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增值税)
某企业2016年9月有关资料如下:
说明:(1)材料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2)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3)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一、2016年9月期初余额如下(单位:元)
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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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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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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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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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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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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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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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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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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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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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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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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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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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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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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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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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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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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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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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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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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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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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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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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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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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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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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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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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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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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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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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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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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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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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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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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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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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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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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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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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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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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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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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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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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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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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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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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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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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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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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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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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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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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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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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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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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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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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有关项目的明细如下:
原材料:
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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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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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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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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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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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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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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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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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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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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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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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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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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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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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
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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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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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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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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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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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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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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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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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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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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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29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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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
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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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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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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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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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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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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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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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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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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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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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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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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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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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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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项:
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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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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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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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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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公司9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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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公司1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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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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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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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职工王强暂借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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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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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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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公司7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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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公司14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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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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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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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开给三友公司的3个月期不带息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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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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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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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四合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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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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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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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公司借用设备收取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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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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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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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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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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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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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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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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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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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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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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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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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9月该公司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
1.9月1日,收到蓝天公司上月货款90 000元,白云公司上月货款100 000元,分别存入银行。
2.9月1日,向天平公司购入甲材料1 00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存,收料单第1801号,货款63 600元,增值税10 812元,以上款项尚未支付。运杂费1 400元已开出支票付讫。材料按实际成本转账。
3.9月2日,发出甲材料1 250千克,领料单第2801号,其中制造A产品用料1 000千克,其余材料系车间一般耗用。
4.9月3日,发出乙材料1 500千克,领料单第2802号,用于生产B产品。
5.9月4日,开出支票支付上月应交税费113 000元,应付股利50 000元;以现金支付225元零星管理费用。
6.9月5日,开出支票支付黄河公司上月货款14 850元;支付上月所欠职工工资96 000元。
7.9月6日,购入乙材料500千克,已验收入库,收料单第1802号,货款22 000元,增值税3740元,以上款项开出支票支付,以现金支付运杂费500元。
8.9月6日,销售A产品给蓝天公司750件,货款165 000元,增值税28 050元,以上款项尚未收到,发货单第0801号。
9.9月6日,收到白云公司账款50 000元,存入银行;开出支票支付长江公司欠款44 000元;完工A产品1 000件,已验收入库,入库单第3801号。
产品完工暂不做账,待月底一并进行核算。
10.9月7日,销售给白云公司B产品500件,货款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以上款项尚未收到,发货单第0802号。以支票支付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销售运杂费5 000元。
11.9月8日,发出甲材料500千克用于制造A产品,领料单第2803号。
12.9月9日,行政管理人员王强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725元,余款25元以现金交回。
13.9月10日,该企业在某大学设立奖学金,开出支票支付20 000元。
14.9月11日,向长江公司购入乙材料1 000千克,已验收入库,收料单第1803号,货款42 500元,增值税7 225元,以上款项尚未支付。以支票支付运杂费4 000元。按实际成本结转。
15.9月12日,完工A产品750件,验收入库。入库单第3802号。
暂不做账。
16.9月13日,销售B产品750件,价款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以上款项存入银行,发货单第0803号。以银行存款支付应由本企业负担的运杂费6 000元。销售A产品500件,价款115 000元,增值税19 550元,以上款项存入银行,发货单第0804号。
17.9月14日,向黄河公司购入甲材料1 500千克,货款93 000元,增值税15 810元,以上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收料单第1804号。运杂费6 000元以支票付讫。材料按实际成本结转。
18.9月14日,开出支票提取现金2 500元;用现金购入办公用品325元直接交由管理部门使用;开出支票支付长江公司货款42 500元,支付车间零星修理费用2 000元,大修理费用30 000元。
19.9月15日,向天平公司购入乙材料1 500千克,价款60 000元,增值税10 200元,以上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收料单第1805号。
20.9月16日,开出支票支付职工报销医药费7 800元。
21.9月17日,发出甲材料1 000千克,其中先用于B产品250千克,再用于A产品750千克,领料单第2804号。发出乙材料1 500千克,用于B产品生产,领料单第2805号。
22.9月18日,开出支票支付天平公司购货款63 600元。
23.9月18日,收到蓝天公司货款80 000元存入银行。
24.9月19日,向长江公司购入乙材料1 500千克,价款60 000元,增值税10 200元,以上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收料单第1806号。以支票支付运杂费6 900元。材料按实际成本结转。
25.9月20日,从银行提取现金2 000元,以备日常开支。
26.9月21日,出售给蓝天公司A产品500件,价款115 000元,增值税19 550元,以上款项尚未收到,发货单第0805号。用支票付讫代垫运杂费5 250元。
27.9月22日,完工A产品250件,验收入库,入库单第3803号。
暂不做账,待月底一并结转。
28.9月23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月份水费2 425元,其中车间负担1 510元;电费4 725元,其中车间照明耗电2 270元,管理部门耗电2 455元。
29.9月24日,发出乙材料1 200千克,领料单第2806号,用于B产品生产。
30.9月25日,收到蓝天公司账款120 000元,存入银行。
31.9月26日,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来的现金股利1 200元,存入银行。
32.9月30日,结算本月份工资总额97 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68 000元,并按产品生产工时在A、B产品之间进行分配(A、B产品生产工时分别为8 000工时和9 000工时),车间管理人工员工资6 000元,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资23 000元。
33.9月30日,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0%、2%和1.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4.9月30日,本月份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20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设备折旧70%,行政办公楼折旧30%。计提无形资产摊销10 000元(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受益对象为管理部门)。
35.9月30日,结转本月份制造费用,按A、B产品的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36.9月30日,A产品2 000件全部完工,结转其成本。本月份B产品没有完工入库。
37.9月30日,结转已售A、B产品成本。
38.9月30日,结转收入与成本、费用等,计算确定本月利润。
39. 9月30日,以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50 000,将本月欠交增值税转至未交增值税。
40.9月30日,计算应交所得税,并予以结转。
(税前利润=645 000-623 000=22 000;所得税费用=22 000×25%=5500)
41.9月30日,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税后利润=22 000-5500=16500)
42.9月30日,结转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有关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