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作家作品

【班丹】走进荒原

发布时间:2014-02-18 信息来源: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5817

  

 

接近女人好比走进天堂,离开男人如同步入荒原。

                                        ——题记

 

在接近她之前,我凭着自以为是的想象,考虑了很多不该考虑的事情。只是想以某种特殊的方式与她交往,让她彻底读懂我,铭心刻骨地记住我,死去活来地跟着我。可是我想错了,太天真、太单纯了。我没有想到会因为男人的存在使她在一天天地成长,走向成熟的同时变得麻木不仁,无所谓幽怨、悲伤。我说的是本应属于我的仁钦玛,把自己彻底打开给我,展示给我,暴露给我,把我领入女性世界,然后,她像小猫藏屎似地把自己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掩埋起来,埋得严严实实,不露任何声色。以至于谁都别再指望她像当初嫁给乡政府驾驶员龙仁那样会认真对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

她出生在离印度边境一座叫库奴的小地方只有十几公里的白玛岭村。

这个村庄坐落在半山腰上,坐北朝南。是块头顶蓝天,腰系高山,脚踩河流,靠天吃饭的小地方。冬季里,除了偶尔风雪光顾,堵住所有的通外山口,把这里变成与世隔绝的孤岛平时,这里的天空总是保养得洁净、透明,一如刚刚漂过的布料——蓝幽幽的,很少蒙上灰尘,使得整个天宇几乎每天都被亲切、温暖而又有些慵懒的太阳主宰着,人们没有多少理由不觉得格外暖和。当然,其它季节也还算不错,够舒服的,和与之相邻的一些山村相比,完全可谓是两重天地,你就是世上最能挑剔的人也恐怕挑不出过多的毛病

每年一到八月份,这地方就热闹起来,被当地人称为绒巴(谷地人)的小商小贩三五成群地赶着马匹或背着背包之类的行襄吭哧吭哧地从山的另一面翻越过来,到白玛岭村做些近似原始的以物易物的物资交易。

绒巴商人带来的物品中最受当地人欢迎的是梅花牌、瓦斯针牌手表、卡垫(藏式床垫)、套锅、水壶、藏红花、香料、辣椒、发腊、大盒火柴,以及在拉萨等地无人问津的白色或粉红色尼龙衬衫和其它杂货。而几百元至上万元人民币一瓶的血红色烈性(我们这地方的人管那种酒叫做RAM,也不知是哪国语),只受到工薪阶层人士和有钱的商人们的青睐。我这么说,你听得懂吗?听不懂拉倒,我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瞎扯,我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做。知道什么是重要事情么?我得找仁钦玛好好聊一聊。怎么?你又懵了,傻了?

我想有必要顺带地交代一下,我的意思是说,除了当地人,谁能相信她会生出了二六一十二个孩子,除非她自己亲口对陌生的域外人说出来,恐怕没人相信这是事实,而仅仅是一种只有苍天才能理解的事实。

假如把她生下十二个孩子,而且每个孩子都是同母异父的这一千真万确的事实写进小说中,拿给一位负责任的编辑看,很有可能叫人家在点烟时顺便把稿子烧成灰烬,还笑掉两颗大牙。因为人家有理由否定你的东西,说一个女人接连不断地生出那么多孩子,而且尽是私生子,这只能算是件人类文明史上绝无仅有的极端例子,是一个女人带有典型意义的生活写照,毫无普遍意义,况且又不是什么见不得阳光的奇耻大辱之事。只是人家还没有学会或当地根本就不兴使用避孕药、避孕套啥的,才让她受委屈,像下猪崽似地生出了那么多可怜而又可爱的孩子。因而,不可能得到众人的认同,自然失去了艺术的真实性,绝对不可能产生积极的共鸣,也就只有被枪毙的命运。所以,任何一个精明的小说家绝对不会取用类似的荒唐之事与自己过不去。幸好,我只是个喜欢借助拙劣的永远难以成熟的笔墨与这美好世界的美好的人们交流、聊天的人,再者我写的这个东西压根就算不上是小说,而是由感而发,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乡间野史,人家不会认真较劲的。

问题在于那群孩子正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茁壮地成长着,一个个壮实得像河滩上裸露的石头,像无人照管的羚羊,像发光的骏马,比生活条件极为优越的城里孩子结实得多,至少不会在吃了发馊的食物后立马闹肚子,淋点小雨就感冒。他们成熟得比地里的庄稼还快,快得叫人来不及仔细观察、思索、琢磨。偏偏这一最该出彩的地方却很难把握,不好写。所以我准备抛开这个令我有些棘手的问题,把笔墨省一省,用在别处。其实,我这么做也许恰恰能与读者(假定有读者的话)的口味对路、合拍。因为,我知道人们不会去关心那些孩子的事儿,感兴趣的仅仅是孩子们的母亲是如何把他们带到这个世上的。打个蹩脚的比喻,就如同城里人只会去想乡下人的存在,而不会关心乡下人是怎么过日子的,过日子有多艰辛。绕来绕去,我要表明的是这篇东西非成为东西发表出来与人交流不可,我的目的在于想跟更多的人交流交流。

这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却又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的事情本身就像一块伤疤,之于我显得格外的敏感,从骨子里觉着灼痛。以至于每天早晨从各种复杂的梦中醒来,想说话的时候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是倘若我是个女性公民,是仁钦玛,并且同样生下了那么多没人认养的私生子,我将怎么办?应该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在蓝天白云下,如何面对伟大的人类和照耀人类的太阳。退一万步想想,倘若我是个像桑那类无足轻重,却又不可或缺的女子又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然而比这更为严重的是,我的心脏时常刺激我,让我不分昼夜地牵挂拉扯十二个孩子的那个早已不再是千妖百媚的女人、负重的母亲。因为,那些孩子身上流淌着的远远不只是别人的血液,还有我这个连吟风弄月的功夫都没有学到家的狗屁作家不太好说的东西——基因组织。只是别人至今未能确切地辨认出哪个孩子身上带着我的特征,其实连我自己都无法判定。那十二个孩子中没有一个长得像我的,仁钦玛又从来不给我指出哪个孩子是我用自己的骨血创造出来的“杰作”。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从良心上讲,我能认出自己的骨血,无疑是件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但从别的方面考虑,不能相认,自有其好处,可以省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何况又不是我不想认,是三宝不给我机会。不是吗?俗话说,男子与其谝能,不如睡个踏实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说到基因,我的大脑提供给我的首先是精血这个词。我发现这个词的词意极为复杂,内涵丰富,而且也不知是出于心理作用还是别的原因,觉着这个词发音有些特别,读这个音的时候嘴不能张得太大,最好是板着面孔,把嘴微微张开,留出个小小的缝隙,不能有一点叫人看着感觉舒服的表情,应该让人无法觉出你在张嘴,然后轻轻地从喉部发音,否则发不好这个音。绝对不像说出云雨二字那么轻松愉快。

 

我认识仁钦玛的时候,是邓小平邓大爷在中国南海边画完举世瞩目的第二个不久的一个美好的日子。地点是在充满骚动,燃烧诗意的夏天的田野上。

坦白地说,此前我在县城见过她几次,那时她好像是乡里的业余文艺骨干。那么多参加表演队的姑娘中我单单记住她,完全是因为老天爷让她长得水灵灵的。尤其是那双明亮如猫睛石的眼睛和棱角分明的嘴唇中间嵌着的鼻子挺直、高贵而又十分性感。窈窕、匀称的身段宛若初夏的柳枝,充满弹性和难以言表的风韵,够得上用“魔鬼的身材”来加以形容。真的,我一点也没夸张。加之乡长总是安排她在演出时报幕,叫她担任领舞,而且她有一副天生用来唱歌也可以用来说话的好嗓音,亮着呢。没错,理由是够充足,也够简单的,想起来好像就是这样的。

季节走过短暂而多梦的春天,把布谷鸟的啼唤声送到很远很远的山南面,把我和我的还算敏锐的眼睛,跟特地来对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效果进行复查的县委工作组一起引到了这个自古以来少雨水,多美人的地方。

那天,工作组组长、县委副书记拉塔应邀到下一步有可能是乡长的那个外号叫雾里花的岗吉家做客喝酒谈他想谈的工作去了。

岗吉是个远近闻名的漂亮女子,是县委组织部长的重点培养对象。稍稍留意的人都晓得她到这个乡里担任文书还不到三年,或者说她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刚满五年,就被提拔当上了副乡长。如果再努力努力,把握好前进方向就不难成为上级的掌上明珠。因为她长得好,博得领导的喜欢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是头一个到这个离县城最远最偏僻的乡里工作的大知识分子,女秀才,多么神气啊!别说她多值钱了,人家的学历摆在那儿,特显眼,亮着呢。再说了,她天生就是个当官的料,具备较高的领导才能——人精,脑子好使,思想活跃,脸皮厚,胆子大,做事泼辣,能说会道,挺能来事儿。按组织部长的正面说法,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她在我们县的妇女干部中可算是进步最快、最有发展前途的一个啰。

不知是什么原因,雾里花请拉塔副书记、组长大人到她家做客时,没叫我这个临时组长秘书一同前往。当然也就不可能想到工作组的其他成员了。她也不想想当时我就在组长身边,况且我跟他同住一个屋。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大大方方地把他请走了。我见过许多女人,却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心高气傲的女人。

组长也真是的,给我扔下一句等于没有说的话就大大咧咧地跟雾里花走了:你可以到庄稼地里转转

到庄稼地里转转。是的。遵命。到这个份上,我也只能到庄稼地里转转。尽管我还不知道庄稼地喜不喜欢我,接不接纳我。我欣然地接受了这个提议并以非常诚挚的态度对老天爷说了声:高,实在是高。这主意不错。这主意真不错。

托老天爷的福,今年的雨水比往年充沛得多,地里的庄稼长得不赖。它们认识我,就像我认识它们。庄稼尤其是小麦太熟悉我了,就像它们熟悉自己生长的土地一样。多亏了当年我在内地北方一个古都上学的时候,曾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开门办学的号召,为了日后大有作为,跟同学们一起到广阔天地学农,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和他们打成一片,接受他们的“再教育”。有幸跟小麦及其它各类农作物打交道,把那些养人的五谷杂粮的模样深深地印刻在有时还能思考点问题的大脑里。只是这里的庄稼跟内地的庄稼品种不同,生长期长短不一样。我带有礼节性地跟它们打了个照面儿,点了点还值那么些钱的头,挥挥只会写心得体会、年终总结和工作简报,外加情书的手。而它们却热情相迎,摇曳着身子,悠然晃着本来就抬不起来的头,脸上漾起可人的笑意。

我像只兔子随便在地里蹿来蹿去,没有肩负什么值得誓死为之奋斗的伟大任务。只是转一转,看一看而已。

转来转去,像一只飘落的风筝来到了看似年龄与我相仿的姑娘身边。我敢肯定她是个姑娘。

这是你家的地吗?我希望她抬起头来看我一眼,为的是想看看清楚她的长相有些啥变化没有,是否曾在我心中烙下重重印记的那个模样。

你是从县里来的工作组吧?她很不认真地瞥了我一眼,停下手里的活儿,不紧不慢地擦了擦暖瓶盖,用它代替茶杯给我倒茶。我说的是在西藏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都喜欢喝的酥油茶而不是其它藏区人喝的奶茶。

我是工作组成员,而不是工作组。我本想这么回答,可是碍于礼节,只好换了一句:嗯。你们这地方海拔低,挺舒服的嘛。

她怎么这样问我?是不是当地的语言习惯让她这么开始跟我交谈的?有意思,很有意思。我知道有些地方管党支部书记叫做支部,管供销社营业员叫做公司,管办公室叫做办公,把我在防暴队这句话说成我在防暴,诸如此类。这是一种别称,是约定俗成的叫法。尽管我破天荒头一次听到有人喊我叫工作组,但我还是觉得不该大惊小怪,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孤陋寡闻,一如井底之蛙。

我没有注意到天气。因为这姑娘的美貌不允许我把精力分散掉。一点儿都不行,一刻都不行。但是这天气跟更年期女人的脾气一样说变就变。傻乎乎而又不怎么老实的我偶尔也有反应敏捷而不是迟钝的时候。所以非常清楚地知道老天爷早就盯上我了。我跟拉塔组长暂时分手的时候天上还没有挂上一块云朵,晴朗得跟我与这位姑娘开始交谈时的心情一样没啥说的。可在从我出门起到这儿还不及十分钟的功夫,天空就变了个脸,阴沉得像是抹了炭灰,旋即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仁钦是藏族人名,是宝贵的意思。男女均适用。加个字是什么意思?表示你是女孩,姑娘,女人,妇女,女的,母的?总之是让人知道你是个蹲着撒尿的有别于公的男的女性对不?我知道她的名字后,琢磨了半天。这名字实在是极为独特,与众不同,叫着比喝青稞酒吃绵羊肉还舒服。

她脱掉身上的深蓝色细呢藏袍,抓住一头往自己身上揽,把另一头罩过来给我挡雨。被我们俩撑开的藏袍像一把过时的伞在雨水中发出美妙的声响。如果是在微风中而不是在雨中,那么这件袍子一定会更像一面军旗在如同战场的田间地头猎猎飘舞,或许会迎接我和她到总要去的地方,做总要发生的事情。

我想起了一句不知是从哪儿听来的话—“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因此,我就没事找事似地主动跟她搭讪。当然不是有关治穷致富之类的话题,这种话题只能交给组长在大会上向广大农牧民讲去。我没有理由也不能承担这种重大的政治任务。如果我也能承担这类任务,那么被雾里花岗吉请去做客的应该是我而不是组长大人。

我们坐在开了各种小花的田埂上,很多花没有名字,就跟仁钦玛后来生下的十二个孩子没有法定的父亲一样。地里的庄稼昂首挺胸,像出色的哨兵注视着四周的群山和在大地一角的我和仁钦玛。我的心极不老实地欣赏起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位乡野女子。欣赏来欣赏去,我的思绪很不自觉地把她拉到大学课堂里我的课桌旁。

她是我的同桌同学。

我很希望她是我的同桌同学。我还希望俏皮的同学取笑我俩,说我俩是同床同学,为促成未来美满的小家庭奠定些基础。

她喜欢打羽毛球。为了接近她,我不再踢足球、打篮球,却转向羽毛球,开始跟羽毛球建立起感情来。这样我会有很多机会单独跟她在一起。其目的在于要让小小的羽毛球成为我和她建立某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亲密关系的纽带、桥梁、无形的绳索,就像周恩来总理依靠小小的乒乓球跟三十多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而这么做的目的显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只能喜欢她,而不能喜欢其她女孩,就像她只喜欢羽毛球,而不喜欢其它球类。

她的身子轻如手中的羽毛球,反应灵敏、动作洒脱,表情自然,仿佛她是羽毛球,羽毛球就是她自己。弹跳,下蹲,接球,发球,扣球,一招一式都那么有板有眼,柔中带刚,刚柔相济,是那样的无与伦比,是那样的不可思议,是那样的令人着迷,是那样的令人眼花缭乱,是那样的令人如痴如醉,简直挑不出任何毛病。你看过日本电视连续剧《排球女将》没有?这么跟你说吧,她跟荒木由美子扮演的小鹿纯子没啥两样,给人的印象是特清纯。跟她打球无异于观赏一部艺术片,愉悦的神经长久处于兴奋状态,一如刚刚从瑞典皇家学院的领奖台上走下来。激动的心情犹如奔泄千里的江水,一刻都无法抑制住,那种美妙的感觉会让人的骨头都要变得酥软无力,犹如一撮软绵的羊毛。

