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庆祝我校建校55周年,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促进校园和谐,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会决定举行全校教职工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时间:10月21日—10月31日,下午4:30(双休日照常休息)
地点:室外排球场
二、参赛单位
西藏民族学院工会各分会
三、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在各分会报名参加。
四、参赛办法
各参赛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10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一人)。各分会在10月1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交工会办公室。各分会于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20在工会召开领队及抽签会。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排球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 预赛阶段
根据学校各分会报名情况,将参赛单位通过抽签分成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进入小组前2名的队参加决赛。
(二)决赛阶段
进入小组前2名的队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前4名。
六、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三局两胜制。每球得分制,每局(决胜的第三局除外)先得25分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26:24、27:25)为止。决胜局(第三局)先得15分并领先对方2分的队获胜。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 (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C值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 (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C值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4)体育学院分会直接与决赛第一名参赛队比赛,取并列名次。
七、奖励办法:
1. 一等奖一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三个:奖金1500元;三等奖四个:奖金1000元(可根据参赛队总数调整奖励名次),其余参赛分会均为鼓励奖,各奖励800元。体育学院取并列名次奖励。
1. 一等奖一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三个:奖金1500元;三等奖四个:奖金1000元(可根据参赛队总数调整奖励名次),其余参赛分会均为鼓励奖,各奖励800元。体育学院取并列名次奖励。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
2.如遇雨天比赛顺延(以大会竞赛组通知为准)。
3.请各分会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组队参赛。
4.裁判员、工作人员等必须提前到场,按赛程编排做好参赛准备。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院工会。
西藏民族学院教育工会
二0一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