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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15 信息来源:资产管理处浏览次数:4139
 
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采购与招标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采购与招标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和采购方式。
3、负责校内招投标的报名和资质审核,发布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与中标信息,签发中标通知书。
4、负责各类设备采购的审核与实施;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协调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有关项目事宜;
5、负责项目合同书的报批,审核规范合同文本。
6、负责零星采购审核,监督协议供货采购的询价。协调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7、负责招投标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8、负责组建学校招标采购专家库组建和评标专家的抽取。
9、负责本处办公室、基层党组织建设、网站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处领导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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