为了得到仁钦玛,临近毕业那年,也就是最后一个学年伊始,我像是发疯似地主动出击,足足写了二八一十六封情书。老实说,头几封是从别人那里抄来的。当写到第六封的时候我就勉强会写了,再也用不着东拼西凑了,而且一改往日的写法,杜绝使用前人用滥了的诸如你是天上的星星,我是地上的小草”呀、“在没有星星的夜晚,我如同走进地狱啊,你是海底的珍珠,我是海边的花朵,只要你珍珠不变心,我花朵永不变心啦,海枯石烂心不变哪等等词语。而是走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像作家写散文一样由感而发,尽量写得真实可信,容易叫人接受。

然而,写来写去,全白搭了,等于连一个字都不曾写过。每每我把写好的情书让我的“兼职通讯员”交给她,焦急地等待她的回复,就像农民大爷企盼一场透雨,润一润因久旱而干裂的土地一样。可得到的结果如同石沉大海,鸿雁有去无回,她连半个字都不给我回。好不叫我失望哟。

奇怪的是她对我的态度丝毫没有改变,和往常一样除了晚上睡觉,每天几乎跟我形影不离,总是有说有笑的。真是急死人。无何奈何,只有看着偷来的她的照片发呆,独自一人在心里弹奏起忧伤的恋曲——曲名:《单相思》,作者:活受罪。

真是活受罪。

为了证明仁钦玛是否另有所爱,准确地说是为了探明她是否对我有意思,我把我的好同学、“兼职通讯员”找来,苦苦地求他帮忙。让他专门去找她,当面问问清楚她为何不给我回复?就算是拒绝我向她表明的爱也应该有所反应吧?哪怕因为我的情书屡屡搅扰她,致使她不得安宁而痛痛快快地狠狠地毫不留情地骂我三天三夜也行啊。这总比让我在没有任何意义的等待中消耗时间和精力强得多。

同学有点绝情。他死硬不干。理由在于,他说首先他不擅言辞,加之未曾涉足男女之间的恋爱领域,没有任何经验,不知道从何谈起。因此,除了替我传递信件,对其它烦杂的琐事一概不予理睬,在这件事情上心有余而不足,实在是爱莫能助。其次对这种没名堂的事儿压根就不感兴趣,要不是同学加朋友,打死他也不揽这等差事。成了,皆大欢喜,我享福,他高兴;不成,我因一败涂地而难受,他心里不是个滋味。第三,你有勇气写情书,为何就不能亲口向仁青玛表露心声?人家不给你回话,这本身就说明要么不想过早地考虑这事儿,要么正在考虑,还没有考虑成熟,要么不想伤害你,才不表态。再者,他不好意思替人向比他大好几岁的女同学开口发问。他在向我陈述这些理由时表情非常呆板,情绪有些激动,语气也不乏咄咄逼人的态势。总之,这种成人之美的事儿他干不了,无能无力。

手指头不灵便、不管用,那就只有动用舌头了。我就不信自己找不到让她开口的办法。

一天,我在跟她去打球的路上哼起自己瞎编的歌儿:弹起六弦琴,歌声响四方,为啥卓玛姑娘不开口,莫不是心中想情郎。我不好意思直接用仁钦玛三个字,就变着法权且以卓玛代之。

没反应。她一点反应也没有。真是个木头人。可她并不是木讷寡言的呀。

不好意思。我给你写了那么多信,你一定生气了吧?我怯生生地问。而且不敢说出情书二字,代之以字。

生气了吧?她学我的声音,听起来感觉怪怪的。我干嘛为那些无字情书跟自己过不去?她嫣然一笑,像一只小羊羔跑了起来。

啊,她终于开了尊口。可是,这情书怎么成了无字之书?奇了怪了绝了,太叫人纳闷了。她说如果你不信,我就可以把所有信都交给你一一检查。

后来,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我的那些得意之作——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挤出来的情书一到我手中,满纸的文字就慢慢地显影,跳动起来。而塞回到她手中,又变成一张张白纸。

我想,我想对你说……”我的心脏怦然而动,舌头在打战。

你想对我说你喜欢我?说完,她微微绽开笑容,把头侧向一边。

不。不止喜欢。爱……”我豁出去了。终于大胆地说出了那个令人神往的字眼。

甭说出来。爱是不能说出来的。她低下有着一头漂亮长发的头。

为什么?天哪,有这么提问的吗?

为了真正、真实的爱。她瞥了我一眼。我分明发觉她的眼睛闪耀着高贵、纯洁、迷人的光芒。

对。真正、真实……我注意到汉文繁体‘字里面有字。我用心地默默念叨着。其实我并非不懂得爱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神秘的情感问题。

我很不情愿地从白日的梦中猛醒过来。太阳从浓密的云雾中探出半张脸,看了看雨中的大地和在大地一角的我和仁钦玛。太阳总是能征服一切,很快让那女人哭泣不止的细雨暂时躲避起来,躲到远远的天边

一只我在别处不曾见过的鸟从我们头顶掠过,飞到田埂齐刷刷长成一绺的树上。这鸟好玩得要命,用一种清脆得让人无法形容的声音叫起来,速度快得听一遍还没法学,非得不厌其烦地下苦功多听多练。我认真地听过好几遍后学了几声,可学得一点也不像,难度太大,感觉很不好。跟当年我刚学汉语拼音时练习“O”字的发音一样费劲。

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那神秘的鸟在半秒钟之内就完成一次叫唤,连续叫三遍只需一秒半钟时间。

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我的嗓音条件太差,粗。这不怨父母,是我自己过早地背着老师吸烟吸出来的毛病。我用喑哑的嗓子学了老半天,怎么着都学不出来。一是声音不对劲,连我自己听着都难听死了,叫得跟鸭子似的;二是速度过慢,听起来跟一个饱经沧桑的老汉出于生计所迫怨天尤人,哀声叹气没啥两样。

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我不甘心失败,硬着头皮一个劲儿地学个没完。

你别再哈嘚咴嘚咴了。那鸟没那么叫,不是那么叫的,你的耳朵有毛病。她捋了捋额头上的散发,认真地看着我,是这么叫的,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她的口形特好看,学得很逼真。

我摇头晃脑,摆动着腰部,模仿藏戏中两手轮番朝肩膀动的动作,眼睛朝向远处山坡上抓着马尾巴往村庄走去的男孩,继续练习美妙的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哈嘚咴嘚咴……”逗得仁钦玛笑出声来,笑得前仰后合,笑得附在青稞穗和草叶上的水珠都震落下来了。

鸟鸣声戛然而止。天上刚露出半拉脸的那轮羞羞答答的火球又一次从我的视线中躲到云层后面隐遁起来,直到第二天晌午才露出脸来,把个苍茫的原野重又交给唏哩哗啦哼个不停的雨滴。慷慨的雨水噗噜噜地往下滴落,敲打起我的脑壳仁钦玛的心脏。

这时天空出现了一个梵文,译成藏文或者汉文是“缘”的意思。缘起?缘分?我不知道应该如何理解这件事儿,这个字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古格这片土地就是这么叫人摸不着头脑,经常出现各种奇怪的现象,有时很多人分不清谁是人,谁是神,自己又是什么,多数人成了介于人与神之间的怪物。直到目前,不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中,我常常处于摇头或发呆的境地。

 

那个茶馆兼酒馆的藏式土房被隔成两大间,是用土坯砌的墙隔开的。像我这种天生嗜酒如命,却又要摆出一副高贵、娴雅气质和品味的个别国家干部,当然包括一些县级领导干部只要光顾这家茶(酒)馆,一般会长驱直入,很不客气地跑进里屋饮酒,谈天说地,海阔天空地聊起来,侃个没完没了。外屋就属于用不着怕这怕那,从不拘于小节的县城里的部分干部、小商小贩、乡下人、外地民工和无业游民们。

我从母校毕业,回到家乡的时候正巧是国人从持续十几年的噩梦中醒来,那个臭名昭著的三男一女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全国范围内喜事接踵而至;刚在公元一九七八年开过一个著名会议,全国人民还沉浸在欢欣鼓舞的莺歌雁舞之中,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激荡美酒飘香歌声飞,朋友请你干一杯,胜利的十月永难忘,杯中洒满幸福泪的豪情,歌酣人醉,成功地治愈史无前例落下的疯癫症过一两年之后,喜报传来,放宽富民政策,实行包产到户,人们开始有机会真正关心自己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存状态那会儿。

现在想起来,那时正好是奏响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开始发生突变的序曲的前所未有的美好时期。

我是学藏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苦战四年只弄到一纸大专文凭。那时整个西藏地区除了解放前念过私塾的数量非常有限的部分贵族出身的知识分子和五十年代新中国培养的很少一部分学过藏族语言文学的人,就没有几个真正懂得藏族语言文学的人。说得明白点,没有多少懂藏文的人。我不解释,你也肯定晓得我说的意思了。我指的是藏族使用的三十个字母外加四个无意符号的文字。对吧?加上我还下功夫学习汉语,能用汉语写年终个人总结、思想汇报和申请书什么的。所以国家把我们当宝贝使,在不懂藏文的藏人眼里我们简直跟有钱人佩戴的九眼猫睛石(最值钱的    猫睛石之一)没有什么区别,稀罕着呢。只是,当时的藏族姑娘不像汉族姑娘那么喜欢大学生,而是喜欢开车的,特别是对那些个开大车,跑长途的喜欢得不得了。她们的母亲总要跟她们唠唠叨叨,叫她们找个开车的,反复告诫她们说,只要是个开车的,哪怕是个麻子都成。但是不许找拖尿罐(油罐车)的司机,一点用也没有。她们生怕女儿给自己招个有点文化,却没有钱财的大学生女婿。

我好像跟你们提起过我的身世。对了,我说过我是个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多亏了父亲是个爱国人士,对国家作过一些令我们引以自豪的贡献,曾经还当过县政协主席。所以我们家成了革命家庭,我和我的兄弟也理所当然地成了革命的后代。你不觉得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补充一下,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没把我们怎么着。那是因为父亲在一次罕见的特大雪灾中把本来反动后来成为革命的身躯捐给了老百姓,离开美丽的人世后成了令人民景仰的革命烈士。我想说的是我坐在茶(酒)馆里屋,跟那些在醉酒前很有些风度的人们喝着啤酒,谈论起了我们的父辈们。

后来,后来不知是怎么回事,话题转了。我们像拍电影一样把谈论父辈的镜头切割后扔一边去,换上了重复过几千遍的话题,即拉萨人长,拉萨人短之类的话题。有人说拉萨人非常善良,个个都有一颗菩萨心肠;有人却要反驳,硬说拉萨人是天底下最差劲的人,他们不讲因果报应,干得出各种丧尽天良的事;有人说拉萨人虚伪,在他们的骨子里总有一种擦不掉,抹不去的优越感,而那种优越感是与生俱来的。其实,我只到过两、三次拉萨,有关对拉萨人的说法多半来自于父亲的讲述。像仁钦玛和桑一样跟我贴得很近很近的那个姑娘又不是拉萨本地人,没法从她身上领略到真正的拉萨人的风采抑或是有关涉及品质方面的东西。要说我对拉萨人有什么印象,也不过是因为我在拉萨一个天然酒吧喝酒时一个拉萨人无缘无故地替我付钱后对他的感激之情引起了我对他们的好感。另外,桑的已故父亲是个纯正的拉萨人,她秉承了父亲身上天生的拉萨人那种豪爽的习性——乐观、坦荡、洒脱。由此,直到今天我张嘴闭嘴总是说拉萨人好,一个劲地辩解说拉萨人是最好最棒的。

拉萨人真有那么好吗?肯定包括我了吧?天哪,桑怎么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坐在了我身边?

桑是个神志非常清醒的疯子。她总是像只无孔不入的小虫,随心所欲地到她想去的地方,玩她想玩的游戏,说她想说的话,没人阻止她的行动,没人阻止得了她的行动。

真好。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谁真好。也许因动物似的条件反射,见到桑就想起了仁钦玛,心里想说仁钦玛真好。可惜此时她不在我身边。

真好。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端起我的杯子,咕咚咕咚地把酒从细细的喉管迅速灌进了同样细细的肠子,这酒真好喝。

我不计较桑什么,不是不值得,而是没有什么可计较的。不了解她的人准会以为她是个不守妇道,做见不得人的生意的婊子。错了。她看上去妖里妖气的,穿着袒胸露臂的,嘴吐脏字,说话秽言秽语,总没个正经,加上有一段时间瘦得个枯槁样的,正像这家茶(酒)馆的老板莫老爷(因长得极像电影《刘三姐》的管家而得名)给她赠的绰号露透瘦,挺叫人烦,叫传统人士不知如何是好,无法接受她,更谈不上接近她。事实上,她再怎么跟男人在一起喝酒,再怎么管不住纤细的手指头老是摸男人的胡须,喝得最后认不出自己是谁,也不会放肆到不要那张可爱的小脸蛋上薄薄的白里透红的皮子。

两只苍蝇嬉戏着满屋子乱飞,俨若一对正在玩得兴头上青年男女,又像两架近距离交锋的战斗机,若即若离地相互搏斗。这对不算太令人作呕的小东西最终粘在一起,在我们头顶来回飞舞,玩得极其投入。我注意到桑专心地看着它们,观赏它们的一举一动。她的脑袋左摇右晃,死死地盯着这对淘气的苍蝇,眼睛随着脑袋转动,眼珠子像是插了电不注地滚动着,红润的脸蛋如一朵玫瑰绽放出孩子般的笑颜。那两片又薄又红的嘴唇微微翕动着,极像雏鸟向鸟妈妈要食物。苍蝇快速地飞旋,撞在窗玻璃上,发出了细小的声响。

我无端地想像着这对苍蝇是我和仁钦玛,雌的是她,雄的自然是我。而且更进一步联想到小时候听过的民间故事《金蜂和玉蜂》,进而在反应有些迟钝的脑子里奇迹般地急速转换了一下苍蝇的角色,让它们变成了蜜蜂。蜜蜂,多好,它是人类的朋友,而叫人恶心的苍蝇永远是人类的天敌,跟老鼠相比,好不到哪儿去。

过了片刻,这对苍蝇又一次绕屋子飞来飞去,划出一道道看不见的弧线。兀地,一个漂亮俯冲,朝我们杯盏狼籍的方形藏式桌子飞下来,双双坠入我的酒杯中。桑眼明手快,低下头,白嫩的双手贴在膝盖上,把眼睛睁得圆圆的观察这对在她看来很漂亮的苍蝇在酒中潜游、挣扎。当她看到它们渐渐失去体力,已无多少动弹之力时,突然,用右手纤细的无名指把它们挑出来,轻轻地放在桌子边上干净的一角。可惜,苍蝇断气了,溺死了。它们的身子粘在一起,像连体婴儿。

一个兄弟打趣道:你对苍蝇也这么温情脉脉,柔情似水?

