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54期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
西藏民族学院选派赴两名优秀青年干部
2013年12月9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西藏民族学院选派担任西藏自治区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两名青年干部分别到昌都左贡县旺达镇拉达村和乌雅村报道,他们为期三年的村支部第一书记任职正式开始。
前期,西藏民族学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选派青年干部担任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层层选拔,选派该校信息工程学院仁青丹增、外语学院王卫两位同志到村担任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学院党委书记刘洪顺,院长洛松德青,纪委书记扎西次仁等学院领导多次同两位选派干部谈心谈话,勉励他们克服困难,扎根农牧区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表率当好“一把手”,为当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贡献,在艰苦环境中锻造意志品格,练就过硬本领。
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两位同志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中)直单位选派干部到村(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任前培训。12月9日,两人顺利抵达任职地点。
仁青丹增在临行前说:“作为一名藏族干部,我有责任有义务服务西藏发展和西藏人民。在三年的任职时间段内,我将持续发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民院精神,扎根基层当好领头雁,为增进当地百姓福祉和打好社会稳定基础作出应有贡献,不辱使命!”王卫表示,他将努力学好藏语,尽快进入角色,展现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全力履职尽责,不辜负学校党委重托。
选派优秀青年干部担任村(居)支部第一书记,是西藏自治区党委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安排部署,活动覆盖全区所有5451个村(居)党支部。
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第四督导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络组、 宣传组、综合组、自治区教工委
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印制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