国2008年的GDP(按照现行价计算)提高了7.51倍,而同期城镇居民“吃、穿、用”方面的消费支出仅增加了2.96倍,虽然“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支出增加了8.77倍,但依然不能抵补“吃、穿、用”占GDP比重的降低。在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的过程中,“吃、穿、用”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下降是一个规律性现象。因此,消费率占GDP比重下降的原因正是居民消费中用于“住、行、学”方面的支出增长过慢。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是有效消费需求不足,而是有效消费供给不足,即“住、行、学”等方面的供给严重不足。要有效扩大居民消费,必须着力解决“住、行、学”的供给问题。

与“吃、穿、用”的绝大多数产品来源于工业生产不同,“住、行、学”中的主要产品主要通过消费性投资形成,即通过投资将工业经济中提供的各种建材、设备和技术等集成为满足“住、行、学”消费所需要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消费性投资严重不足,是引致“住、行、学”短缺的根本成因,扩大内需的重心应是加大消费性投资力度。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战场是城镇化建设投资

通过扩大消费性投资的路径解决“住、行、学”供给不足的过程,同时也是城镇化建设的过程。如果说以前我国主要是通过工业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话,那么未来将更多地通过城镇化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不仅仅表现在工业经济中的技术升级、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城镇化的内容。因此,可将此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表述为:从以工业经济为主要推动力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以工业经济和城镇经济为共同推动力的经济发展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工业经济的发展将以推进城镇经济发展为主要取向,并根据城镇经济发展要求而展开。

我国经济发展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目的。因此,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需要密切关注消费结构的变化,按照消费结构变化展开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住、行、学”供给短缺,是在目前条件下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只要这类消费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就不能完全到位。

经济增长的空间本质上由产品的供求缺口决定。从供求关系看,一种产品供不应求的规模和程度决定了这种产品生产扩大的可能空间。供不应求的规模越大,产品生产能力扩大的可能空间越大。在产品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产品生产增长的空间趋于零。解决“住、行、学”的短缺,既是城镇化的内容,也是带动工业升级的主要因素,还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主要内容。

工业化有着独自的经济结构,城镇化也有着独特的经济结构,二者虽有关联,但不可替代。这就决定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能仅仅以工业化要求为标准,还须以城镇化要求为标准和内容。只有通过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城镇化这一相得益彰的机制,才能有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消费结构快速升级。

三、缓解“住、行、学” 供需矛盾的对策建议

在“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内,要有效解决“住、行、学”短缺状况,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提高消费性投资增长率。就长远发展而言,扩大内需的重心在于提高消费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但当前应当区分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有效调控生产性投资,适度放松对消费性投资的调控力度,努力使各项消费性投资增长率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2.加快城镇经济产业化。在城镇化过程中,教育经济、文化(包括影视、娱乐等)经济、医疗保健经济、养老经济、旅游经济、总部经济、设计研发经济、房地产经济、物流航运经济、金融经济、商业经济和会展经济等将成为城镇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应采取措施加快这些方面的产业化发展。

3.发展中心城市经济圈。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城镇人口流动,给城市经济发展提出了一个严重问题:运用何种机制处理好空间范围有限与流入人口近乎敞口的矛盾?一个必然的客观机制是:通过消费成本高低的差别,促使个人乃至家庭根据收入水平和消费支付能力选择适合各自定位的城镇。在此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和城镇人口在不同层次的城市间流动将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种人口流动不仅将引致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还将引致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行政区划关系、经济区域关系、相关政策制度等的调整。发展中心城市经济圈是一个有利于协调各种矛盾的重要机制,关键是通过交通建设(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打造1小时经济圈,以便捷的方式满足工薪阶层上下班和“住、行、学”等方面的需求。

4.鼓励民营经济投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城市经济产业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推动。在重化工业发展中,单一项目所需投入常达成百上千亿元,民营经济实体难以迈入产业门槛。而大多数城市经济产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投入量相对较低,只要制度有保障,民营经济比较容易进入。这就给民营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建立“住、行、学”的多层次多元化服务体系,需要体制机制创新,仅仅囿于国有经济部门,难以充分满足需求,需要发挥民营经济灵活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

5.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在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存贷款、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等机制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转移给相关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使用,由此推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在城市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的这些功能还将继续发挥,但直接服务于居民理财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将明显增加,金融服务对象也将从“机构”转向“个人”,更加突出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特性。同时,由于发展城镇经济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各个层次在发展重心、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等方面不尽相同,要有不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来满足它们的需要,因此,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将成为金融创新的重心,而金融监管的理念、方式和手段也需要适应这种差异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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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稿六:我国基层乡村债务膨胀的潜在风险及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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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报要点】近年来,我国乡村债务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当前新的乡村债务时间集聚、地域集聚、领域集聚的特征日益凸显,成为影响我国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威胁。本期《要报》提出,应在允许合理债务存量的基础上,通过改革财权事权制度、健全乡镇财政监管机制、完善干部激励和考核制度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消除乡村债务产生与积累的体制机制性因素,逐步以动态偿还方式使乡村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吉林大学王郅强副教授的研究成果《我国基层乡村债务膨胀的潜在风险及应对建议》,对我国基层乡村债务的现状、成因及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我国乡村债务的基本情况

  乡村债务作为我国转型期的一个特殊现象,已成为“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通过对吉林、甘肃、湖南、黑龙江、广西、山西、辽宁、广东等省区的32个县(市)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发现,我国实际乡村债务数额远远超过官方摸底统计的全国平均负债水平,而且近年来债务总额不断攀升。