她双手掐腰,翘起美丽的鼻子,摇头晃脑地说:能不这样吗?它们是为崇高的爱情而死的,这叫殉情,你们懂吗?唵嘛呢叭咪吽。

啊,哎,哦。兄弟们发出各种怪异的声音。

相比之下,这人哪,还不如这小小的苍蝇。与鸟类特别是黄鸭相比更是差之千万里,没法比。

“是是是。说得对极了。”莫老爷改不了随声附和的习惯。这是他寻求生存方式的一面伟大旗帜,是一以贯之的优良作风。

她怎么这么说呢?乱说。人是具有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哪能与虫啊鸟啊什么的同日而语。这不,酒一灌进肚里,我就心猿意马,看到桑那张苹果色小脸蛋,我的心立马就飞了出去,被巨大的吸盘吸走似地飞到了仁钦玛身边。

那次,不知是因为水土不服,还是吃东西中毒了,闹得我上吐下泻,吃不了东西,一连折腾了一个礼拜。因摄入了大量的止泻镇痛类药物,到第七天的时候,肚子不再闹了,也不再呕吐了,但身子严重虚脱,感觉到自己快要进入弥留之际。

仁钦玛知道我与病魔激烈抗争,身体变得十分虚弱,整个人瘦了一圈后,熬了一小锅糌粑粥,像喂小孩似地喂我。一勺又一勺地强迫我吃进去。粥里搁了很多切得又细又碎的牛肉,足有一斤多,至少熬了两三个钟头。一揭开锅盖,顿时冒起热腾腾的蒸汽,一股股很浓很浓的肉香味扑鼻而来,渐渐地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多吃点啊。跟你说,糌粑粥特能补身,比什么都养人,你很快就能恢复体力的。”她像一位母亲照顾年幼的孩子侍候着我。

“多谢了,真不好意思。”我有气无力地说些没用的客气话。

“你好好睡上一觉,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我到乡卫生所再给你抓些药来。”

“麻烦了,谢谢你。”我发现自己的声音很小,也不知她听到没有。

她没有抓到什么好药,倒是带来一大块酥油和新鲜糌粑,准备让我补补身子。她坐在我床边,用我永远无法形容的眼神看着我,听她讲些无关紧要的话。

我本想跟她我聊一聊,哪怕聊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可是我在不知不觉中沉沉地进入了梦乡,一觉睡到次日下午,一连睡了二十几个小时,做了各种各样的梦。但能够记起来的只有最后快醒的时候做的那场梦。我在梦中见到了离开人世多年的妈妈。

当我从梦中彻底醒来后,头一个映入我眼帘的是仁钦玛那张白里透红的脸蛋。她仍旧静静地坐在床沿看着我,仿佛守护自己最亲最亲的人。

老实说,对于我没有仁钦玛的日子是何等的焦灼哟,好比鱼儿失去了水分,鸟儿失去了树林,土地失去了阳光,牛羊失去了草原。你桑能代替仁钦玛吗?要知道你比我小得多,你是我的小妹妹,别的女人能给我的,妹妹你却不一定给得了。否则,我没有必要天天泡在酒馆里。否则……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刚领到了工资。愿不愿意伸出你们的友谊之手赞助赞助小妹我?要知道困难时期你们的钱包就是本姑娘的银行。

说着就从我开始掏起她的兄弟们的钱包。她要掏钱包,就得让她随意,由不得我们。真的。她从她六个兄弟的钱包各拿走了一百元,接着给每个人的脸颊一个重重的吻——她自称这是来自遥远的圣地拉萨的吻——被大昭寺里的释迦牟尼加持过的纯真而珍贵的吻。然后她哼着一曲巷间小调走了,走出了她经常踏足的这家茶(酒)馆,是从进来时穿过的这扇门走出去的。从我们的眼前消失了,就像一阵风消失在美丽如水的空气中。

她是我们几个男人共有的小妹妹。

她喜欢喊我们叫兄弟,喊起来很甜很甜,听着让人倍感亲切、惬意。从哪个角度考虑,我们都似乎没有理由不认这个小妹妹,不去关心、照顾、呵护这只快乐的小天使。再说,我们都很喜欢她说话的声音和面部表情。她操得一口纯正的古格语和有些走样了的拉萨语,后藏日喀则、安多、藏东等等藏区方言也能说得叫人无法通过语言本身分辨出她究竟是哪里的人;汉语、英语、印地语也都说得圆熟,无可挑剔。她说起话或唱起歌来,语音柔美、绵软、清纯,没有任何杂质,叫人听着一如聆听杜鹃啼鸣。

 

又是一个少有的雨天。

雨水像姑娘的口水,软软的,滑滑的,咸中带甜。确切地说,像我在初吻仁钦玛时我的舌头尝到的从她嘴里滴下来的带着野玫瑰清香味的津液。我永远不会把从她嘴里流出来的津液说成是口水、唾液、哈喇子,即使她到了人老珠黄的那一步也不会。因为我所接触过的女人没有一个像她那样浑身充溢醉人的芳香。

这雨下得真舒服。我把身子向她靠了靠。我对天发誓,我打生到这个可爱的世上,除了小时候依偎着母亲温暖的身子睡觉外,还从来没有跟异性这么零距离地贴近过身子。尽管我需要女性的爱,尽管我像个没了魂的男人疯狂地追求过女人,尽管在梦中拥抱过雾里花,吻过桑,跟陌生女人洗过温泉,可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女人不同于男人的幽香是破天荒第一次,一种叫人一刻都不停歇地闻下去的体香。

不。实在。很实在。她不同意我的说法。看着天色,这雨肯定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她不同意我的说法。看着天色,这雨肯定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她俨然一位母亲保护自己的亲骨肉,生怕我着凉似地把一直用手撑着的袍子使劲儿往我身上推了推。

我把披肩发向脑后捋了捋,有些悲观地问道:我很无聊吧?你觉得我长得是不是太对不起姑娘?

不。你想错了。告诉你,你长得实在是光辉灿烂。我看过那么多前人和我的同龄人写给这美丽世界的书籍,却从来没有看到过用光辉灿烂这个词来形容人的长相的文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是说她只有初中文化程度,莫非是她在久远的象雄或者古格王朝时期记下的词汇仍在脑子里储存着,必要的时候蹦出来对付像我这样脑子不灵,说话却总免不了吐点令人恶心的酸水的人?!

不知是从哪儿来的一股豹子胆,我趁势用袍子把我和她的身子盖了起来,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你这是干什么?我的不怎么管用的中枢神经管起闲事来。几乎在同一时间我很及时地发现我的心脏开始砰砰直跳。沉住气。也许这是我成为男人的伟大历史时刻。我的手心也凑起热闹,无端地渗出油乎乎的汗水来。

仁钦玛把脑袋一歪,随意地望着远方说:没道理。

我咽了咽口水,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我无法猜想她说没道理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发现了我的心脏不听我意志的使唤?你喜欢雨天吗?雨天不能做很多平时要做的事。对吧?

对于我雨天和晴天没什么不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的表情开始变得丰富起来,嘴上挂起了母亲般的笑意。

天空灰蒙蒙的,雨滴在我的头顶舞蹈。阴冷的气流涌向全身,一股电流般的寒颤通过我的脑门,掠过后背。这时,我心里却莫名地升起一轮金灿灿的太阳。

啊,多么辉煌灿烂的阳光……”这时我突然想唱歌,想学着帕瓦洛蒂唱那首意大利民歌《我的太阳》。

平时雨天你都喜欢做些什么?

除了上班就是聊天、喝酒、睡觉。偶尔也翻翻书。

还有呢?你就不干点别的什么?

“琢磨女人。”

“有意思吗?”

“挺耐人寻味的,别有一番情趣。

“还有呢?”

没有了。

“没有?”

欢迎你到我家来。她像是随口说出来似地眼睛朝向别处,给我以心不在焉的感觉。

呀呀呀,一定去。我想她只是出于礼节才那么说的,甭认真。

欢迎你到我家来,这跟人人所唱的《欢迎你到西藏来》有啥两样?说实在的,没有任何令人激动、令人振奋的意义。人家拉萨人常把来玩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会非常认真地告诉你住址和住房特征,说我们家住哪儿哪儿,院子大门朝哪里哪里,院门口都有些什么摊位、店铺。有的人介绍得更绝了,会告诉你他家窗台上养着花,码着多少盆鲜艳夺目的花,好找得很。养花的多咧,生活在海拔相对稍低一点地方的藏族人家谁不养几盆花?!谁不爱花?一句话,不喜欢养花只能说明他(她)们不热爱生活,没有创造生活的愿望,至少对生活没有多少乐趣。

请您走开,我正烦着呢。快走开,不然……”她真是不讲理,刚才还好好的,说翻脸就翻脸。这脸变得没啥名堂,跟春季的天气没两样。

不然你要干啥?想跟男人一样撒野?我怎么啦,不像你所喜欢的男人?她一直背过身子,像是在啜泣。

骨血。你懂得什么叫骨血吗?

骨血。记得茶(酒)馆老板莫老爷曾经向我解释过骨血这个词。可想不起具体内容。只记得他啰哩啰嗦地跟我们一帮兄弟讲过骨血是怎么一回事。

“骨血,骨血就是男人的精液、女人的血液。”我很清楚自己在瞎说。用我刚掌握稍微复杂点的汉语词汇时常说到的一个词形容,那就是“胡说八道。”

“骨血,骨血,骨血……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亏你是个有学问的人。”

我还能说她什么,她带着厌恶所有男人的眼光看待我,眼里总少不了血色黄昏般的凶相。可是我放不下,又拿不起。如果我有我父亲或兄弟一半的气质和胆识,那我就不愁风风光光地走完人生之路。

 

桑不见了。不知去向。很长时间我们哪个兄弟都没有见到她,没有谁看到过她瘦长的身影。她总是来无影,去无踪,连她妈妈都无法掌握她的行踪。

那年春季,古格地区西南部普遍遭受了百年不遇的雪灾。确实是百年不遇的雪灾。有别于通常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频频出现的诸如百年不遇的雪灾、百年不遇的旱灾、百年不遇的水灾……县里的干部职工都投入到抗灾救灾第一线,分几个抢险小组赴各乡村和通往地区的公路沿线清除积雪。一连持续战斗了整整三个月,她也自愿参加了进来。她能做的只是白天帮炊事员烧茶煮饭,晚上给扫雪的队伍唱歌跳舞。让人们在拼死拼活地忙碌之余全身心得到放松、休息,使他们根本就感觉不到有多累。等到大部人马回县城的时候,却不见她的踪影。人们还以为她出了什么意外,刚准备组织人员去寻找时,她又奇迹般地出现在县民政局门口。她把整整两车崭新的绵衣绵裤绵帽绵鞋和各类食物交给民政局长,说了声拜拜,像一颗流星顿然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大约过了六个月,有人发现她在山上给放牧员办学,教他们学习藏、汉、英三种文字和数学,只是不教印地语。理由在于藏语是他们的母语,汉语是他们的国语,而英语则是国际通用语,必须掌握这三种语言文字;数学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每时每刻都用得着,而且有助于提高思维能力。不教印地语自有其闪耀真理般光芒的道理,主要原因是,她认为没有必要,压根就用不着教,他们本身生活在中印边境,自然会掌握的。再说目前用途不广,留待中印关系得到彻底改善,两国边境所有通商口岸都开放以后慢慢学也不迟。她还对他们进行体能训练,每天让他们从山脚下背着水爬到山顶,又从山顶背着牛粪跑下山脚;学唱奶奶给我讲故事,讲那远古的事情,做人要做格萨尔,除暴安良保一方之类的儿歌;教他们学跳卫藏人喜欢跳的堆谐和现代舞。

我们想念,不,思念她。就连茶(酒)馆的老板娘都在想她,想得她整日念叨起来没个完。

莫老爷算是我们兄弟几个中最传统、最保守、最怕事的人。本来他不怎么喝酒,但在见不着桑的漫长而寂寥的日子里,他却整日像是丢了魂似地泡在啤酒、甜酒、藏白酒、青稞酒之类既能使人意志消沉,也能使人精神振奋的酒精中,老是蔫不啦叽的,无精打采。而且烟瘾也好像一下子加大了,每天至少烧掉三包。

兄弟们个个心急如焚,都在为桑的突然失踪感到迷惑,提心吊胆。我呢,更是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不思念她,不牵挂她那只小绵羊。倒不是因为她比别的姑娘纯,而是她无时不在地勾起我对仁钦玛的思恋。我不是个好男人,但我打心眼里希望桑还要成为仁钦玛,就像我连做梦都希望仁钦玛是桑而不是仁钦玛。

一天,我在县城尘土飞扬的街道上看见仁钦玛腆着个大肚子跟那个叫龙仁的驾驶员朝托林寺方向走去。她远远地向我传递出一个十分朴素、明了的信息:我结婚了。我已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人,而且很快就要成为母亲了。

母亲。多么亲切、温馨、富于感情色彩的字眼啊!世上最为不屑的母亲也远比一个称职的父亲强几倍。我等待一次轮转,能够以女人的形像出现在母亲般的大地上,好生拉扯孩子,料理家务,伺候男人,从内心深处不折不扣地体验母亲的艰辛与幸福。

母亲。她要做孩子母亲?腹中的小生命会是谁的?真会是龙仁的吗?可怜的龙仁,或许你还不知道,你得到的并不是她的第一次哟。第一次,令人神往,回味无穷的第一次是我享用的呀。就是在那个霪雨霏霏的夏季的田野一角。当然是在见了几次面以后,不然我们就不好向狗们交待。那一群群麻雀、麦穗和那件像一面旌旗的女式藏袍作证。不过你才不会管那么多,什么处女不处女的。在我们藏区除了个别读书人,谁还在乎这个?多数人没有严格的贞操观念。话说回来,如果遇上的媳妇是个彻头彻尾的妓女就另当别论我是说,即使是个一文不值的男人也会标榜自己是好男人,必须拥有比女人优越的社会地位和强烈如火焰般的尊严。这是男人无往而不胜的一面旗帜。这面旗帜在我们雪域上空飘扬了几千年。

我跟了他们好一会儿,跟得眼睛都发涩。本想拿出点钱给她,让她买些东西带回家,或者在县城好好吃一顿喜欢吃的饭菜。

有个女孩在我身后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声把一股香甜的气味入我的鼻孔。我听出了声音,辨认出了气味,是桑。没有错,绝对是她——我们几个兄弟的好妹妹。

我回过头,像抱一个小孩似地把她抱起来,她也张开双臂搂住我的脖颈,脸上漾溢出喜悦的金色笑意。我的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串滴落下来,把她的头发、额头和整个脸蛋都打湿了,泪水还一点一点地滚进了她的嘴里。

这么长时间你上哪儿野去了?也不想想兄弟们会为你多喝好几箱啤酒,多抽好几条香烟。我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我哪儿也没有去。一直在县里打转呀。她的眼睛闪耀着柔和的光焰。

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遇到什么事情了吗?她的事情就是我们兄弟们的事情,我不关心,自然会有她的其他兄弟们关心。

非得说出来吗?这么做有啥意思?告诉你吧我的好哥哥,那天我拿你们的钱去救了一个从拉萨运建材的驾驶员。他因阑尾炎急性发作住进县医院做了切除手术,车子让他的伙计开走了。他出院后在我们家养了一段时间。已经完全痊愈了。哦,昨天搭一辆到拉萨的车走了。他叫公色,人不错,长得挺帅的。

人不错。什么意思?长得帅一点就帅一点吧,我们这小地方也有的是帅哥,多得很,就和拉萨的县级干部一样,一抓就是一大把,没啥了不起的。可她说人不错,是个值得悉心关注,认真思量的问题。要知道她这个“疯子”可不是个信口雌黄的人,不会轻易评价一个人好赖与否。莫非她对那个拉萨人有了好感,动起了念想。也许只是赞赏他的为人,心中有几分歆慕之情罢了。不管怎么样,总是件好事。但愿运气从天而降,遇上一个称意的男子,使她有个牢实的依靠,结束犹似浮云飘游不定的生活。真是杞人忧天!她可是个智商极高,很有脑筋的姑娘哟。说来也怪有意思的,我刚这么思忖着,不到抽一口烟的工夫,自己把自己的猜想化为齑粉,否定了。

桑要去找仁钦玛。她说她要接近仁钦玛,和她交朋友。

我为她将要付诸实施的计划整整想了三天三夜。想得我天旋地转,晕晕糊糊。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干出个什么名堂。如果她执意要干什么,干出很不起眼的事情或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恐怕谁也拦不住,只能由着她。

 

仁钦玛嫁给龙仁多年后,我对她仍旧痴心不改。即使她把说不清是第几个的小生命接到小山村以后,我也仍对她抱着种种幻想,甚至希望她离开龙仁或龙仁抛弃她。

仁钦玛嫁给龙仁那会儿,我好像出差到雪域圣地拉萨了。

那时,我每天晚上都泡在古格驻拉萨办事处门口的一个小酒吧里,在昏暗的灯光下,想入非非地设计着自己的未来。酒中的泡沫把我的思绪抛向遥远的天边,没有昔日的马蹄声的古格原野在向我招手。

清晨,我亲自开着租来的一辆丰田车到白玛岭,去接仁钦玛到县城。桑陪我同行。一路上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石羊、磐羊、黄羊和野驴等野生动物随处可见,它们欢快地跳跃着与汽车赛跑,俨然卫士悉心护送我们到白玛岭。

我们翻山越岭,穿过荒无人烟的漠野,慢慢向目的地移动,一如苦命的甲壳虫。短短九十多公里的路程,我们和我们的丰田竟然走了七八个钟头。

中年时分,如洗的蓝天衔着火样的太阳,阳光将金色的光芒洒向朝山顶艰难爬行的我们。

到一个开阔地,桑让我把车开到离简易沙石公路几百米远的夏季草场去休息。我听她的,在一般情况下听她的不会有错,至少不会把事情办砸了。

下车后,我们直直地朝南边一条细如腰带的河流走去。桑对我说,抬头看看白云,天空是否非常美丽?

