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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央】纪念社科院的玫瑰

发布时间:2014-02-18 信息来源:西藏当代文学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3500
 纪念社科院的玫瑰

                            格央

那年姑娘芳龄二八,青春洋溢,情窦初开。

那年姑娘刚上大一,青春的校园里满是玫瑰和书本的清香,姑娘就在这清香中上课、背书、运动、聊天、吃饭、睡觉……

姑娘学的是数学,但她喜欢英语,学校里倒不要求一定要过国家4级或是6级,但她希望自己能够拿到证书,那是她对大学生活最初计划的一部分,简而言之,她想要一个充实、愉悦和可以回忆的大学生活。

上中学的时候,姑娘是个好学的好孩子,在家乡县城的中学里,是众口一词的尖子生,英语基础不错,如果不是老师劝说她报理科,她心中真正想学的是英语和历史。在一个宽大的桌子上,翻译厚重的历史书,是她心灵对自己未来职业最有幸福感的想象。

因此,虽然姑娘学的是严谨而刻板的数学,且英语和她的专业并无特别大的关系,也不影响她的学分,但她还是报了社科院的英语补习班,并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学习。社科院和西藏大学隔着好几条还算繁忙的街道,每周135的下午,在下了最后的一节课后,总可以看到一个垂着大辫子的小姑娘,骑着一辆有些破旧的自行车,在下班回家的人群中穿梭。姑娘骑车的技术欠佳,不过姿势好看,加上她略显幼稚的、被太阳晒红的小脸,以及脸上青春的微笑,总算可以弥补偶尔的磕碰。

在学校之外,去上补习班,姑娘真的特别忙,但心中的充实和愉悦,让她保持着旺盛的精力,觉得自己好有干劲。在那样青春葱郁的岁月里,心中的感觉真好,连过往的行人看了,也觉得愉悦之情荡漾而出,像波浪一样层层传递。

这天,补习班里来了一个插班生,本来并没有让人特别注目的地方,但他却坐在了第一排,而且,外老师一进来,他就开始用英语打招呼,介绍自己。他说话的声调特别高,旁人的人想不听都难。

可惜的是,实际上他的口语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好,几句对话之后,外教的问题就让他露出奇怪的表情,他反应倒是很快,夸张地笑了起来,举着双手,作揖。仅仅一节课,他就成了班上最活跃的人,这样的性格,学外语最合适,坚持一下,想学不好都难喔!

英语补习班里的学生大都是上班族,因为工作需要或是爱好来这里学习,没有特别大的压力,所以在学习上也自然是做不到特别刻苦认真。而姑娘不一样,她还是一个在校的学生,一贯认真努力,把学习当作本分,老师布置的任何作业,她都按时完成,上课笔记也记得一丝不苟。在补习班里,姑娘应该是最用功的学生了,加上她不善言谈,又梳着一条大辫子,有一种二、三十年代电影中教会修女的气息,所以班里那位新来的同学在背后叫她“修女”,渐渐大家都这么叫她,姑娘听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修女就修女吧,总比“小猫、小兔”之类的称呼要好多了。

新来的同学虽然学习并不认真,但他喜欢说,不论在课上,还是课下,他都不停地说,说着说着,他就有了进步,几个月之后,他的英语口语就完全可以进行一般性的对话了,甚至还可以和外籍老师聊一些私秘的话题。外老师说他是最好的学生,姑娘不太服气,因为他好像从来就没有做过任何家庭作业,当然也没有背书,还时常逃课,可是,他的进步却是显而易见的。姑娘疑惑了,难道在学习语言上,真的有天赋的存在?在这之前,姑娘对于好学生有着传统而固定的标准,这位新同学的到来,让姑娘对这个标准有了疑惑。

疑惑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让人思考,姑娘思考了,对事,也对人。

一个星期天,姑娘去学校附近的邮局寄书,刚踏进大门,就被迎面突然冲出来的人撞了一下,两人都愣了,姑娘觉得此人面熟,那人反应倒快:“噢,我记起来了,你是修女。”

