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职工个人公积金扣缴情况的说明
来源/作者:财务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5-07-01 点击数:47695
各位职工:
按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新的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到次年6月)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如下:
一、缴存基数: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累加取整。
1、2015年5月工资册应发合计(扣减“特补”、“交通”、“独补”);
2、新增津补贴(按《藏人社厅发【2015】93号》精神执行);
3、参照二类地区人均缴存基数增加136元/月(《藏房资字【2015】10号》)
二、扣缴比例:12%,取整。
附件:藏人社厅发【2015】93号文件我院2015年7月公积金执行标准
财务资产管理处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西藏民族大学管理部
西藏民族大学管理部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6月30日
藏人社厅发【2015】93号文件津补贴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