我说,帐篷飘然云中行,白云深处有人家。

如毯的草原在阳光的掩映下显得格外的平静而温馨。草场尽头山脚下坐落着一顶白色帐篷。一条体格强壮的牧羊犬狺狺狂吠,向我们发出算不得友好的声音,提醒主人有人来造访。狗叫声使这本来就十分静谧的草原越发显得宁静。桑拉着我的手信步朝那顶帐篷走去,狗叫声越来越急促,看上去不太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如果主人把我和桑当成客人的话。桑吹了一声吻哨,那狗立即停止吠叫,摇摇毛茸茸的尾巴,趴了下来。桑俨然这家主人将我领进了帐篷,从奶桶里舀出两碗新鲜奶让我和她一起享用。

我闻到了仁钦玛身上特有的那种清香味。我的眼睛忙碌地搜寻开来,一定是在寻找仁钦玛的影子。天空将金剑从帐篷的天窗射了下来,美丽的光柱拥抱着一个姑娘美丽的身体。

辛苦啦。一个女人,不,一个姑娘的声音向我们走来。

不辛苦。桑抢在我前头回应。

我把双手交叉于胸前。聆听帐篷外面的世界,心情犹如聆听雪域大地一般激动。桑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帐篷内的那根光柱。

有客自远方来,千万不可怠慢呀。

是的。

他们是远道而来找你的。

嗯。

帐篷太小,住不下。一会儿你把他们带到家里,今晚就请他们在我们家里住一宿吧。

好的。

空气中有两个女人在对话,声音像脚下的草地富于弹性。我注意到桑的嘴一动不动的紧闭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真叫人纳闷。

我忽然记起了,我分明记起了这里是白玛岭的又一个夏季牧场。牧人除了简易的帐篷还能有什么居所?房子在山半腰的村庄里。

桑把热乎乎的嘴贴在我的耳边嘀咕了几句,顿时一股电流样的热气涌遍我蛮健壮的身体,金色的光柱把我吸了过去。来自古老洞穴中的“宣”的旋律在我没有多少用处却不可或缺的喉咙震响。

我和仁钦玛手牵着手,不,是摽着胳膊风风光光地走在县城并不气派的街头。她的风采迷倒了一大群傻气十足的帅哥。那些找不到老婆的外地人把眼睁得碗口样大,以异样的审视的眼光睃巡我的全身,然后又咧开嘴向仁钦玛投来让人难受的自以为弥足珍贵的一笑。真庸俗。那帮人多半都是从学校分到这里工作的后藏人和拉萨人,也有少量的山南人。他们可没有像我这么好的运气。喝酒唱歌跳舞,他们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可勾姑娘,我会让他们靠边站。因为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根本用不着低三下四地给女人献殷勤,死乞百赖地缠住女人,讨得她们的欢心。用不着,真的用不着。这不是我瞎吹的,是别人无法否定的事实。向天发誓。

雾里花岗吉从我身边走过,顺手狠狠地掐了掐我不怎么安分守己的屁股蛋。我的向来嗅觉灵敏的鼻子闻到了拉塔书记身上的气味,是绵羊所特有的那种膻味加啤酒味混合而成的特殊气味。

桑跟我的兄弟们在我们自己指定的茶(酒)馆里喝酒。我打老远就能听到他们夸赞我有本事,把全县最漂亮的姑娘搞到手,很不简单,应该庆贺庆贺,喝他个昏天黑地,震荡山河的。不用说,我自然觉着很欣慰很自豪很骄傲。是好事而绝不是有损我形像的坏事,这起码说明我具备了雪域男人所应有的本事之一。请注意,我说的是“之一”。

我得意地笑了笑。可想而知,此时我的笑容一定比任何时候都灿烂,准会令阳光都为之黯然失色。

真可惜。美妙的说话声无端地打断了我梦一般美妙的想象。我眨巴着眼睛环顾房间,发现我已从不是梦的梦境中醒转过来了。我的并不亚于嗅觉极其灵敏的鼻子的眼睛告诉我被外面的喧嚣声裹着的酒吧里只剩下我和一个长得酷似仁钦玛的姑娘。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握住姑娘的手说,已经很晚了,你该休息了。

姑娘让我再坐一会儿。她说没关系,我不困。

我说我困了,该回招待所睡觉。

她说可以睡在她的酒吧里。

我说趁现在我还能分清酒吧和招待所就得回去。

她说你自己看着办吧。

大约凌晨一时许,来了几个男孩。大吵大嚷的,藏语夹杂汉语说着一些不堪入耳的粗鲁话。他们要了十来瓶啤酒,轰轰烈烈地喝着,还“大哥大哥”地敬了我几杯。其中一个男孩从一进来就一直不停地埋怨这个酒吧没有女孩,喝个啥劲儿。叫女老板找几个漂亮女孩来。她十分为难地向他们解释了半天。

“走,我们换个地方喝。那些个该死的色鬼、种马连一个女孩都没给我们留下,他娘的,气死我了。”那个要漂亮女孩的小子一声令下,几个哥们便起身,晃晃悠悠地走出了酒吧。

“你干嘛不去找几个女孩,满足一下他们的要求?推掉送上门的生意,无异于拒绝送到嘴边的肥肉。”我十分关切地看着她。

“我这儿的女孩都被喝酒的男人带走了。我上哪儿去找女孩?这些个上身还没有发育成熟,下身就开始发烫的臭男孩。”她显得极其无奈,非常尴尬地摇了摇头,重又坐回我身边,陪我喝了起来。我们喝着酒,海阔天空地瞎聊。我得知这个女老板是个保姆出身的。老家在后藏哪个山旮旯里。讲得一口悦耳纯熟的拉萨式的汉语普通话——非常巧妙地在汉语中加进一些藏语助词。只会写两个汉字:色珍。她没有结婚。她拿神圣的三宝向我发誓。我好像跟她提到了我生活中的许多女孩、女人,提的频率最高的是仁钦玛,而桑次之。当然也提到了我自己。我借用,准确地说是剽窃别人评价我的话,说自己是个少有的酒鬼、情种,正在向酒仙、情圣方向努力。她没笑,只是点了点头。我还隐约记得这个女老板劝我少喝酒,多吃饭。

第二天,两个男女俨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律保护的夫妻,像虫子一样从被窝里爬了出来,把臭哄哄的气味留在干净的被窝里。那个男的好像是我,女的是老板。起床后,我抬头望了望天空。天空板着面孔怒目而视。我头一次发现可爱的阳光已然不再理我,她的脸色变得跟秋末的树叶一样黄。我带着朦胧的宿醉感打开窗户,极目远眺,环视城市四周的一座座山峦。山顶的积雪连同整座山体宛若抹上了金黄色油漆,看不到一丁点有别于黄色的其它什么颜色。

色珍给我端来牛奶,煮了很多鸡蛋.拍拍我的肩头,让我补一补身子。我说我不想吃鸡蛋,也不想喝牛奶。再说我这身板硬朗得如一头牦牛,用不着补这补那的。

我还没有彻底醒过来,酒精仍旧在腹中捣腾。一阵恶心,让我几次呕吐,却又吐不出啥东西。可怜的胃不停地痉挛,看样子里面是空空荡荡的,连一点残留的液体都没有。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快,你给我拿啤酒来。”

“别这么早就喝酒了。听话,先吃点东西。”

“你不知道啤酒是液体面包吗?真笨。”

“我给你弄一碗酸辣粉,开开胃。然后吃些其它东西。吃饱了再喝酒,这样不会伤身体。”

“好吧。试试。”

我趁她到隔壁一家四川小吃店买酸辣粉的工夫,一下子把两瓶啤酒灌进了肚子。好舒服哟,咯咯咯地一边打了好几个酒嗝,一股很冲的酒味刺激得我好不痛快,头也不疼了,多带劲呀。

我闻到了来自远方的野玫瑰味。是那样的馥郁馨香,是那样的沁人心脾啊。仁钦玛突然出现在我的酒杯中,清纯的脸上写着淡淡的笑意,一排整齐的羊牙透着珍珠般迷人的光泽,黑白分明的眼睛向我诉说着郁积在心头的话语。

桑,我的小妹妹,不知她这会儿在何方。她无处不在,也许溶入空气中,正在看着我,也许被我跟啤酒一起喝进了肚子。但愿她此时正附着于我的心脏,控制我的情绪,尽量不让我情绪起伏不定。我的兄弟们可能在谈论我有关的事情。

我想他们了。真真切切地想他们。就像有时想喝RAM,想得受不了。

女老板强迫我吃饭。我实在吃不下去,塞进嘴里没法咽下去,吃一口吐一口,仿佛一条蛇堵在喉管,只有恳求她给我酒喝。

中午,她关上酒吧门,带我到外面的澡堂洗了个澡。是她帮我洗的,搓出了一大把积垢,足有半斤。我懒得动,动弹不了,连脱鞋子的力气都没有。澡堂老板问我是否病了。色珍回答说没有,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回到酒吧,待我喝完几瓶酒,色珍就叫我躺在她那张吱吱作响的小床上睡一觉,休息休息,恢复身体。为了使我疲惫的身子变得轻松一点,她还胡乱地给我做了做按摩。是按摩,而不是乱摸,绝对不是。就算是乱摸,又有啥关系?反正我们已经下水游过泳。

我辗转反侧(对,是辗转反侧,我在小学课文里读到过这个词),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进入睡眠状态。但怎么也睡不着觉,脑子里像是塞满了金属碎片,发出怪异的声响。我坐起来,极力睁开双眼,想看看清楚贴在墙壁上的一幅西洋画。可我却很难睁开眼睛。

我曾在桑的家里看见过这幅画。画的是晨曦中的农庄。一个农妇带着五、六个孩子穿过狭长的田间小路,朝麦浪翻卷的金色田野走去。身后不远处是一排树木掩映的房屋。一条小狗翘起小尾巴跟在后头,像是生怕被主人撇下似的。远处有几头黄牛在开满五颜六色的小花的河边忙乎,埋头啃噬着,一派悠然的田园风光。每当我看见这幅画,便联想到我们那地方的农妇们。她们整日艰辛劳作,生儿育女,还要侍候男人、老人和牲口。苦啊,她们真苦。可有多少人知道她们苦,有多少人体会到她们的苦楚,又有多少人理解她们的心情。我敢肯定仁钦玛此生一定活得不轻松。我指的显然是心,心累。因为她的心太善良,善良得像是佛母吉尊卓玛的化身。我说呀,城里的女人真幸福,幸福得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该干点什么,更不会花时间去想像乡下女人的境遇。她们像是水做的,随意地在人世间流淌。我注意到水这柔软清凉的液体十分自由,想怎么流就怎么流,像风一样无处不在,没有既定的方向和目标。又像是用泥巴捏出来的,非常轻松地存在着,仅仅是存在。

仁钦玛背沉沉的一桶水,沿着蜿蜒的山路吃力地向山半腰的村庄走去。水桶的背带在她写满失意、茫然、惆怅的额头箍出一道深深的印痕。水桶晃晃荡荡,溢出的每一滴水渗入她的肌肤,化作孕育生命的血液,在她的体内歌唱、舞蹈。

一大群孩子跟在她的身后,数着她深深浅浅的脚印,聆听她发自膝盖骨的声响。他们在充满企盼的眼睛里刻下一行行单调而质朴的音符。这些简单的音符汇成了赞颂生命之春的拙劣童谣。

妈妈,白天为什么没有月亮?

妈妈,白天怎么看不到星星?

妈妈,星星是月亮的孩子吗?

妈妈,太阳有没有孩子?

妈妈,我真是在牛圈里生的吗?

妈妈,爸爸为什么不生孩子?

妈妈,我也要生孩子。

妈妈,我想生很多很多像你一样漂亮的孩子

妈妈,你生我们的时候肚子疼不疼?

走进童谣,我激动的嘴巴张得大大的,试图对心灵阐明点什么。然而,泪水在眼眶里滚动、翻转、游移,不知滴向何处。张大的嘴巴终于没有发出令人震惊的或者愉悦的或者悲伤的声音,宛若洞开的墙垣,一时摆脱了思想的支配,没有做出任何值得关注的反应。

我狠劲地晃了晃脑袋,甩了甩胳膊,接着做了做深呼吸,试图清醒过来。可是刚刚灌进肚里的酒精又开始在血管里翻腾开来,使我再度昏昏然,提不起精神,而且心律不齐,四肢麻木无力,哪怕稍微动一动都有如攀登悬崖峭壁。我连滚带爬回到沙发上,点起一根香烟猛地吸了起来。我勉强睁开眼睛望着身边这个显然比我小八、九岁的女子,一种不可名状的悲悯感袭上心头,水样的液体又一次占领了我双眼。她、仁钦玛和桑的脸交叠成一张,在我模糊的眼里渐渐扩展开来,变成一张偌大的头像,占据了整个屋子。

“你能带我走吗?不,你能留在我身边吗?”她摩挲起我的手问。

“可以。如果你不怕吃苦受罪的话,完全可以跟我走。但我不能留在拉萨,我并不属于古格以外的什么地方。除非将来别的地方接纳我。”我说这话的时候还算比较认真、负责。因为我没有成家,再说仁钦玛只是喜欢我,却不一定成为我的妻子。而桑不属于任何男人,她如同阳光、空气和水分归天空、大地和人类共有。况且在我和我的兄弟们眼里是个小天使,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小妹妹。

“我把这个酒吧转让出去,跟你走。别担心,我不会让你养活我。”女老板表情很严肃,不像是在跟我开玩笑。

“你不要开这种吓人玩笑的玩笑。我天生胆小,经受不住。”我希望她是在逗我。

“我昨晚就拿定主意了。”她端起酒杯递给我,看不出有何异样的神情。

我感到极为震惊,“昨晚?为什么这么仓促地作出决定?”

