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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采购办任跃旺主任到我校检查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06
信息来源:资产管理处浏览次数:7310
9月28日下午,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采购办主任任跃旺到我校检查政府采购工作,调研指导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开展。学校资产处副处长罗亚莉、刘伟光,财务处副处长王红蕊、监审处霍凯琳、资产处相关人员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科长苟小江主持。
会上,刘伟光介绍了我校开展采购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汇报了学校2012-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提出了我校政府采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介绍了学校为推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立项和执行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与会人员还讨论了自治区集中采购目录内目录货物的采购方式、自治区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的规定、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签证问题、单一来源公示媒体、分散采购和分散支付总量达到限额标准未履行采购程序等相关问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表也介绍了陕西省关于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
任跃旺在听完相关工作汇报和交流后,对学校开展采购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听完学校相关汇报后,很振奋,也很有收获和启发,西藏民大开展的采购工作管理很规范、工作开展较好,体现了学校领导对采购业务重视,学校的一些规定和具体做法,如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库、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管理、监审的全过程参与、采购纪检监督平台的使用等做法值得借鉴;在看到成绩同时也应该注意,近几年国家的采购制度的修订变化较快(如87号令发布和实施),对于采购的监管力度也很严格,要守住制度和原则,对于已列计划、获批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特殊情况和必要的重大变更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已在区财政备案的3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自治区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要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并做好学校的相关服务工作,对于学校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早介入、严把关、抓服务、促进度”,以服务赢得客户的关注和认可。
最后,他对学校政府采购提出六项要求:一是采购计划备案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的财政大平台录入采购计划,并将产生的表单打印、存档。二是采购文件的编制问题。要发挥三家具有政府采购甲级资质代理机构的管理经验,编制招标文件更高效、更规范,同时在自治区未出台相关规定前,参考执行《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办法。三是标讯的发布问题。学校的政府采购除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外还要在西藏自治区的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四是合同公示问题。鉴于陕西尚未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示的情况下,该项工作再考虑。五是质疑答复的处理问题。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对于日常的质疑予以回复,如需要学校配合的方面,学校要给予配合。六是日常监督与管理。要按照财政部对于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今年年底自治区财政厅及其他部门将对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会后,任跃旺还查看了学校图书馆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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