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群团工作,努力开创我校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当前,我校正处于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新时期,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群团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手段还不够多。有的基层组织覆盖面不够广,阵地建设不牢固,组织活力有待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活动针对性、普遍性亟待加强,对群体中出现的新特点和新情况把握不够准,理论研究有待强化。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全校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最广泛的把师生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把群团组织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区党委周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高校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坚持内地办学,立足西藏,服务国家治藏方略,引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建设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高水平综合性民族大学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质量工程,使群团工作更加贴近学校工作实际,服务学校发展战略,为国家、为西藏培养更多爱党爱国爱藏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和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西藏特点的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高水平综合性民族大学。
(三)基本原则。 做好我校党的群团工作,必须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六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三统一”就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的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
(四)发展目标。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促使党组织在群团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强化,形成强有力领导班子;群团组织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基本权益保障明显改善;群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群团组织最大限度集中智慧才能,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真正成为党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引领者,不断推动我校党的群团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群团工作领导责任。 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群团工作,把群团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落实把好方向的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落实统筹指导的责任,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建立健全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专题研究群团工作,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群团工作,积极参加群团组织的重大活动。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学校党委宣传部把群团工作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加强工作督查考核,把群团工作纳入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绩目标考核,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群团组织领导体制。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校教育工会、校团委、校妇女委员会、校科学技术协会、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受校党委和上级群团组织的双重领导,各部门、学院(部)和附属单位教育工会分会、各学院(部)和附属中学团总支受同级党委、党总支领导。学校党委常委分管群团工作,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一般分管群团工作。学校教育工会主席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党委常委兼任,设副主席2 名(其中 1 名为正处级常务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各工会分会设分会主席 1 名。校团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2 名(其中 1 名由学生担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选),各团总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 名(由辅导员担任),副书记若干名(由学生担任)。校妇女委员会主任、校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校党委常委兼任,各设副主任或副主席 1 名。群团组织领导应按规定程序由选举产生。
(三)建立健全党建带群建制度。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离开党的领导,群团组织就会迷失方向、丢掉灵魂。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学校“三三六”党建工作新模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群团组织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服从党的统一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推动群团组织更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一)主动宣传学校重大改革举措。党的群团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在教职员工中大力宣传西藏民族大学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学校“一一三三二六六”发展思路(即:实施“一个战略”,贯彻“一个要求”,定位“三个方向”,抓牢“三件大事”,用好“两个抓手”,把握“六个重点”,推进“六个工程”),校党委提出的“三三六”党建新模式,以及学校建立的“二三四”应急处突和“一二三”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维稳机制,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了解学校党委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好教职员工的知情性、参与权。
(二)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群团组织要积极融入实施学校“一一三三二六六”发展思路的生动实践,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组织动员群众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建功立业,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发挥出来,把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转化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群团组织要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的广大师生,为完成学校党委(学校)中心工作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积极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群团组织要紧密联系学校广大教职工、青年学生,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关注教职工及学生所急、所需、所能的三个领域,重点帮忙解决师生日常工作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群团组织要针对各族师生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科学普及、身体健康、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做好“关爱困难师生”、“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为利益受到损害或侵犯的师生提供帮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做好青少年、妇女维权工作。要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注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准确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
四、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群团组织要从广大师生思想实际出发,开展各种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引导广大群众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民大办学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对青年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扎牢植正。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各族青年学子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师生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
(二)弘扬网络新媒体正能量。群团组织在网络新媒体领域要有阵地、建队伍、发声音,建好管好群团网站,加强网络宣传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综合运用校内外网络媒体和基于网络的 QQ、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如“民大青年”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进行舆论宣传。积极参与重点热点问题正面引导,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络正能量和主旋律。
(三)注重典型示范引领。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重视发挥各分工会、团总支遍布全校的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作用,支持群团组织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干部(团员)”等推荐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道德模范、“青春榜样”、“最美团支书”、五好家庭等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校上下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在动力,引导广大师生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科学精神的传播者。
(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群团组织要配合职能部门,发挥好我校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继续打造每年三月集中开展、辐射全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品牌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全面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旗帜鲜明,针锋相对,掌握主动,凝聚人心,强基固本的方针,持续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尤其是每年九月份集中开展、覆盖全年的“反分裂反渗透专题教育”活动,长期开展好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自觉抵御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活动。群团组织要认真落实 “二三四”应急处突机制和“一二三”班级常态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的群团组织在维护校园稳定,创新校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五、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一)加强群众活动场所建设。各部门要重点解决好群团组织缺资源、缺手段特别是基层群团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在阵地建设、项目筹划、资源使用、力量配备等方面整合联动。机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好用好校工会活动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等现有群团活动阵地和设施,把群团组织所联系群众的活动、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现学校有群团组织群众活动场所。
(二)保障群团工作经费。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依法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着力解决好基层群团组织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全面落实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以保障群团工作经费。
(三)营造支持群团工作的社会氛围。校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群团工作先进经验及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关心群团组织、支持群团工作。要加强对群团组织所办报刊、网站的指导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六、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一)加快建立大群团工作格局。为适应完成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组织人事部门要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机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工会活动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群团活动阵地建设,推动资源向基层工会、共青团组织下移和延伸,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群团工作体系。
(二)夯实群团组织基层基础。校教育工会、团委要优化基层群团组织机构设置,在群团力量整合、平台建设、机制创新上大胆探索。群团组织要适应新常态下学校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创新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延伸组织体系,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更好的联系、引导、服务全校师生员工。注重把群团工作职能不断向我校医学部、后勤集团、保卫处、附属中学等部
门的聘用职工群体延伸。
(三)推进我校妇联工作进步提高。高校女教职工在参与民主政治、传播文化知识、推动事业发展、带动妇女进步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我校女教职工大约占教职工总数的 45%,她们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校妇联要加强学校妇委会的组织建设,配齐妇委会干部,提高妇女组织对女职工的覆盖面。要加强与上妇联组织联系,更多争取上级妇联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区内外高校妇委会的交流。要加强妇委会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积极探索和创新妇委会工作方法和载体。
(四)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校党委组织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加强群团干部培养管理,选好配强群团领导班子,提高群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运用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方式管理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干部,教育引导广大群团干部讲忠诚、守纪律、懂规矩、转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群团干部队伍。要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群团组织与其他职能部门、学院(部)和附属单位之间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学校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应有一定比例班子成员交流调整。
(五)加强群团组织作风建设。群团组织领导班子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克服行政化、机关化等脱离群众现象。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群团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两省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西藏民族大学党的群团工作的新局面。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