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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07 信息来源:资产管理处浏览次数:3318
 

1、各单位按照有关资产管理处置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单位内部评估论证,通过学校办公OA-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流程进行申报,并将单位报废申请文件《西藏民族大学资产报废申请部门论证意见表》、《报废报损资产明细清单》(以上两张表可在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报废资产照片(一实物一张)、其他有关资料等附件同时上传。特别说明:取消各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的资产管理处置申请及打印的纸质版《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

2、经过资产管理处及学校OA流程批复同意报废后,各单位可将学校批复同意报废的实物一次性交回资产管理处,资产处按照批复清单与交回实物进行核对,并将交回实物的报废资产账务调拨至学校待报废仓库或公物仓。由资产处再统一汇总,定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审批报废并处置。账随物走,对于未交回实物的资产将无法进行账务调拨处理,涉及盘亏的无实物资产学校将按照《西藏民族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学校报废资产的存放仓库地方有限,对于一次性大批量或体积较大不便搬运的报废资产实物,先行由各单位自行保管,资产科会派人前往进行实物核对清点,并将此批报废资产独立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加快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批复后第一时间进行实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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