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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17期

发布时间:2013-08-30 信息来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浏览次数: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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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17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西藏民族学院创新活动载体
深入推进“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
 
近日,西藏民族学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中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的通知》(藏群组发〔2013〕12号)精神和区党委有关批示精神,制定了活动方案,正式启动了结对认亲活动。学院严格按照区党委提出的“规定动作不走样”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制定了“定点联系驻村点群众、入驻学生宿舍、向扶贫点派驻驻村干部”三项活动为基本内容的结对认亲活动方案。具体内容为:一是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区党委要求,分批奔赴学校在阿里的强基惠民驻村点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干部入驻学生宿舍活动帮扶贫困学生;三是向学校定点扶贫点(三原县嵯峨镇屈家村)派遣驻村干部。
8月28日上午,西藏民族学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会议(2013年下半年第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动员“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会上,学院党委书记刘洪顺讲话,他深入解读了区党委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的意义和内涵,并对学校落实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此次“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是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学院党委对此表示强烈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他强调,全体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价值,增强活动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深刻认识活动意义,“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是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的具体显现,是贯彻落实执政为民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要把活动体现在真抓实干的行动上;二是深入理解活动开展的背景和目标要求,此次活动是区党委着眼于西藏发展全局,根据西藏社会特殊矛盾作出的极富针对性的决策部署,“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就是要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鱼水深情,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三是学校开展“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和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目标是有机统一的,与学校一贯珍视的以生为本、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是一致的,教师深入学生与学生打成一片,关心青年成长成才,是教师天职所在,也是维护西藏人民利益的落脚点。
刘洪顺对学校贯彻落实“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身体力行,积极踊跃参与,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批分次深入阿里地区改则、普兰两县学校强基惠民驻村点,落实帮扶任务;二是按照区党委具体标准要求,亲赴联系家庭、嘘寒问暖、为牧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三是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处级以上干部从9月份起分批入驻学生公寓,与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他号召,广大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以区党委“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为契机,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中探索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活动各项目标要求。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洛松德青传达了《俞正声同志在听取西藏自治区发展稳定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藏党发〔2013〕167号)。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扎西次仁传达了《陈全国同志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群众路线讨论会上的讲话》(藏群组发〔2013〕8号)和区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中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的通知》(藏群组发〔2013〕13号)。
 
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第四督导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络组、宣传组、综合组、自治区教工委
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印制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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