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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外语学院大学生活动导师指导制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5-14   信息来源:外语学院  浏览次数: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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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学风建设的成果,夯实学生管理队伍的整体力量,在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帮助和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近几年来学生活动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建立“外语学院大学生活动导师指导制度”,以调动教职工全员育人、树才的积极性,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打造出属于外语学院自己的品牌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教职工一学期至少指导或参与学生活动2次,一学年不得少于4次;

2.指导、参与学生活动的教师由学院党政办、团学办负责考勤;

3.每次活动提前一至两周在学院网站、教职工群中进行公布。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兴趣爱好选择适合自己指导学生的活动,并到团学办报名备案,学院可根据教职工报名情况进行适当的安排。

4.每学期结束前,团学办公室负责把本学期参与指导学生活动的教职工进行统计汇总,学院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评聘上一级职务、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希望全体教职工集思广益,积极主动的担任学生活动指导教师,教书育人,开创形式多样的专业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一点贡献。

 

                                    2013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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