“修女?”反问过后,姑娘才反应出这是自己在补习班的绰号,而撞了自己的人就是给自己起了这个绰号的新同学:“修女不是我的名字,老实说,我不喜欢自己被别人起绰号。”

“我也老实说,这个绰号真的没有恶意。”

“但绰号终究是绰号,不好的。”

“如果你真的介意,那么我下次绝对不这么叫你了,”新同学说:“如果你还是觉得不好,那你给我取个绰号好了,怎么样的绰号,我都不介意的,真的。”新同学说的很认真。

“我不会给别人起绰号。”姑娘也很认真地说。

“那你总不会让我自己给自己起绰号吧?”他说:“我叫我自己白马王子,你大概不会愿意这么叫我吧?”

他的话把姑娘逗乐了。姑娘想,这个人在语言上,也许真的是有“天赋”的,他多么会说话呀!

在这之后,虽然两人在补习班上总是见面,但并没有什么交流,姑娘还是认真地做着所有的功课,而那个新来的同学,还是一如既往地散漫着。他偶尔还会逃课,在补习班里这是司空见惯的,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上班族,有加班、有应酬、有懒惰、有娱乐……单纯的爱好往往要放在倒数的某一个位置上。

其实,细细想想,在应付完所有的工作任务之后,还能抽出时间来学习,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的人都越来越浮躁,学习一门外语倒显得有些矫揉造作了。

那年的夏天来的特别晚,五一过后,天还冷着,穿着大毛衣,中午倒是有些许热,但脱了,又感觉冷。就在这一穿一脱中,姑娘感冒了,精气神差了很多,还总是咳嗽。不想耽误任何课程,姑娘穿着一件冬天的棉衣还是去上补习班了。

抱歉的是,上课的时候,她止不住地咳,想到影响同学听课,拼命忍着,但反而弄巧成拙,咳的似乎更严重了。

无奈,第一堂课之后,她老师请假,准备回学校。

推着车刚出社科院的大门,迎面碰上了那个给自己起绰号的同学。“你不上第二堂课了?”

“不上了,我有点咳嗽。”

“那我开车送你。”

“不用,我骑车回去。”

“在风里骑车,对你的咳嗽更不好。”他不由分说:“你的车放在后备箱里。”他说话的语气无容置疑,像是在下命令,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到了宿舍楼下,他帮姑娘拿出自行车,还塞给她一个放了几个小盒的塑料袋:“这是感冒和咳嗽药,你回去看说明,马上吃,早点睡。”

这几盒药把姑娘弄糊涂了,应该不是车子里本来就有的,因为刚才在社科院的大门遇见的时候,他的手上就拿着这个袋子。课一结束,他就往教室外冲,不会是去买药了吧?他大概看出了什么姑娘的疑惑:“你一整节课都在那里咳,大家被你弄得连课也听不好,我不知道你准备请假,所以,刚才下课的时候,在大门旁的药店买的。”他继续说:“别在楼外站着,快进去吧,我也赶着去上课呢。”

他买的药还真是齐全,连糖浆和含片也有。姑娘看着这一袋药,心里“砰砰”直跳。她不知道这袋药真的只是同班学友之间的关心,还是有更多更深的意义?

姑娘二八的芳龄,心中应该有自己的领悟。

而此刻,在校园的某一个停车场里,那个说自己赶着要上课的人正呆呆地坐在车里,他也在思量自己的行为,为什么要担心她的病?为什么要买药?为什么要送她?又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难道?怦然心动了?

已经做了好几年上班族的他,原本是个不太拘小节的人,一直散漫,性格即是如此,对感情也自然是散漫的。

散漫惯了,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的心因为一个姑娘怦然心动了。目光在哪一刻凝结,被哪一点所吸引,他不知道,他明白的只有一点:这个姑娘被自己爱上了。

他相信这种感觉,在一起上补习班一年多了,这种怦然心动应该也是点滴积累的结果吧?

