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职工个人公积金扣缴情况的说明
来源/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数:23888
按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新的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到次年6月)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如下:
一、缴存基数: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累加取整。
1、2017年5月工资册应发合计(扣减“特补”、“交通”、“独补”);
2、参照二类地区人均缴存基数增加175元/月(《藏房资字【2017】1号》);
3、住房补助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3、住房补助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二、扣缴比例:12%,取整。
财务处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30日 西藏民族大学管理部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