“仓促吗?谁让你把我改造成真正的女人?”她一字一板地说。

“是我把你变成女人了?在这之前你还是个……”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在跟我接触前是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难道昨晚你没有听见我的哭声?”说完,她把头埋了下来,搓揉起手指头。

“我……我,你……我们真的……我记得我们……”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怎么说。脑子一阵嗡嗡作响,心速不断加快,脑门上沁出汗来,心想我完了。三宝咋这么轻易地促成这种事儿。白氆氇已染成黑色,无法还原,我能撒手不管吗?

“你啥也别想,啥也别说。如果你不想和我成家,我绝不为难你。”她又一次端起酒杯叫我喝酒。

“你干吗非要跟我那样?为啥不跟别人那样?”我一怵,好像酒也猛地醒了一多半。

“什么这样那样的,我们只是做了男人和女人该做的事儿。而且我知道你又没有结婚。”她粲然一笑,取来一只杯子,陪我喝起了酒。

我一把把她抱住哭了起来。眼泪扑扑直往下掉,恰似断了线的珠串。父辈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值钱的东西,但给了我一双会流泪动情的眼睛。

她揩揩我的眼睛,重重地吻过我,从衣兜内取出一张车票和一千元人民币塞到我手里,说,今天不做生意,专门陪我喝酒。说着就把门从里面关上,放起了邓丽君演唱的歌曲《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她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播放起这首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登陆内地的港台歌曲,一直循环往复地播放到深夜钻井被窝歇息。

次日早晨,她把我送上了一辆开往藏西的车,重复来重复去地向驾驶员吩咐了几句诸如一路上多照顾我,别让我喝太多的酒,想办法让我多吃点东西之类再普通不过的话,还把备给我的啤酒、饮料、煮牛肉、饼子等东西交给他。毕了,她抱了我好一会儿,紧紧地抱住我,像母亲送别奔赴战场的儿子,特意向我交待了一句话,仅仅四个字:“少喝点酒。”

少喝点酒。能少喝吗?我何尝不想把酒戒掉?说句老实话,对于我来说喝酒没意思,不喝酒更没有意思,就像结婚没意思,不结婚更没意思。

我的脑中莫明其妙地冒出不知是从哪张纸片上拣来的话:“壶中日月长,醉里乾坤大。”

 

那天。记得是个天空除了月亮和星星啥都没有的夜间。雾里花岗吉搀扶着被大量的藏白酒欺负后找不着自己腿脚的拉塔进了我们的宿舍。

她当着我的面噌噌噌地把拉截身上用来遮羞的布片全部褪去,像包什么东西似地用被子把他裹起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连一根细毛都长不起来的尼姑脸。然后把一个脸盆搁在他的床头,吩咐我一定要照顾好他。说他太累了,应该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忙恢复体力。还一再强调说这是我的福分。

福分?我不懂。但我还是忍受屈辱,连连点头,抻开嘴皮子,把这个光荣的任务接受了下来。

她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不知为了啥,此时她形容可拘,乐得全然失去了控制力,眼里充溢着满意的神情,就像一位老歌唱家每回演唱《唱支山歌给党听》,唱到“共产党号召我闹革命,夺过鞭子揍敌人……”时的那种神态,特令人感动,而且显得非常可爱。

拉塔像头死猪沉沉地睡着了。如雷的鼾声震得房间里的柱子、房梁和椽子都几近散架了。他是多么的幸福啊,幸福得连月光都从窗外伸进头来,给他以及供他夜里睡几个小时的房间投射羡慕的光亮。啊啧啧,真是美不可言。

雾里花跟我聊了很长时间。她很能关心和体贴别人。有关我的父亲同志造就的既反动又进步,既黑暗又光明的家庭、还算说得过去的事业和没边没影的婚姻、仁钦玛的美丽、桑的可爱、我兄弟的成就、她哥哥龙仁的命运都一一涉及到了。哦,还讲了许多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人生的伟大业绩,让我变得极其渺小,渺小得见不得飞蛾的翅膀。

她特能侃,侃得我云里雾里的直晕头转向。

“你说拉塔书记待你怎么样?没啥说的吧?”她的语气十分肯定。

“没啥说的。”的确没啥可说的,因为他为人怎么样由不得我说什么,她已经替我下了结论。再说,他既没有给过我什么好处,也没有伤害过我什么。所以,确实没啥说的。

“你好好干吧。他这个人我是很了解的,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她的语气更加肯定,肯定得叫人发怵。

“嗯。”我着实没有考虑过他会不会亏待我,只知道他可能不会亏待雾里花岗吉同志。

“以后你跟他一块上我那儿玩啊,用不着客气。”我能不客气吗?你比我年轻,比我有前途,加上长得又那么叫人惊心动魄。

“嗯。”又一个有气无力的“嗯”字很不认真地从我的鼻孔挤了出去。我心里想到面前的这位漂亮的女人太好玩了,当拉塔清醒的时候,她理都不理我,懒得尿一下。可拉塔喝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后,却拿我解乏。太不可思议啰。

我盼着几百、几千只公鸡同时鸣叫,好让雾里花回到她该回去的地方,使我能够摆脱这马拉松式的闲聊,静静地沉入梦乡。可是这里连一根鸡毛也找不到,人们没有养鸡的习惯。

要不是生怕拉塔日后把我怎么样,否则我会把仁钦玛找来,当着雾里花的面,赤条条地进行一次灵与肉的亲密接触,让她看个够,逼使她从此对拉塔以及专有男人都产生厌恶感,就像我对她的美丽感到无比厌恶。

我喜欢欣赏漂亮的女人和女人的漂亮。但是跟美丽的女人有过深层次的接触后,就不再想到漂亮的女人。

眼前这位并没有伤害过我的漂亮女人,总是令我无端地生厌。许是我一开始就没有对她产生过什么好感。因此,也就无所谓从她身上感受到些微的美感。

我困得要死不活的,连一分一秒也熬不住。当我经受了等待的长久刺痛,被漂亮女人并不可爱的姿色激活的脑细胞不堪忍受疲惫之苦的时候,东方开始泛白,渐渐地显现出大地美丽、慈祥、仁爱的姿颜,又一个美好的一天行将向幸福的和不幸的人们走来。可正在我面前和常人一样呼吸的漂亮女人却一点睡意都没有,仍旧嘟嘟嘟地跟我絮叨,聊个没完。她的神情显得异常兴奋,兴奋得根本就不晓得太阳还会从既定的方向升起。

当我从睡梦中醒来时,已是中午时分。我揉着惺忪的眼睛环顾房间四周,房间里除了我和我的影子就没有其他能活动的物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入睡的,也不知道雾里花岗吉是几时离开这间暂时属于拉塔和我的房间的。拉塔亦不见人影了,也许去干他该干的事儿了。他给我留下了一股不能说是难闻的酒味和来自羊身上的气味。作为县委副书记,他完全有可能吃得到肥嫩的新鲜羊肉。我想说的是在这个季节乡下一般没有宰杀牲畜的。能吃到羊肉的实在不多,除非是在县城或专区。因为夏秋两季正是牲畜吃草长膘的最幸福的时候,如果在这个时节宰杀牲畜,剥夺它们吃草的权利,所犯下的罪孽就比其它季节更深重。

我发现自己口渴得很难受,当然没有什么理由,如同想撒尿一样。屋子里除了在拉塔书记床头手提箱上放着的一瓶雾里花送的RAM,连一杯凉水也找不着。几乎与此同时,我想起了仁钦玛软软的甜甜的舌头。一想起她的舌头,我就感到浑身很不自在,火烧火燎的。兴许拉塔书记能说出个所以然,提示出个中的奥秘。

走。到仁钦玛家去。

我很不要脸地驾驭仿佛安了轱辘,跟我本人一样厚颜无耻的双腿三步并做两步朝仁钦玛家跑去。是跑过去的,而不是慢慢腾腾地走过去的。别人信不信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我没撒谎。

 

观赏(朝拜)过古人留在山崖上的各种原始宗教图腾,我从山上走了下来。一条黑灰色小哈巴狗一路跟着我到山下,看着我几辈子没有吃到食物似的蔫样,摇了摇头,跟一个小男孩走了。

“你到过拉萨吗?”我非常关切地询问,且将身体慢慢移过去靠向她,怯生生地贴近她,试图抱住她。“拉萨是我们心中的天堂、圣地。世上有多少善男信女向往拉萨,希望生在那里,死在那里。”

“我哪儿都去过,就是没有到过没有男人的纯净地带。在我的心目中没有男人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天堂、圣地。可惜,我没有找到,白活了三十多年。”她把眼睛朝向别处,并不注意我的存在。恐怕她对所有男人都持同样的态度。

几十只乌鸦在离我们不远处的土坎上飞来飞去,发出难听的叫声,黑压压一片,实在是让人恶心、难受,不可容忍。

“走吧。到没有风的地方。”她依然傲气十足。我实在搞不懂她到底要告诉我一些什么道理。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我好害怕,但见了她我又受不了。

“走吧。到我喜欢的地方。”我想把她带到红柳丛中,让她聆听天籁之音,感受大地的呼吸。

“你能静下来听我跟你说些话吗?”她终于转过头来,但表情依旧淡然,一脸愁容,像刚刚化冻的土豆。

我仰躺在矮小而又结实的红柳覆盖的一小块草地上。天空蓝悠悠的,蓝得像透明的宝石。母亲般的阳光透过扭结在一起的树枝,在我长满黑毛的胸膛舞蹈,踏响我沉寂千年的心脏。

我说,“假如我是一棵红柳该有多好啊。”

她说,“假如我是一地该有多好啊。”

……

走出这段没有多大意思的小说片段,我们进入一片草甸子。

桑早已备着青稞酒、一小袋风干牛肉和我最不喜欢吃的米哏安角(老人耳朵——煮羊肉拌面块,形状有点像叫做饺子的东西)。她的其他几个兄弟,特别是莫老爷恐怕永远都不会在意吃的。他们对吃的喝的穿的从来都不挑三拣四,非常随意,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学会如何选择,确切地说跟杂食动物猪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我不一样,有着挑剔的毛病。当然在没有任何食欲的时候,我乖巧得像一只完美的羊羔,不吭不呵。

桑坐在我身边,与我保持着零距离。她不开腔,像是在有意制造沉闷的气氛。她不说话,意味着正在思考在她看来十分重要的问题。

我不知道她的脑细胞是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活动的,是怎么活动的,究竟在寻求什么答案。不过看得出她好像在等候小羚羊姑娘或者磐羊大哥什么的。有时候她会独自一人跑到荒山野岭,跟藏羚羊、磐羊、黄羊、岩羊之类可爱的温驯的动物交流感情。

我很害怕。怕她对我说仁钦玛所生的十二个孩子中有我孕育出来的,且不止一个。这跟小时候上学时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等待老师训斥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出乎意料的事情往往会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十分巧妙地发生。在我的思维处于僵死状态时,她遽然猛地搂住我,狠命地吻我,向我倾泄郁积于心的苦衷,使我在尴尬之余,全身得到片刻的放松、释然。

向往并渴望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那些仗势欺人的畜生不让我安生,叫我为他们唱歌跳舞,强颜作笑。你跟他们不一样,你是我追求的男人,是我心目中的人。她抬起眼向远处望去。我真切地发现她的眼里噙满了水样晶莹的泪珠,双手在不停地揉搓着,仿佛要把长时间郁积在心头的苦闷、痛楚、怊怅全都一股脑儿搓碎,让寒风带向远方。

我轻轻地拉过她的手,看着她几近绝望的眼神。我想对她说点什么,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桑从来就没有好好爱过一个男人,就像很多男人从来没有把她当一回事儿。如果说她喜欢我,那也仅仅是喜欢,就像有的人喝酒本身没有什么目的,想喝就喝罢了再则喜欢归喜欢,毕竟不能跟爱字划等号。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她从小深深地爱着她的母亲,他常常对人说失去了母亲该有多么的不幸,没有母亲的日子该是多么的暗淡无光啊。她跟仁钦玛不同,跟拉萨酒吧的女老板色珍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除了跟她一样是女人,就没有多少相同的地方。她是个大学生,而仁钦玛不是,色珍也不是。她喜欢跟男人们混在一起,却不会轻易向男人敞开宝贝园的门。而仁钦玛就不一样,只要像我这种不怎么要脸,而且不太规矩的男人稍稍暗示一下,她就会满足你的需要。她认为一个不能满足男人需要的女人,不是个好女人。满足男人等于积德行善,否则就是造孽。

跟桑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自然而然地想起仁钦玛。一旦见到她或听到说有关她的事情时,不免要记起桑常常跟她的兄弟们说的一句话:发光的并不一定是金子。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很少想起色珍,连她在我的梦中出现的次数都记不大清楚。尽管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像母亲一样照顾过我,我从经济和感情两方面都欠着她一笔无法用金钱还清的债。如果女人也能像机器一样组装,那么我早就把仁钦玛的善良、色珍的温情和桑的甜美像和面似地揉到一起,重新组合成一个女人,给她设计一张比雾里花岗吉还美的脸蛋,把她娶过来,让她死心塌地地跟着我,爱得死去活来。

桑清清楚楚地知道在拉萨有一个喜欢我的姑娘。确切地说是个女人,一个已不再是姑娘的女人,像益绰拉姆企盼诺桑王子*从北方凯旋似地盼着我尽早出现她的面前。知道我在拉萨所干的各种事情,当然包括不可告人的勾当,就像我现在的一切行动她都一五一十地掌握着。可她从来只字不提,也没有说给仁钦玛和其他旁的什么人,连兄弟们也被蒙在鼓里。

“兄弟,我收到公色的来信啦。”

“信上说了些什么?”

“说他要带全家人到普兰转神山冈仁波琪,顺便来看我。”

“你一定很高兴吧?”

“那你怎么接待他们?”

