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教学科研质量,省教育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并召开了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现场推进会,有力促进了全省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为充分了解各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工作,现就各高校报送教师发展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对照《关于加强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教师〔2013〕29号)和《陕西省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评估办法(试行)》(陕教规范〔2014〕20号)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师发展工作年度计划认真总结。
2.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中心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规划教师发展、教师成长研究、教师培养培训、建设资源平台、推进研讨交流及为教师个性化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正文后应附本中心2015年度大事记和2015年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
3.列出本中心2016年度重点和主要工作任务。
4.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扼要、数据详实准确,总结正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报送要求
请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sxsfc@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冯东
联系电话:029—88668692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