不论心中的波浪多么汹涌翻滚,两个人的外表倒是平整如镜面的。课还在继续上,见面了也依然只有轻轻地点头,放学后,她骑着自行车,他开着小轿车,出了大门,一个往南,一个往北,再一次见面是隔天的黄昏,却也还是默默无语,连眼神也似乎是相互躲避的。

但忽然,却有一天,姑娘在自己的书桌里,看到了一朵打着蝴蝶结的玫瑰花,花是火红的,蝴蝶结是黄色。

玫瑰是他放的吗?是给自己的吗?

从那以后,每堂课都有一朵玫瑰在等待着姑娘。虽然只是一朵,但姑娘的心被塞得满满的。

终于,有一天,姑娘下晚自习,在教学楼的出口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这可是不是在社科院,是在自己的学校里,姑娘脱口而出:“真巧。“

“不是巧合,我在等你。”他说:“现在还不算很晚,我们在你们学校逛逛吧?”

两人默默走着,此刻,交谈,或是沉默,于他们的内心都是自然而然的。

“谢谢你送我这么长时间的玫瑰。”姑娘说。

“你知道是我?”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觉得就是你。”

“你还想我继续送你玫瑰吗?”

“我想,或是不想,于你而言,有什么不一样吗?“

“你想,或是不想,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但于你不一样,如果,你想,那玫瑰就是快乐的,如果你不想,那玫瑰也许就是你的烦恼了。”

姑娘没有回应他的话,她只觉得诧异,这样的话和他一贯的说话风格真是截然不同,让她觉得好不习惯啊!

“于我,倒是想一直送给你玫瑰。”他接着说:“如果有一天你烦了,我就改送你向日葵,让你边看书,边嗑瓜子,一点也不浪费。”

“这才是你说话的风格,刚才那个你被鬼魂附体了吧?”

“不是什么附体,刚才我好紧张,现在,我又是我了,这样的感觉真好啊!”他突然觉得好放松,自然而然地牵起了姑娘的手,姑娘下意识地往回缩,但他很用力,紧紧地握着。

也许女孩子就是这样,喜欢有些霸道的男人,喜欢被霸道地爱着。

就这样,他们漫无目的地闲逛在安静的校园里。那天,有点冷,一阵风袭来,姑娘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她希望他能像烂漫的电影情节一样能脱下自己的大衣,给她轻轻披上。但他只是吸了一口凉气,牵着姑娘继续向前走。

姑娘有些失落,毕竟如果这算是开始恋爱的话,那现在这一刻是她人生第一次情感的第一刻。而后,他的话让姑娘更是失落了。因为他说:“我明天要飞北京,最早的一班,后天,我就飞澳大利亚了。”

“什么?”

“我拿到了一个去澳大利亚学习的机会,两年,我就是为了这个机会到社科院学习的,我没有想到会遇上你,我本来只想送你玫瑰,不想告诉你,但是,”他迟疑着。

“那你为什么又要告诉我呢?”姑娘问。

“不告诉你的话,我觉得自己会后悔的。”他说:“我不能让你等我,但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你的手还没有人牵,那你能像今天一样,让我握紧你的手吗?”

姑娘正要开口,却觉得手臂上突然有一个东西,一摸,蜘蛛,姑娘大叫了一声,话题就此结束。

蜘蛛来的真不是时候,姑娘一向怕蜘蛛、怕黑、怕打雷、怕上高楼,但此刻她最怕的是他真的永远离开。

这之后,他当然是走了,远走澳大利亚,寄过一个毛茸茸的考拉,也寄过一大袋当地的美食,但惟独没有玫瑰,连画在纸上的玫瑰也没有了。

不知道两年之后,他是否回来过,拉萨城不算大,但姑娘毕业6年了,他们却竟然再也没有见过。

姑娘的手终于有人牵着走了,而他,为事业打拼多年,此刻的身边也会站着一个成熟娴雅的女子吧!

时光悄悄翻越万水千山,那条过往的幽径已无从寻找,连曾经是真有或是无,也不敢肯定。但倘若记忆不会褪色,不染纤尘,或许只有你,能窥探我虚掩的往事的斑驳,又或许真的只有你啊!

青春的故事就是这样美好而伤感吧!

不论如何,纪念社科院的玫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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