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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化学实验室规则

发布时间:2014-04-16 信息来源:医学院实验室  浏览次数: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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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熟悉本次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步骤,懂得每一操作步骤的意义和了解所用仪器的使用方法,否则不能开始实验。

二、实验过程中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把实验结果和数据及时、如实记录在实验报告本上,文字要简练、准确。完成实验后经教师检查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

三、实验台面应随时保持整洁,仪器、药品摆放整齐。公用试剂用完后,应立即盖严放回原处。勿使试剂、药品洒在实验台面和地上。

四、使用仪器、药品、试剂和各物品必须注意节约。洗涤和使用仪器时,应小心仔细,防止损坏仪器。使用贵重精密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须立即报告教师,不得擅自动手检修。

五、加热用的电磁炉应随用随关。乙醇、丙酮、乙醚等易燃品不能直接加热,并要远离火源操作和放置。实验完毕,应立即拔下所有仪器设备开关和关好水龙头。离开实验室以前应认真、负责地进行检查水电,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废液体按规定集中处理。强酸、强碱溶液必须先用水稀释。废纸屑及其他固体废物和带渣滓的废物倒入废品缸内;不能倒入水槽或到处乱扔。

七、实验时如遇仪器损坏,应如实向教师报告,并填写损坏仪器登记表,然后补领。

八、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本室负责教师批准,严禁带出室外,借物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九、实验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及时排除,凡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西藏民族大学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10月2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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