“保密。”

太阳拖着疲惫的身子躲进西边的山背后歇脚。夕阳的一抹余辉映照着远山近水。暮色中的原野把我眼前的桑衬托得光彩照人。修路的包工队汉民三三两两地从一条沟里走出来,懒散地向我们挥挥手,打招呼。我看不清他们是否面带微笑。但看得出对我们表现出真诚的友爱。桑把他们叫过来,让他们跟她聊天。我很有礼貌地给他们撒了香烟,问他们喝不喝青稞酒。他们有的喝几杯,有的说是喝不来,有的说是什么酒都不会喝,滴酒未沾。

桑问他们想不想家。我却问他们如果想女人怎么办。他们说当然想家,想得要命。不想老婆也是假的,不少人因为想老婆想得发疯,就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那点钱都送到淫(饮)厅里,弄得连吃烟的钱都没得。我说想家好办,可以到县电信局或到我寝室打长途电话。想老婆就不太好办,兄弟我爱莫能助。他们笑笑,说,有啥子办法。一个年纪大点的拉着我的手说,不说啦,不说啦,说起来他们那些个年轻娃受不了。走,到我们帐篷喝酒耍。村里的老乡给我们送来了新鲜菜,我们还买了一只羊。

桑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手到包工队驻地玩。

我跟包工队民工喝了好多白酒。菜,尤其是羊肉我一口也没吃,连看都没看一眼。因为我知道他们在他乡异地生活很困难,挣点钱不容易。况且羊那么贵,一只绵羊得三百元,一只山羊至少也得二百五十元。他们买一只羊需要再三考虑,下很大决心。桑叫人到村里“组织”了两箱“拉萨啤酒”,别的也没有可买的。那些汉族民工不怎么样,唠家常倒是个个激情有余,很能侃。我发现在喝酒的时候,听人家操四川话跟你聊,感觉格外的舒服。包工队叫我们唱藏族歌曲。桑唱了十几首,而且不时地扭动几下,我们几个喝酒的都乐得连连干杯,还随着节奏跳起来,开了个小型的帐篷歌舞晚会。

“该赏月了,看看月亮出来没有。”

“赏不到月亮啰,这狗日的月亮连个影子也没有。”

“没有月亮,这中秋节过起还有啥子意思嘛。”

中秋节。难怪他们今天宰羊,改善伙食。

老天爷咋这么很心呢?偏偏这个时候把月亮藏起来,真是不通人情。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珠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说过我的嗓音条件很不好,尽管唱歌绝不会走调。但听者有可能得心脏病。然而,为了助兴,我也得来点啥节目吧。于是我铆足了劲儿,朗诵起了苏轼的这首《水调歌头》,记得不甚清楚,前句不搭后句的,把中间部分干脆还给了书本。好在桑和一个小伙子帮我忆起,总算完整地朗诵了一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愿他们吉祥安康,没病没灾,顺顺当当地度过艰难的打工日子。桑在心里默默祝福着。

直到今天,我没有琢磨出造物主干嘛在给她一颗和仁钦玛一样美丽可人的外表的同时还赋予她一颗美丽的心。她的心和仁钦玛的心,还有远在拉萨的色珍那颗心随时都让我打开自己的心扉。可是我却无法看清自己的心究竟是个啥样的。我的心俨然流淌万年的暗流,很难看清它的颜色。

偌大的黑色天幕笼罩着既能给人类带来幸福,也能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大地。那轮冷月忽隐忽现,仿佛在跟人们做着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游戏。

仁钦玛正在抱着龙仁嚎啕大哭。

凄厉的喊叫声夹杂着唏嘘声,犹如一根锋利的锥子,直直刺向我的五脏六腑。

她骂龙仁是个没有福气的倒霉蛋、傻瓜、废物、骡子。

龙仁说,我确实是个废物、骡子。但绝不承认是倒霉蛋、傻瓜。

她责备他当初不该那么冲动,找谁不行,干嘛偏要找我这么个烂货。

龙仁说,谁骂你是烂货,我就敲掉谁的臭嘴。

她死死地抱住龙仁说,是三宝不公平,不是你命薄,怎么偏偏摊上我仁钦玛了?

龙仁说自己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人。日后哪怕需要用凉水拌糌粑吃,也要跟你过一辈子。

她央求龙仁赶快离开自己,找一个干净如水的女人过日子。

龙仁小声说,除非我死了。不然绝不会活着离开你。他坚决表示不但今生今世要跟着她,来世也要想方设法跟她再续美满婚姻。

龙仁这个平日里没有几句话的憨憨的人,此时也有了说话的激情。他像一个初恋者,搂紧仁钦玛的身子,拼命地啃起了她的嘴唇和舌头,弄得她没法再往下说下去。她紧紧地偎着他,抓起他的一只手往自己的裤裆里塞。

月亮几次躲进云层中,悄悄地为仁钦玛和龙仁内心笃诚的表白和举动而感动而啜泣而深思,让簌簌滴落的眼泪打湿天空半拉脸。

这一夜我似乎没能踏实地进入睡眠状态。桑作证。

 

那时仁钦玛成为孩子的母亲已经有好些个年。但她的身上仍带着一股不同于别的女性的清香气味。只是那身子愈来愈瘦,显得十分单薄,头发愈来愈稀疏,大得出奇的眼睛失去了神采,与美丽的印度式的鼻子形成令人遗憾的反差。那往日高耸的乳峰连同浑圆的臀部像是抽了气的轮胎干巴巴地贴在骨头上,愈发显得弱不禁风。要是身上不该长毛的地方长出点毛,脱去衣服后很有可能被人看成是从遥远的神农架下来的猴子而不是一个曾经迷倒过无数个汉子又跟数不清的汉子轰轰烈烈地进行过如火如荼的肉搏且生产了十来个孩子的女人。

鬼说得清我的脑子到底属于哪一种类型。我发现自己的脑子往往在喝酒的时候比较清醒,尤其是在喝得醉意朦胧,云里飘的当儿最最清醒。在喝得眼睛变形,分不清东西的形状,舌头膨胀,话都说不清的时候,酒杯中的液体变成殷红的血液,冒起细碎如沙粒般的泡沫,闪着刺眼的光在杯中狂乱地舞之蹈之,搅得我的心脏一刻都得不到安宁这种感觉很不好说,就像针尖或随便什么带刺的小东西扎入指甲与指甲盖之间,叫人哭笑不得——两个字:难受。每每这时,我的眼睛适时会告诉我喝的不是能叫人神经麻木,失去理智的美酒,而是让人痛苦得撕心裂肺的血液。

那红色的液体多次对我说,其实仁钦玛生下十二个私生子压根就算不得什么惊天动地的奇迹。在白玛岭这个地方还有一个老妇一生共生下了二九一十八个私生子。同样,那些孩子跟从地里随意长出来的杂草一般,多半未被当初死心塌地地要孩子母亲的男人们认养。还有一个女人逢人就那个。可那个来那个去,从十五六岁一直那个到五六十岁,也没有那个出一男半女;生私生子,且一连生出十几、二十几是无可厚非的;一辈子那个百万次生不出一个孩子来也不是件丢人现眼事,更不是什么见不得天空的事儿。所以说,城里人看不下去,也很难容得下的事物,在这里成了合情合理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稳固的社会基础。

但问题在于,可恶的、讨厌的、令人八辈子感到气愤的是几乎所有外界人当然包括行为很不检点满脑子装的全是乌烟瘴气的东西的人都在背地里管仁钦玛叫母狗茶馆酒巴舞厅公共汽车。好听吗?

晚上,村里人一般都喜欢坐在自家院里纳凉,要么唠唠家长里短,要么漫无边际地谈天说地,打发入睡前的几小时时间。当然男人们少不了喝点藏白酒或酸涩的青稞酒,香烟也自然离不了手指头。

喝过香喷喷的糌粑粥,仁钦玛给我拿了一瓶藏白酒,是上一年冬天烤制的。这个地方海拔比别处低,夏季气温高,比较执,把青稞留到夏天酿酒,往往酸得不能喝,造成很大的浪费所以人们趁冬季气候寒冷,水能结冰,留足一年的口粮后多烤些白酒,以备其它季节饮用。我有个习惯,,就顾不了那么多。只要是带酒精的,就尽管往嘴里灌,不灌出个天昏地暗,绝不罢休。

龙仁陪我喝酒。他拨弄起六弦琴,弹了几首藏族曲子,什么《远飞的大雁》、《美丽的西藏,可爱的家乡》、《毛主席的光辉》等等创作歌曲。弹法跟卫藏地区不一样,音调单一,听着不过瘾。在我的要求(强迫)下,又弹了几首印度边境藏民的歌曲,好听极了。旋律怪怪的,既像藏族歌曲,又像外国歌曲,唱词是很难听懂的藏语,内容大同小异,都是歌颂父母,赞美大地,歌唱生活,吟咏爱情的。

他问我会不会弹琴。我说当然会。他就把琴递给我,一手托起腮帮看着我怎么弹。————党,共————党,共————,我很得意地弹了几遍,怎么弹,都只能发出————三个音符。

他憨憨地,傻傻地笑着把酒杯递给我。

仁钦玛除了给我们俩斟酒,也就没啥事可做。她喝着淡淡的酥油茶,不时用勺子从每天装满糌粑在餐桌上的大碗里铲起糌粑往嘴里送。在这个地方糌粑是上等食品,人们一闲下来就要吃糌粑。这跟城里人嗑瓜子吃水果一个道理。而且平时客人一进家门,就要拿出糌粑和酥油茶招待。的确是这样的,我绝不敢撒谎。

他们家有五六间房屋,土木结构,门框窄小,低矮,进出时得弯下腰,低着头,不然会撞得你眼冒金星。门楣上挂着一大沓长条旧日历,也不知是辟邪用的,不是干啥用的,我没有问。因为我向来不关心民风民俗。倒是注意到了满满荡荡地堆在院子阳台上的东西,尽是些从绒巴商人手里换来的杂货。其中最值钱的首推十几对卡垫。那些卡垫底色完全相同,全是青一色的深蓝色。但图案、花纹不一样,有龙凤呈祥图,有双龙驾云图,也有莲花初绽图。其做工精细,质地考究是藏区所产卡垫不可比及的。而最叫人喜欢的是这种卡垫用的原料是西藏草地型绵羊毛,是用天然颜料染成的,怎么洗都不会褪色。难怪他们家境那么殷实,小日子过得还算美美满满的,够滋润咧。原来,他们在做小额边贸呢。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们的生计吗?我最担心的是仁钦玛会没完没了地生孩子,像拉屎似地生个不停,使她和龙仁一辈子受穷。

天色已晚。我和龙仁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他们的孩子们睡觉去了,是仁钦玛把他们撵到一个稍大点的房间睡下的。他们非常听话,老实得跟绵羊没有什么两样。

我很希望白玛岭有电。有电就可以不点汽灯、蜡烛,可以不买太阳能充电器,请国家投资安装电视插转台,孩子们就用不着早早地睡觉。大人们也可以通过电视节目一睹大山外面的世界。更重要的是男人和女人用不着早早地钻进被窝消耗体力,让婴儿烦人的呱呱声没完没了地打破山村的宁静。

龙仁可能是开车开累了,加上酒精起作用了,他有些睁不开眼睛,困惫不堪,先睡了。余下的事情是我继续战斗,仁钦玛不停地给我倒酒。

“你不喝酒不行吗?”

“你是说现在?”

“不。我指的是平时。”

“你知道我不是个酒鬼。但没有酒我就活不下去。”

“哪有那么严重?我还是劝你少喝点,多活两年。”

“父亲早没了。母亲也撇下我走了。我能不喝酒吗?”我辛辛苦苦干了近二十年,到头来,还只是个唯唯诺诺,只知道啦嗦啦嗦、英明英明、伟大伟大、正确正确的奴才,十足的傻瓜,不可或缺的抹布。只要我把本职工作干好了,喝多少酒都没人说啥,也没人考虑我的身体和待遇。当然,这不过是小事一桩,问题是到现在还没有真正愿意跟我过日子的女人。

 “如果你不喝酒,你早就当上了县长什么的。”

“别扯这些没用的。你为什么不嫁给我而嫁给龙仁呢?”

“我怕配不上你。再说龙仁人不错,老实厚道。如果我不嫁给他,他就会开着车子从悬崖上跳下去。我可不想造孽呀。”

“我听不懂。”

“你一个有文化、有学问的人咋就听不懂我一个乡下女人说的话呢?”

“我就是听不懂,也不想听明白。”

“跟你说白了,龙仁没有生育能力,根本就不能做……你听明白了吧?”

“怎么可能?我不信。”

“不信你去问他本人好啦。”

“那他为什么还要结婚?”

“是呀。他为什么结婚?而且是和我结婚。他对我又是百依百顺,也把我的孩子当成他自己的骨肉,疼他们,爱他们。而这一切对于我来说是个解不开的谜。”

“也许爱一个人不同于恨一个人,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理由。”我暗自揣摩着。但没有对他这么说,却换个说法感慨道,“爱情这东西有时也会像羔羊迷途似地叫人迷失方向啊。”

“也许是吧。”

“当初你为什么不嫁给我?”

“你找过我妈妈没有?向她提亲了吗?”

“这不能怨我。首先是你自己没有打算跟我过。”

“谁说我不愿跟你过?我只是……哦,我没有对你明确表态吧?”

“没有。”

“那就对了。”

“我又听不懂你说的什么意思。”

“我征求过家里的意见。妈妈不让我嫁给你。”

“为什么?”

“谁叫我是个修理地球的。而你却是个大学生、国家干部,又是出身名门望族,我可攀不起这个高枝。”

“你在编造理由。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我母亲被你父亲、那个末代部落首领的儿子糟蹋过。我一生下来就断了气的大哥就是你父亲的种。信不信由你。”

“我信。我听人家长辈的说过我父亲年轻时很风流。但这事……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是因为你妈妈从来没有向外人泄露过。”

“事先我也不知道这档子事儿。是我最后一次恳求妈妈把我送给你时,她才告诉我的。记得当时妈妈伤心得哭成了泪人。如果我没有遇上你,妈妈是永远不会说给我听的,而一定会把这事作为她终身的秘密带到另一个世界。”“”

“那你怎么不恨我?”

“我干嘛要恨你?奸污我妈妈的又不是你。”

“问题是我是第一个跟你有过切肤之亲的人,却又没能成为你的丈夫。这不也和我的父亲一样糟蹋了你?至少称得上是玩弄你了吧?”

“这是两码事,扯不到一块去。”

我腾地一下跪下来,向她磕头。嘴里连连蹦出了连我自己都弄不清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的很多藏语词汇。仁钦到立即把我扶起来,紧紧地抱住我——一个流氓的后代。

仁钦玛早已意识到了自己只是流淌于沙漠边缘的小河,能做到的仅仅是滋润男人用心筑就的灵与肉的荒漠。她思忖着,自己献身男人,无异于佛世尊将自己的肉体施与行将饿死的母老虎。而她却从来不去考虑男人为自己做了什么,带来什么益处。倘若换个女人,问她男人给了你什么,她肯定会说男人总是向女人发动没有硝烟的战争,非常残酷地让我们生儿育女,流血牺牲。

雾里花岗吉提一瓶白酒过来,说是来看我的。

我有什么好看的,莫非是来探察我跟仁钦玛是不是做些对不起她哥哥龙仁的事儿。可她只坐了二十来分钟,喝了三四杯茶,还往嘴里送了几勺香喷喷的糌粑。她提到的最多的是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久的拉塔书记的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儿。看上去她心头好像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说话没有底气,往常喋喋不休的痛快劲儿荡然无存,而且东一句,西一句的,叫人不知道该听哪一句,不该听哪一句,该把哪个问题当一回事儿,该把哪个问题忽略掉。有意思的是她根本就没有提到她自己的亲哥哥龙仁,连他是否在家都没有打听一下。

她走的时候自言自语似地扔下了一句:“人哪,咋这么累。嘿……”

“人哪,咋这么累。嘿……”仁钦玛把这句话小声重复了一遍。

雾里花岗吉前脚刚一迈出仁钦玛家的门槛,桑的后脚就迈进了我浑浑噩噩的大脑。她那又薄又红的嘴唇像两片野玫瑰花瓣在我因摄入过量的酒精而冲血的眼睛里唱歌。

人们为什么管岗吉叫做雾里花呢?是啊,为什么叫雾里花,而不叫水中月或镜中花什么的?我常常独自一人坐在县城附近小林子的一棵挺拔的新疆杨树下研究、思考这个问题。为这事,很多女孩无情地让我的爱情之水干涸。然后叫我在感情呀爱情啊情爱啦或者叫做爱欲的沙漠里刨出男人与女人之间除开友谊以外的东西。在我潜心寻找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所崇信的任何神灵都不曾托梦于我,让我白白地屈从这个棘手的问题。

直到有一次桑出一道谜让我猜,为何管岗吉叫做“雾里花”。我思忖着“雾里花”虽然不容易到手,但是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得到的。而水中月、镜中花却是虚的,可望而不可及,无法得到。