  据调查,截至2010年底,东北某省901个乡镇,乡村负债总额1905100万元,负债面100%,平均每个乡镇负债2114.4万元;湖南省某县共有33个乡镇,负债面100%,负债总额52192.79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1581.6万元,其中个别乡镇负债总额甚至高达7696.45万元。在这些乡村债务中,既有直接负债,也有或有负债;既有显性债务,又有隐性债务。债务结构也十分复杂,主要包括国际金融机构的借款、国债转贷资金、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单位和个人的借款。债务用途多是处理“三金三乱”金融风险的专项借款、粮食企业亏损挂账以及工资和社会保障拖欠、政府应付账款、政府采购拖欠、政府担保等。这些债务透明度差、隐蔽性强,加上缺乏应有的监控和管理,很大程度上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

  调研发现,乡村债务在举债用途及债权方构成方面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由于行政管理费开支持续膨胀、难以遏制,以及压缩非财政开支比例的努力难以见效,导致50%以上的乡村借债都用于公共事业投资和行政机构运转等经常性消费。这部分乡村债务大都不具备自偿性,需依靠乡村自筹款项或财政拨款偿还,化解难度很大。第二,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及借贷来源的多样性,使得乡村债务的债权方构成复杂,既包括金融机构、上级单位、工商户,也包括建筑商及个人。其中,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借贷比例偏低,仅占总额度的34.16%,其他借款占到了65%以上,偿债风险和难度日益增大,容易形成逐级的财政“倒逼”效应。

  二、巨额乡村债务的成因及潜在风险

  巨额乡村债务是二元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固有缺陷,是落后的基层行政体制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矛盾的集中体现。从表面上看,乡村债务是基层财政收支状况恶化的反映,但从深层次分析,乡村债务是对政府行为约束不力的必然结果,很大程度上是由现有的官员考核、任免、升迁等方面的功利化标准造成的。当前,我国乡村债务数额巨大,远远超过基层承受范围,越来越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现实中,由乡村债务引发的社会矛盾已开始显现。

  1.规模庞大的乡村债务使部分乡镇政府难以正常运转。不断累积的乡村债务以及现实乡村财力无力偿还的局面,使基层政府发展能力和空间受限,信誉度大大降低。调研的大部分乡镇中,其债务依存度已接近或超过国际通用警戒线,由于支出过分依赖债务性收入,导致基层财政非常脆弱,部分政府职能无法正常履行。

  2.过重的乡村债务使农民负担出现反弹空间,对基层稳定构成潜在危害。当前乡村债务率过高,有的乡村债务余额已超过财政收入数倍甚至数十倍。由于农民人均负债额和负债率高,清偿能力低,使得基层农民负担有很大的反弹空间,极易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紧张,对基层政权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3.规模庞大的乡村债务使得农村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不断弱化,基层行政生态陷入尴尬境地。在乡村收支缺口和巨额债务的压力下,基层政权组织执政能力不断弱化,农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与基层政权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农村地区的常规性建设资金捉襟见肘,有些地方甚至陷入只能依靠持续举债才能勉强维持的体制性瓶颈。

  三、化解我国巨额乡村债务的对策建议

  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必须立足我国乡村债务的具体特点和各地经济实际,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制度创新,实行分类分地区对待。要在允许合理乡村债务存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消除乡村债务产生与积累的体制性因素,使乡村从债务桎梏中彻底解放出来。

  1.遵循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对现有政府财权事权制度进行改革。遏制政府体制中财权不断上收、事权不断下放的脱节趋势,重新界定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事权,并配以相应的财权。加大中央财政转移力度,切实减轻乡村负担,按照中央财政应付比例,切实把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公共开支列入转移支付范围。

  2.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调动基层干部清偿债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现行乡镇干部任期制度,完善村级组织的激励机制。消除乡镇干部下基层短期“镀金”的功利思想,引导乡村干部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开展工作,从改进用人体制上遏制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改变当前的政绩评价标准,将化解乡镇债务、调整农村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出台奖励性的减债激励措施和化解债务奖补制度。对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并按计划消化部分债务的乡镇和有关干部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在干部选用和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

  3.强化对乡村债务的监督机制,实行乡镇主要领导化解乡镇债务任期责任制。建立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债务登记备案制度、债务使用全程跟踪制度、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大额新增不良债务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从机制上促使乡镇主要负责人树立有效控制债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根据各地不同的负债因素及规模,采取区别对待的化解方式。结合当前我国乡村债务实际,可以依据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倍数、债务偿还率、资产负债倍率、农民人均负债额、农民个人债务负担率、当地财政赤字率等指标体系,测算各地乡村债务的不同状况,依据测定结果,划分为不同的债务预警类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避免一刀切。

  5.对乡村债务进行摸底细分和实时监控,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乡村债务来源和债务量进行详细调查,逐项进行核算,锁定债务数额,明确偿还责任。根据乡村债务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清理,逐步化解。在清理核实乡村债务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实行乡村债务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

  6.测算各地适度的债务存量,对乡村债务实行动态偿还。根据乡村债务的成因及债权人类型等因素,排定债务的偿还次序,允许某些债务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留存。依据各地国民收入和全国国民收入的增长率来确定每年的偿还速率及规模,确定各地不同的还债期限及时间表。

  7.压缩乡镇行政开支,完善乡镇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精简乡镇机构,压缩行政人员,推动基层政权从“压力型”体制向“自主型”体制转变,从“管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加强财务综合预算收支管理,把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范围,采取统一支出标准、统一核算口径、统一安排资金的方法,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水平。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合理界定乡村支出范围,实行“以收定支”,大力压缩非必要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乡镇财政收支进行检查,定期对各乡镇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债务风险进行评价并公布,实现对乡镇财政风险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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