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关于开展
2013年第二批次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2013年第二批次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快递至“中心”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zmyxietong@sina.com,“中心”将于10月下旬对各个课题组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一、“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期检查制度包括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填写《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交“中心”审核。对检查合格者,及时拨付第二批课题经费,对检查不合格者,暂缓拨付经费;对严重违规者,予以追究。
二、为使项目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中心审批:
1、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
2、结项延期半年以上;
3、其他重要事项变更。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心”办公室建议管委员会撤销该项目: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通过;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项目除追回所拨款项外,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中心”任何项目。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3年第二批次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2013年第二批次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快递至“中心”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zmyxietong@sina.com,“中心”将于10月下旬对各个课题组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一、“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期检查制度包括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填写《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交“中心”审核。对检查合格者,及时拨付第二批课题经费,对检查不合格者,暂缓拨付经费;对严重违规者,予以追究。
二、为使项目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中心审批:
1、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
2、结项延期半年以上;
3、其他重要事项变更。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心”办公室建议管委员会撤销该项目: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通过;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项目除追回所拨款项外,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中心”任何项目。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