这道谜语的谜面是“雾里花”,答一个事物名称。我笨,太笨。绞尽脑汁,愣没猜出谜底。

“你见过女人在澡堂子洗澡没有?”桑俨然一个考官,郑重其事地问我。

“这跟猜这道谜语有什么关系?” 我反应迟钝,弄不明白她说的是啥意思。压根就没有反应过来。

“你的智商也太高啦。看女人在澡堂子洗澡不就是‘雾里看花’嘛。”桑俨然以阿古顿巴*那样的智者、吉苏拉*那样的聪明人出现在我面前。

“怎么讲?我还是搞不懂。”其实我已经弄懂了,只是心里觉得人家的想像力比自己强。没有一定的想像力就编不出像样的有意思的东西来。

“女人在澡堂子洗澡时,不是因为水气大,使她们的身子变得朦朦胧胧,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楚吗?而对于男人来讲,女人好比就是花。这不就是‘雾里看花’嘛。真笨。”桑让我猜这种狗屁谜语不外乎就是为了让我高兴高兴。可到头来惹得她瞪大眼睛摇摇头,显得蛮不舒服。

“看女人洗澡。如此‘雾里看花’。像那么一回事。”我故意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好让桑在很多场合以比很多人聪明自居,在众人特别是她的兄弟们面前奚落奚落我,以换得大家的欢声笑语,调节调节气氛,制造出诙谐的效果。

不知是被当地人叫做“吉西”(狗虱子)的跳蚤还是别的什么虫子,叮得我的后背直痒痒,抓又抓不着,只得像一头蠢猪使劲往土墙上来回蹭。叮咬我的显然不是臭虫,它吸饱了血跑起来没有那么快,充其量比蜗牛快那么一点点。

仁钦玛看着我在一边咯咯笑个不停。

我一把抓住仁钦玛的手问她哪个是我的孩子。她不说。我又对她说我得她和孩子负责,不然我就不走。她很平静地回答说,你不必负啥责任,孩子又不是没有父亲,再说你也负不起啥责任。我说你不告诉我实情,我就不走了,真的不走了。她说可以不走,没有人赶你走。我又纠缠她说,如果我跟你再生出一个孩子怎么办?她肯定地回答,不会的。

我们僵持了好一会儿。却没有什么结果,我仍旧没能从她嘴里知道哪个孩子是我的亲骨肉。

那晚我没能回到我应该回去的地方,却躺在仁钦玛家里了。我喝得失去了知觉,不知道自己说了些啥话,做了些啥事。这些倒无关紧要,可最担心的是我怕自己是否背着龙仁偷了仁钦玛。我真的想不起后来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酒精作证。

第二天早晨,当我从被窝里欠起身子的时候,龙仁跟我打了个招呼就到乡里做事去了。我的酒劲儿远远没有散去,头昏脑胀的,挺不是滋味。

起床后,我跟仁钦玛聊了一会儿。我有些心虚,害怕在她和龙仁之间弄出点难以平息的风波来。她告诉我说,我们俩除了发生通常男女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外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担心的就是这个。我的心咯噔一下急速地跳了起来。浑身冒起小珠似的冷汗。手开始打起哆嗦。说话没有底气,而且有些语无伦次。

我说着我对不起龙仁兄弟,狠狠地捶起胸部,接着又使劲抓扯自己的头发。

仁钦玛双手抚摸我的脸,像一位母亲或者大姐似地安慰我说,这不能怪你,是天意。是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事儿,不可避免。

天意?我不去找她,不在她家喝醉酒,哪会促成这“注定”要发生的事儿?天意!

你们说说我跟我的父亲有什么两样?如果有什么不同点,那就是我不会做违背女人意志的事情,绝不会。还有,我多少会负点责任,不愿把女人当成一条裤衩、一件背心、一双袜子,穿烂了,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扔掉。女人的眼睛告诉我,我不是那种一文不值的色狼,而是实实在在的汉子。

仁钦玛从套有獾皮的古旧的藏式木箱里取出一块用印地文报纸包着的黑色“瓦斯针”手表戴在我手上,说是用十双中国人民解放军专用胶鞋从绒巴商人那儿换来的。问她从哪儿弄到军用胶鞋,她说是龙仁在县城从汉民商店买来的,每双二十元人民币。她还拿出两瓶RAM给我,叫我晚上临睡前喝上两杯,不要过量,特别是在心情很差的时候千万不要碰它,也不要动其它带酒精的东西。她很认真地说她想过一种相对平静的生活,只希望龙仁别出啥事,孩子们能够上学,掌握一些知识,至少得培养出三四个大学生来。她的眼里噙满泪水样晶莹的液体,一闪一闪的。我塞给她一千元人民币,低声祝福她一生平安。她死硬不收。叫我攒点钱,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最好找个有固定工作(工薪阶层端铁饭碗的)的。以后不要再给她寄钱来,也不要捎东西。如果要求不高,打算随便找个什么人,乡下有的是,一个比一个好,只可惜她们没有文化。想来想去,最合适的还是桑。她特地嘱咐我要像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对待桑,她很有可能是空行母。一辈子我会侍候你的,一定。

下辈子。下辈子我要做女人,体验女人的艰辛与苦痛,感悟女人的心灵,领略女人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情感世界。

从我这双易于激动的眼里又溢出雨样的东西。我的心开始抽搐、颤战,手心沁出了汗水,喉咙像是被强力的万能胶之类的粘剂粘住似地打不开,出不了声,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空行母。空行母。空行母。空行母……

人与神没法媾和。我不希望桑是神的化身,也不希望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常女性,更不希望她一不留神踏上仁钦玛那条说不上是好是坏,但显然比通常女性所选择的道路艰辛得多的路。

中午,我茫然地跑到沟里,像一条从与羊群朝夕相处的牧场上退下来的老藏獒十分沮丧,走路有气无力,双目无神,脑子昏昏沉沉的。我顶着炽烈的日头朝沟谷深处移去,漫无目际,连自己都不知道要干什么。但我还是分明感觉到一股股野玫瑰散发的清香味使我像醉酒似地晕了过去。

爬到沟的尽头,我发现了一泓清泉。桑从泉水中探出可爱的脑袋,对我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伸出手,试图摸她的脸。可我摸到的是一块绵绵的会说话的石头。我跟石头说了很多话,石头也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连一句也没有听懂。我把石头放回原处,胡乱地念诵了几遍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遽然,那块石头腾空跃起,发出咝咝咝的声音飞上天空,变成无数只红绿相间,如同传说中的凤凰般艳丽的大鸟,占据了整个天空。

 

桑的兄弟们跟桑一起接待公色夫妇、他的父母和弟弟一行五人。我们知道拉萨人喜欢吃川菜,就把他们带到县城最好的一家四川餐馆。吃过饭,我们就把他们送到桑的家。

公色的父母给桑献了一条又长又宽、绣有八吉祥徽的高级哈达。他妻子长久地拥抱桑,说了很多感激的话,还簌簌地掉下了来自拉萨的眼泪。他们给桑带来了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时髦衣裳。公色弟弟傻傻地觑着仙女般的桑发呆。公色妻子不住地扯着公色的衣角,让他提醒弟弟别那么不懂礼貌。

公色的母亲问桑的父母是否在家,家里还有其他什么人。桑说,爸爸早没了。妈妈这会儿到内地看两个弟弟去了。家里暂时就我一个人。你们都不用住到招待所。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住在我们家。

公色知道我正是他要找的人,就把一套西装交给我,说这是色珍让他捎给我的。他还轻声对我说,色珍目前安然无恙,而且至今孑然一身,只是心情较差,平日里挂在脸上的笑容隐藏在抑郁的云雾深处,黑宝石般熠熠闪光的眼睛陷入阴沉沉的眼窝里,犹似烧焦的羊眼睛,黯然无光。她满嘴散发出香烟和啤酒的混合味,脸上黑乎乎的,像是浇过一盆热油,往日月亮样清纯的气息已被情感的狂风剥蚀……

我问他色珍没给我捎口信啥的。他想了想说,想不起她让我转告你什么。

我们一见如故,宛若久别的朋友。倘有必要加以说明的话,我们这里的人个个都很纯朴、好客。天性造就了我们对待任何值得一交的朋友都无遮无掩、厚道豁达、热情大方的性情。兄弟们跟桑的朋友在一起,双方都无拘无束,没有一丁点的陌生感和距离感,一如平常在莫老爷茶(酒)馆消遣。我们喝着酒,谈天说地。谈得最多的是他们一家人这次千里迢迢到藏西朝圣的事情。

几个兄弟陪公色喝酒,大伙兴致使然,谈笑风生,好不热闹。可我提不起精神,心像是长了翅膀飞向拉萨的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

过了十来分钟,公色抠了抠脑门,把嘴凑到我耳边嘀咕了几句。好像在说我托色珍替仁钦玛出售的卡垫在拉萨很难卖掉,一对两千六七百元,没有人买,嫌太贵。况且拉萨本地人向来喜欢用江孜、日喀则和天津出产的卡垫。我料定仁钦玛想卖个好价钱,以作贴补家用的那些卡垫还没有脱销,让我再等一段时间,等待时机。

各家歌舞厅的音响设备跟老板和侍应生忙碌开来,一声高过一声的噪音搅扰着夜的静谧,自由穿行于云空中,以最高分贝传向远方。好一个不夜城!

公色母亲看上去极度疲乏,眼皮子开始打架。而我却恰恰相反,脑子愈来愈兴奋,色珍像影子一般在我眼前晃悠个不停,致使我坐立不安,仿佛赤脚走在滚烫的沙地里,难受得一刻也待不下去,便趁他们不注意很不礼貌地溜回了寝室。

一进屋,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西装的主意,希望这套西装能给我有关色珍的讯息。于是,我迫不急待地搜了搜西服衣兜,搜出了我想得到的我想得到的一封信。

“去年跌下马背,

没有伤筋动骨,

今被情郎抛弃,

使我肝肠寸断。”

我忖量着这是世界上最奇特、最别致的一封信。除了用藏文歪歪扭扭地抄下一首藏族情歌,没有一句值得一读的属于寄信人话语,连一个多余的字眼也没有,甚至没有落款。我反复看了半天,总感到莫名其妙。什么马背呀、情郎啦、伤筋动骨啊,肝肠寸断啦的,真是男人尿多,女人事多。啥叫被情郎抛弃?我们相互间谁也没有对谁许过什么愿心,又没有到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发誓要成为结发夫妻。只不过,只不过干了几次那啥,这又算得了什么?是两相情愿的事儿,况且是她自己要把我留下来和她那啥的。当然,话又说回来,我得为她负点责任,就像对别的女人负责,毕竟我已从她的行为中看出了她不是水性杨花的风尘女子,而只是个难缠的痴情女子,对待这类事情过于认真,过于较真罢了。这又有什么不好,如今这种女子像藏族人喜爱的猫眼石越来越多起来。就算我跟她过一辈子,又会怎么样。只是这心里堵得慌,总是搁不下仁钦玛和桑。转念一想,自己的这种想法一点也不能令人信服。也许她只是想对我表白内心的思念之情,没有别的意思,纯粹是庸人自扰,神经过敏,我自己多心罢了。人家总可以相信我吧?如同我梦见她。更何况我不也时常想她吗?像人家汉族人所说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嘛。再说,她总归是个保姆出身的农村女子,没文化,不像大学生那样能说会道,会写东西。她把情歌抄录给我无非是想劝我不要喜新厌旧,扔手纸似地把她蹬掉,或者是因为不好意思请别人帮忙给我写信,又苦于自己不会写,就顺手拈来,抄下了这首狗屁情歌。这首情歌多少能表达她的某种情怀,却不能说明更多的问题。难道不是吗?看看那手字,仅仅二十多个字,竟出现了十几个错别字,而且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正当我在瞎琢磨着试那套西装时,桑像空气似地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唉,这西装弄得我很难堪,脱也不是,不脱也不是。脱了,等于把色珍的心喂狗了;不脱,又有可能伤害眼前这个兄弟们的掌上明珠——桑。

“这西装真漂亮。你就这么穿着吧。够帅气的。”桑仿佛看出了我的苦衷。

“这是……”我想向桑解释什么。

“什么也别说,我知道你要说啥。”桑坐在一张老革命、我的父亲留下的破旧沙发上端详起我来。

“客人住你们家了吧?都睡了吗?”我没话找话,装出一副除了我就没人关心她的客人似的模样,很关切地询问。

“公色要搬到招待所去住。可他弟弟不想离开我们家。兄弟们还在跟公色父亲喝酒聊天。我累了,撑不住,就到你这儿休息。”桑说着便脱掉衣服准备上床睡觉。

“那我睡哪儿?”我想让她意识到我再也不能糟蹋她。

“你爱上哪儿睡,就上哪儿睡去。”桑第一次把脸拉得长长的,撅起红润如火的嘴巴。“还早,陪我说说话吧。”我有许许多多心里话要对她说。

“说啥说。不就想说你在拉萨有个小情人,你跟她睡过嘛。我全知道,用不着别人告诉我,我自己亲眼看到了一切。待一边去,去想你的色珍吧。”咋回事儿,这会儿她的语气格外的重,跟我使起脾气来了。平常她可不是这样哟。我烧掉十来根烟,给色珍写了一封无异于挂在天空的“热情洋溢”的信。同样用了一首自己胡编滥造的,有点像藏族民歌的东西:

“夏日河边草滩,

生长各种野花,

不要随意采摘,

当心中毒身亡。”

旨在借花引喻,说明世上什么男人都有,站着撒尿的不一定都是好男人,弄不好有可能惹火烧身,害了自己。言下之意很明白,就是劝她别再想我,打消跟我结合的念头。找男人必须慎之又慎,切不可因一时的疏忽,盲目的选择,而落得抱恨终天的境地。理由充足得不能再充足。因为我不是个过日子型的男人,不能担起对生活严格意义上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我怕一旦跟色珍生活,就永远见不着仁钦玛和桑,失去她们俩,失去她们在自己以上中占据的不可替代的位置。

桑睡得很踏实,很舒坦。她发出的轻微的呼吸声把我置身于安谧的夜空。窗外的树木凝视着我和兄弟们的宝贝——桑。我的手很不自觉地摸向桌边的酒瓶。我一走神,酒从杯子里溢出。我用右手食指醮着滴在桌上的酒,在落满灰尘的桌沿胡乱地写下了“以苦心当喜心”几个藏文。随即又用汉文补了“以苦为乐,随遇而安”八个字。写这些字并没有什么目的,完全是复杂而纷乱如云的心绪使然。真的是这样的。我确实弄不清楚自己干嘛要写出连傻瓜都不会理睬的这么两句话来。这些个瞬间即逝的拼音字和方块字之间有何内在的必然联系?跟并不属于我,却跟我的命运紧密相连的女人们又有什么关系?

