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制度
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校内制度

《西藏民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作者:财务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04-27     点击数:3751  

 

《西藏民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1.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新增内容是什么?
答:(1)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十一条 新增了出差报销出租车费的规定
(2)第三章住宿费第十四条 新增了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的规定
(3)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八条 新增了对长距离乘坐火车增加伙食补助的认定
(4)第十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新增了对调入学院职工及家属差旅费、搬迁费的认定
(5)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新增了对会务费标准的认定
 
2.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与旧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比做了哪些修改?
答:(1)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修改了出差审批规定
    (2)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 调高了出差乘坐的硬座票价补助比例
第九条 修改了出差中转天数
    (3)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三条 调高了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4)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 调高了出差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第十九条 调高了由学院或其它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含乘坐租用车辆)在咸阳(不含咸阳市区和咸阳机场)、西安两地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
(5)第五章公杂费
第二十条 调高了公杂费补助标准;
第二十二条 调高了由学院或其它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含乘坐租用车辆)在咸阳(不含咸阳市区和咸阳机场)、西安两地出差,公杂费标准
(6)第六章在藏工资补助第二十三条  修改了在藏工资补助计算方法
(7)第七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 调高了带学生外出实习补助标准;
第二十六条  修改了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学习的报销规定
(8)第八章休假第二十九条 修改了在藏休假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享有在藏工资补助计算方法
(9)第九章探亲第三十一条 修改了职工探亲规定
 
3.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具体调整?
  答: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等合并为公杂补助。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实行统一标准,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具体调整如下: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陕西省外每人每天50元,陕西省内每人每天30元。
(2)公杂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陕西省外每人每天30元,陕西省内每人每天2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3)住宿费。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差人员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票据报销。住宿标准:副省级人员注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具体开支标准详见《西藏民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表。
(4)行李托运费。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内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4.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按照会务规格对会务费做了上限的限制,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西藏民族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对会务费(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学习费等)按照规格分别做了600元、1000元、2000元的限额规定,会务费发票中如含有食宿费用,在上述会务费限额加本人住宿、伙食补助费标准总和范围内,凭票报销,超出部分自理。现以“国内学术会议(包括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政府部门举办的会议和同类院校之间的管理工作研讨会,会务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为例,做以下分析:
(一)对于会务费为1000元或不足1000元时
(1)会务组免费提供食宿。会务费凭票据报销,按照标准给予路途中转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
(2)对于住宿费自理,会务组免费提供伙食。会务费凭票据报销;参会期间住宿费按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按照标准给予路途中转期间伙食补助费;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按标准以自然天数计算。
(3)对于住宿费、伙食均自理。会务费凭票据报销;参会期间住宿费按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按标准以自然天数计算。
(二)对于会务费超过1000元时
(1)会务组免费提供食宿。按照标准给予路途中转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会议期间会务费限额加本人住宿、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标准总和范围内,凭票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2)对于住宿费自理,会务组免费提供伙食。参会期间住宿费按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按照标准给予路途中转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会议期间会务费限额加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标准总和范围内,凭票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3)对于住宿费、伙食均自理。会务费凭票据限额报销1000元;参会期间住宿费按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5.出差人员住宿在亲友家里,住宿费如何报销?
答: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6.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差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以陕西省为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出差人员出现单数时,应如何报销?
答:各部门安排多人出差时就应统筹考虑,参加会议、培训时,也完全可以和其他单位人员合住标准间,单人住标准间的,也要在住宿费限额内据实报销。
 
7.必须在西安火车站上下火车,出发或到达西安站时间在20点至次日8点之间的,单位没有安排车辆接送时,可在单程80元限额内报销咸阳与西安间出租车票,在相同时间段往返咸阳机场按单程50元标准报销出租车票后,是否继续享受公杂补助?
答:对于符合本规定的出差人员,除享受单程报销出租车票外,继续享受公杂补助。需注意,若同时出差人员较多,只能按照4人一组报销出租车票。
 
8.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人员,改乘软座应怎样补助?
答: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人员改乘软座的,按照规定以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改乘硬座,同样仍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9.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受交通条件限制,必须中转的,如何计发不坐卧铺的补助费?
答:限于交通条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应发给此项补助费。
 
10.出差人员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并已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后,途中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是否仍应按照规定发给?
答:对出差人员符合坐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的,按火车硬座票价的一定比例发给个人补助费,此项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的性质不同,因此,对出差人员已经按照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后,在途期间仍应按照规定发给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
 
11.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符合坐卧铺条件,其中有一段不坐卧铺的,补助费如何计发?
答: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如果其中一段路程坐了卧铺,其他路段符台乘坐卧铺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可按照分段的方法计算补助费,即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本段硬座票价的比例给予补助。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再给予补助。
 
12.出差人员赴外地出差,在目的地市内的交通费(如出租车、公交车等)是否可以报销?
答:公杂补助已经包含了出差人员到目的地所在城市的市内交通、电话费补助等,因此不再报销出租车票、公交车票等费用。
 
13.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何具体掌握执行?
答:上述规定是对离家较远的职工趁出差、开会或调动工作之便,略加绕道就能探望父母、配偶等亲属的一种照顾。例如,从咸阳到北京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完成任务后,前往郑州省亲办事,再从郑州直接回咸阳,其路费的报销,应按从北京回咸阳的快车卧铺中铺票价计算。绕道车、船费超过北京到咸阳快车卧铺中铺票价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车船费少于从北京到咸阳的快车卧铺中铺票价时,按照实际绕道车船费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补助。
 
14.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对自然(日历)天数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答:自然(日历)天数是指出差人员从出发当天零时起,到完成任务后返回工作单位所在地当天24时止的日历实际天数,出发和返回的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例如,某甲出差,5日上午11时出发,当月24日晨7时返回,则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数应为20天。
 
15.实行公杂补助定额包干后,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从住地到机场的费用可否报销?
答:考虑到机场一般距市中心较远,乘车费用较高,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乘坐专线客车(不含出租车)的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并且继续享受公杂补助。
 
16.出差人员到外地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其出差费用如何计算?
答:出差人员到外地短途出差,当天往返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补助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其中: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限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补助减半发放。
当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有些旅客列车为了缓和客车拥挤状况,活跃旅客生活,增设了不少服务项目。如利用餐车开设茶座,备用茶点、报刊、棋类等供旅客享用,按小时收费,出差人员能否报销此项茶座费用?
答:茶座费用等应由个人自理,不能报销。
 
18.到基层挂职的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是否给予伙食补助费?
答: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人员,在途期间视同出差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不改变工资供给关系的,在二类区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在三、四类区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2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补助。工资供给关系转到挂职单位的,不再执行本规定。

Copyright © 2020.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