我受不了。我受不了我对自己心灵的折磨和对文字的蹂躏。我的手失去控制似地端起酒杯,把酒倒在桌子上,用舌头舔了起来。然后用这根脏舌头给色珍打了个长途电话。电话那头跟我这边一样安静,安静得叫人发怵。色珍好像在哭泣,我分明听见她发出的声音。我这根脏舌头跟她仍有可能是干净的耳朵进行了一个多钟头的接触。她除了不停地对我说“我想你”,就没有说出比这更有力的话。

“人生就是不断认识自我、塑造自我的过程。人本身是活着的标本,一直处于盲目状态。”桑从被窝里甩出了只有哲学家和诗人有可能在变得十分深沉、冷静时说出的千真万确的废话。

我愕然地张大了除了吃饭喝茶饮酒吸烟,还有其它用处的嘴巴跟她对起话,向她提出了许多有意思的和没意思的问题,还问过她渴不渴,想不想喝点什么。可她却沉入梦乡,继续发出轻轻的呼吸声,连身子都没有翻一下。我希望她正做与我有关的梦,随便什么梦都行。

甜美的梦使得桑的小脸蛋越发显得稚嫩可爱,楚楚动人。她那张令人心花怒放的脸蛋将会属于谁呢?但愿她永远保持青春的美艳,放射出照耀雪山和草原的光芒。我赏读镌刻在她额头上的已经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每一则故事,如同曾经和现在正在赏读仁钦玛从鼻尖渗出的岁月——辛酸、惆怅、苦难的日子。

你们注意到被我忽略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没有?那就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像欣赏桑和仁钦玛那样欣赏色珍,甚至没来得及把她同样漂亮的容貌铭刻于心,尽管我们曾俨然夫妻出现在这个我始终坚信是美好的人世间。

桑兀自睡着。看上去睡得很沉很香。透过她那张苹果似的脸,我想到了一些有关我自己是不是真正的古格男人、古格男人应该做些什么、古格男人是否非要跟一个女人结合之类的琐碎问题。

桑翻了个身,从鼻孔里长长地出了声气。而她的嘴却像画中的蒙娜丽莎微微抿着。我恐怕永远改不了欣赏睡眠状态下的女人嘴巴的习惯。

一个柔和的很像桑的声音从窗外传了进来,在屋子里回旋着,灌进了我此时有些疲惫的大脑:

龙仁大概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一次到康坚色瓦岭草场给放牧员送食物。在回家途中砍柴,不留神从断崖上摔了下来。还好,没有把命搭上。当仁钦玛发现他瘫软地躺在沟里的时候,他的身子尤其是下身全是黑乎乎的血清,整条裤子被血水浸湿了。

仁钦玛出于某种本能,当即脱下自己身上那件从绒巴商人手里换来的紫红色尼龙衬衫包扎伤口。但因毕竟没有学过医,哪懂得有时连一些护士都干不好的技术活。血,不停地流出来,渗入地里,怎么也止不住。她还傻兮兮地找来凉水,试图把他身上的血污洗干净。

仁钦玛心急如焚,浑然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在龙仁身边团团乱转,使出浑身的力气喊人。可在那条夹皮沟里除了或飞来飞去或静静地栖落于灌木丛中小鸟和在乱石堆里钻进钻出的虫子,就找不见一个站着走路的人。心急之下,她趴下身,咬紧牙关把他背了起来,大声哭嚎着连走带爬地向山坡蠕动着身子。当精疲力竭,实在背不动时,她就死死抓住他的手,把他拖回村里,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把他终于送到乡医疗所。

经医生的处理,他的血总算是止住了。经过几个月的治疗,他的全身所有伤口都痊愈了。然而,在和仁钦玛结婚前,谁都不曾料想他成了干不了那事,要不上孩子的废人。

“不好了,不好。龙仁要出事。看,快看他的车子从山上滚了下去,坠到几百米深的沟壑里。完了,他的命数已尽了。可怜的人,佛的宠儿,一个一千年才出现那么一次的好人就这么走了。唵嘛呢叭咪吽。”

桑倏地爬了起来,拉着我直奔旋空寺请该寺唯一健在的活佛做法事。可是活佛已经被拉塔的家属请去为拉塔去世一周年举行祭祀仪轨了。于是,随便找来几个僧人,请他们帮忙为龙仁超度亡灵。

桑和她的兄弟我租了一辆“东风”车,带着请来做法事的僧人,按当地习俗之最高规格把龙仁送到冈仁波琪火化了。远去的祷告声把仁钦玛、桑和我的心撕成无数个碎片,让带血的心音向茫茫天际飘散,卷进没有色彩的云雾中。我能做的唯一的事情是让色珍到拉萨大昭寺添金灯。然后到三大寺和各个小寺庙点灯礼佛,告慰亡者的灵魂安心地走向异域。

唵嘛呢叭咪吽!

饥馑又逢闰月,中风偏遇腿瘸。我的舌尖蹦出了这么一句难听的藏族俗语。我说的是往后仁钦玛的日子该咋打发呢。我除了咂吮她甘露般的津液,嗅闻她野玫瑰样的幽香,还能为她和从她身上掉下来的那些牛犊似的孩子干点什么?

龙仁的辞世,无疑给仁钦玛重重的一棒,加重了情感的伤痛。尽管她也爱着我,对我也有着极难掂量的感情。但我敢肯定,她对龙仁的感情是包括我在内的其他男人的感情所无法比拟的。不管怎么样,现实使龙仁成了她的另一半,与她同甘苦,共命运,浇灌生活的花朵。作为女人,仁钦玛的承受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啊!凝结于她心中痛楚的血痂至少在十年内很难脱落。试想一个人一生中有几个十年?!更何况她将承载的定会是超过桑、色珍和我三个人所能承载的负荷的几倍呀。

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向神圣的三宝提问过的一句话:

公平何在?天地间还有比藏族农村牧区妇女更苦的女人吗?我能不拼死拼活地爱她们吗?

每每暂时离开女人的怀抱时,我在梦中常听到自己说给自己的话:

生命的花儿总在女人心中盛开。

 

我跟桑第一次做那种事儿的时候,我哭了。哭得格外的伤心。她也哭了,她是带着造福于人的微笑哭的。天空却绽开了感动的笑容。对于她的兄弟我来说,与得不到的痛苦相比,得到后的悲伤更令我难过。可是桑的眼睛告诉我她感觉非常好,她对她自己的行为感到极其满意。这个小妹妹曾经不止几千次地向她的兄弟们表白过所有愿望,其中最大的愿望莫过于不做女人她亲口对我们说过她不想做女人,只想永远做个可爱的小妹妹。可是做了那事儿就成了女人,就不再是小妹妹了。本来她是个看着轻薄却很有头脑的姑娘。是我把她变成了女人。但她永远不许我这么说。我感激她把她的第一次给了我。我不该把她像仁钦玛一样变成女人,而应该让她永远保持姑娘的纯洁。

在都城废墟下面的河滩上,我痴痴地望着兄弟们的小妹妹桑。桑肃然地看着仁钦玛。仁钦玛怯生生地望着她的十二个孩子。她的十二孩子呆呆地看着苍茫的大地。丝丝缕缕的云彩如姑娘芬芳的舌头舔噬我的心。我隐约看见埋在仁钦玛眼里的东西:一半是泪水,一半是汗水。

写到这里,我感到力不从心,累得实在写一下去了。你们知道我心里很乱很乱,乱得跟夏日的杂草丛似的,全然理不出个头绪来。出现于这篇东西里的女人们和包括有可能在另一篇东西里出现的主要人物桑的母亲在内的所有我曾接触过的和听来的故事中的女人们之于我太重要,对我的触动太大,致使我差点高呼古格及其所有雪域女人万岁。遗憾的是我没法在这篇东西里把这些可爱可怜的女人的故事讲得周细、全面而透彻,也不能够淋漓尽致地描述她们与众不同的风采,更没法预测她们将来的命运会怎么样。我想这一点是我的也许永远难以弥合的一种悲哀。

我带着自己不能为古格女性做点什么的悲哀,把仁钦玛和桑带到后藏地区十分偏远的一个山沟里洗浴。

那里有一眼泉水,人们管它叫做莲花泉。据说是莲花生大师加持过的,泽及人众如能用那个泉洗浴,可净除体与心灵的一切污垢,哪怕是杀父杀母的罪孽都能洗净。尤其是对高贵的男人或女人与铁匠、屠夫、鱼民等等出身低贱的人发生过不洁之事特别管用。

你们已经知道仁钦玛生过十二个孩子,想必谁都会想像她至少跟十二个以上男人有过不洁行为而桑也被我清清醒醒,明明白白地玷污了。还有远在拉萨的可怜的色珍老板。自从跟她们有过那种事,我的心没有得到过一时片刻安宁,仿佛有成千上万只丑陋而烦人的小虫子钻进我的大脑、心脏、胃部和眼睛里发动一场史无前例的持久战,使我的处境有如现今的伊拉克难民,终日惶恐不安。如果换个人,换成你,又该作何感想?

你们比鬼精明得多,在我的背后说我是一口贪婪的铁锅。而仁钦玛、桑和色珍是三块石头。我用这三块石头支起情感的灶台,如同牧羊人用那种简易灶台。然后把我自己架在那柔润的灶台上,任随生命之火熊熊燃烧。

我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寻求能使我心理稍稍平衡的各种办法。唯一的灵丹妙药便是听老人们的规劝,把仁钦玛和桑带莲花泉,里里外外洗个痛快,把仁钦玛洗成个干净的女人,还桑一个洁净的身子,让她们成为人间的空行母,贞洁的女性、慈祥的母亲。当然无论如何我也无法让她恢复处女身。至于色珍,我只能把她深深地埋藏在心里,有机会到拉萨时去看看她,给她买些衣服和她喜欢的东西(可能的话,如果无上的三宝让我跟她过日子的话,我就只能听天由命)。当然我自己也要洗浴,更要洗出个真正的男人样,也好日后把身子连同心灵一并交给哪位与我有缘的女人。但愿她不是桑。仁钦玛,就更不可能是,倘若是她,那么她就不会有十二个孩子,也没有必要千里迢迢去洗浴、净身。洗完后,还要带她们到扎什伦布寺跟我一起朝圣礼佛,作一番彻底的忏悔。

到了莲花泉,我便从附近的尼姑庙请来一位尼姑为我们讽诵《三聚经》等忏经,向所依佛忏罪,清除心灵的孽障。

我让仁钦玛和桑先洗。自己却在一块巨大的磐石后面烧茶,熬糌粑粥。以便在她们出浴后喝点茶和粥啥的,吃些肉,增加热量,祛祛寒。

莲花泉的水自山脚岩缝淌出,泉水清澈见底,冰冷如雪泉眼下面有两个浴池,一前一后,相距十米左右。前来洗浴的人先在下面的池中洗一道,除掉身上的污垢然后到上面的池中听着僧人或尼姑念诵经文浸泡一、两个钟头,待念完经才清洗,出浴。

尼姑盘腿坐在泉边,喃喃念诵起忏经和咒语。仁钦玛和桑从下面的泉中出来,钻进上面的浴池里浸泡。冰凉的水如同锋利的冰刀透过肌肤直刺向仁钦玛的心脏,冻得她一个劲地嗷嗷了起来,身子蜷缩成一团。而桑却平躺地水中。她的白玉似的身子一动不动地伸着,如一条美丽的蛇。她的两只小手自然地平放于大腿,双眼微合,两颊泛红,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嘴角挂着一丝可人的笑意,水中漾起惬意的涟漪,仿佛她的整个身心已然融入天地万物之

足足过了两个多钟头,尼姑才让她们从水中出来。

我让她们躺在我早已摊开、晒热的毛毯上,给每人倒了一杯热茶,叫她们自己吃些东西,好好休息一下。

这里山高谷深,凉风习习,泉水随风而起,被风吹飞着,溅向泉边的石堆。悬在空中的太阳,此时有气无力,没有多少暖意。仁钦玛冻得用毛毯裹起身子,像一捆扭结在一起的羊毛,嘴里像哭泣似地唏嘘着瑟瑟颤抖。桑却篷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身子趴在毛毯上喝茶,大块大块地吃起干肉来。

我在下面的泉中洗完后穿上裤衩到尼姑跟前的池中浸泡、洗浴。尼姑让我脱掉裤衩。我执意不脱。尼姑说不褪除所有衣物,哪怕是一小块布片都将影响洗涤,很难除净心灵的孽障。因为尼姑是佛的代言者,所以我还是不脱,没法脱,我怕亵渎神灵。尼姑笑了笑,说她可以背过身去诵经。我羞答答地脱去裤衩,侧身扎进水里,双目紧闭,嘴里胡乱地重复着我自己临时瞎编的一句口诀祈愿洗去身上的污垢,净除心灵的一切罪过。唵嘛呢叭咪

人哪,真是个怪物。当我光着身子与仁钦玛和桑玩那种既能使人感到幸福、振奋,又能使人感到痛苦、沉沦的游戏时咋就没有害臊的意思?偏偏在这个时候,在这样一个极其威严、庄重、没有掺合一点一滴猥渎成份的幽静的空谷中,在这样一个天人合一的大自然怀抱里,怎么却不由得沾染了虚伪的尘埃,变得这么胆怯?是否说明所有人直到离开人世总会存留一些与生俱来的善根抑或是本性中闪光的成份

大约过了两个钟头,经念完了。尼姑收拾起经文,叫我起来穿衣服。我怎么也起不来,身子冻得几乎麻木了。僵硬的身板直挺挺地如一具我曾在古格洞穴中见过的干尸。

桑把一瓶白酒递给我说:你个怪人,别出来永远在这里好了。

我伸手抓酒瓶,可是手冻僵了,抓不着酒瓶。桑启开瓶盖往我嘴里灌酒。我咂了一大口酒,搓了搓手,从水中欠起身准备站起来。桑像是抓一根木棍一把把我拽出池,用她刚才自己用过的毛毯把我盖了起来。

呸,刚刚受了那么大的罪,又感触到女人醉人的体温,闻到了女人馨香的体味。

我望着高远洁净的蓝天,暗自思忖着,想起自己曾在睡梦中对仁钦玛说过的话:

把芬芳的体味留下来,把辉煌的经历藏起来。

仁钦玛咧开嘴看着我,像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桑给我们每人舀了一碗糌粑粥。把头一碗递给了尼姑。

尼姑一点也不嫌弃,呼儿呼儿地把滚烫的粥一口口送进嘴里。

世间的男人和女人最没名堂。还是剃发受戒的好。我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的以及立刻劝我抑制情绪,千万不要激动。让我多点冷静,少一点浮躁。

你居心不良。桑赌气似地指着我说。

你别怪罪他。仁钦玛为我开脱罪责。

你们这些女人哪。尼姑坐在我旁边摇了摇头。

你们这些女人哪。一只岩羊从崖壁上慢腾腾地走过去,模仿着尼姑叫了几声

一群也许只属于这个地方的黄嘴黑羽鸟从峻的悬崖俯冲下来,栖落在离我烧茶的地方不远处的乱石堆

桑瞎吼了一下,那些鸟排着队向我们拥来,啄起撒落在地上的饼屑、肉末。

桑拿出照相机连人带鸟一块拍下来,说是要在照片上写上文字图解寄给拉萨的一个最好的小说家。我说拉萨最好的小说家是扎西达娃,不过他对这类东西不会感兴趣还不如藏在哪个尼姑庙的门槛下面,让尼姑和朝佛的善男信女们每天从上面跨过来跨过去,帮我们洗清污浊不堪的灵魂。

尼姑莞尔而笑,笑得很甜很甜,也很美,一如襁褓中的婴儿

桑悄悄地对我耳语道:“她很美。假如她不是尼姑,还能是什么?”

我深沉地望着远方天地相衔处的云团:“那么她什么都不是啦。”

仁钦玛一脸严肃地慨叹道:“要是什么都是,生命就会迷失。”

桑往我的耳朵里轻轻吹了口气:“我有很多故事要给你讲,特别是我母亲的故事。相信你会感动的。”

我的眼睛驾着一只小鸟从幽长的峪谷钻出来,犹犹豫豫地地飞向佛教圣地拉萨的那间能够改变太阳颜色的酒吧。

 

*宣:古藏语,歌舞之意,为且歌且舞的一种艺术形式。产生于古格或象雄王朝时期,并延续至今。

*诺尔桑王子和益绰拉姆系著名藏戏《诺尔桑王子》中的主要人物。

*阿古顿巴:藏族民间传说中类似阿凡提、阿里巴巴的人物。天资聪慧,心地善良,好善乐施,堪称智慧的象征。

*吉苏啦:后藏江孜人。是一位充满智慧,脑子机灵,反应敏捷,能说能文,擅长讽喻,幽默诙谐的真实人物。

 

(《西藏文学》2005年第6期)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