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5
来源:附属中学
浏览次数:4787
摘 要:《史记·陈涉世家》中“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是典型的使令类兼语句。如果补全省略的语法成分,完整的句子应是“(陈胜)号令召三老、豪杰与(之)皆来会计事”。其中,“与”是介词,“皆”同“偕”。因为介词“与”紧紧靠在动词短语“皆来会计事”之前,所以其介词宾语可以承前省略。《马氏文通》对介词宾语省略早已有简明扼要的解释。
关键词:史记;陈胜;马氏文通;兼语句;介词;与
对于《陈涉世家》中“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划线部分,苏教版初中九年级上册语文教材[[1]]、北大中文系《古代汉语》[[2]]、王伯祥先生的《史记选》[[3]]都翻译为“一起来集会议事”。“皆”指“一起”,那么“与”是什么意思?对此,苏教版初中语文教材略而不提,《古代汉语》认为“与”通“举”,是全部的意思。对于此类注释,汪义华先生提出质疑[[4]]。他认为“与皆来会计事”是“皆来与(之)会计事”的非常规词序省略句。窃以为将“与”看作介词是合理的,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之。
“与+名词+偕+动词”是先秦古文中常见的句式。如:
(1)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邶风》)
(2)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孟子·梁惠王上》)
(3)公将如齐,与夫人皆行。(《管子·大匡》)
“与夫人皆行”中的“皆”当读为“偕”。所以我们推测“与皆来会计事”是“与(之)皆来会计事”的介词宾语省略句;“皆”亦当读曰“偕”。后世古文也有不少这样的用例:
(4)翌日,偃师谒见王。王荐之曰:“若与偕来者何人邪?”(《列子·汤问》)
(5)始,(王珪)隐居时,与房玄龄、杜如晦善,母李尝曰:“而必贵,然未知所与游者何如人,而试与偕来。”(《新唐书·王珪传》)
(6)后琯至,召见流涕。帝抚劳,且问:“均、垍安在?”琯曰:“臣之西,亦尝过其家,将与偕来。”(《新唐书·张说传》)
(7)刺史韦诜有女,择所宜归,会休日登楼,见人于后圃有所瘗藏者,访诸吏,曰:“参军裴宽居也。”与偕来,诜问状。(《新唐书·裴漼传》)
(8)(李光弼)曰:“贼将高晖、李日越,万人敌也,贼必使劫我。尔留此,贼至勿与战,若降,与偕来。” (《新唐书·李光弼传》)
(9)白鹤在何处,尝试与偕来。(辛弃疾《水调歌头·盟鸥》)
(10)忽兰吉下马,执大渊手,谓之曰:“上方宣论赐赏,不待而来,何也?”大渊曰:“诚不知国朝礼体,且久出,恐城寨有他变,是以亟归,非敢有异谋也。”遂与偕来,一军尽喜。 (《元史·李忽兰吉传》)
以上诸句,前文提到了的人或物,介词“与”后面则略而不提。其实,对于此类语法现象,清末的先达马建忠早已明确指出:“‘与’先动字,其所司有蒙前文而不书者。”[[5]]意思是如果介词“与”紧紧挨着动词前面,那么它所管辖的成分(即介词宾语)有承前省略的情况。今试从《史记》别举三例:
(11)乃以郦食其为广野君,郦商为将,将陈留兵,与偕攻开封,开封未拔。(《史记·高祖本纪》)
(12)还攻胡阳,遇番君别将梅鋗,与皆,降析、郦。(《史记·高祖本纪》)
(13)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史记·陈涉世家》)
第(12)句“与皆”即“与偕”,指刘邦大军与番君别将梅鋗并到一起。“皆”作动词用。
马建忠后面又说:“书籍中‘与’字往往有不可解之处,《释词》所拟之解,颇可释疑,然不敢据为定论也。”古人之言,良有以也,令人可倾可佩!
综上,窃以为按照古文文例,“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当读为“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皆”通“偕”。补足省略语法成分,此句应是:“数日,(陈胜)号令召三老、豪杰与(之)皆来会计事。”“之”是介词“与”的宾语,指代“陈胜”,承前省略。这里包含一个兼语结构,“三老、豪杰”既是“号令召”的宾语,也是“与皆来会计事”的主语。它是杨伯峻、何乐士先生所说的使令类兼语句[[6]]。
那么,“与”可不可以理解为“举”呢?举皆者,“举其大体而言,皆如此也”。[[7]]恐怕此解于语义未安。从语法上看,也有“所与偕来”这样的结构,说明在这个词组中“与”是介词。如:
(14)上以为然,诏德裕以其城归吐蕃,执悉怛谋及所与偕来者悉归之。(《资治通鉴·唐纪六十·文宗太和三年》)
另外,《汉语大词典》将“与皆来会计事”的“与”解释为“使”[[8]]。该义项另一例句出自《晏子春秋》:“故忠臣也者,能纳善于君,不能与君陷于难也。”其上文是:
景公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君也,何若?”晏子对曰:“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公不说,曰:“君裂地而封之,疏爵而贵之,君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可谓忠乎?”对曰:“言而见用,终身无难,臣奚死焉;谋而见从,终身不出,臣奚送焉。若言不用,有难而死之,是妄死也;谋而不从,出亡而送之,是诈伪也。故忠臣也者,能纳善于君,不能与君陷于难。”
很明显,该句是对“有难不死,出亡不送”的照应,当解释为不能与君主您一起共患难。这里晏婴话语重点是委婉地建议明君当善于纳谏。进言献谋乃忠臣之职,虚心纳谏乃明君之事。有忠臣不一定有明君,故而进言不必见用,献谋不必见从。这个道理晏婴当然知道,但是他故意混淆二者,便取得了很好的修辞效果。晏婴,真乃齐国之习辞者也!晏婴的主张是他只做明君之忠臣,不为昏君效愚忠。
对此,我与郭维茹先生的观点[[9]]是一致的,而且她的分析更为精细。然而,她怀疑“与皆来会计事”中的“与”是衍文,却是不对的。
参考文献
[1][]洪宗礼.语文[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180.
[2][]郭锡良等.古代汉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99.
[3][]王伯祥.史记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76.
[4][]汪义华.关于《陈涉世家》注释的三点商榷[J].中小学教材教学,2006,(4):87-88.
[5][]马建忠著,吕叔湘等编.《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357-358.
[6][]杨伯峻等.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589.
[7][]卢以纬著,王克仲集注.助语辞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8:154.
[8][]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第二卷)[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8:159.
[9][]郭维茹.授与动词“与”兼表使役、被动用法考辨[J].汉学研究,2010,(1):359-388.
[作者简介]李繁贵(1984-),男,山西平遥人,现为西藏民族学院附属中学教师,文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古汉语词汇及认知语言学。
在搜集语料的过程中,作者使用了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并在此基础上核对原文,特此说明。本文之撰写离不开西藏民族学院高明教授的热情鼓励和帮助;初稿完成后,广州大学罗维明师通读全文,对主语宾语的辨别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作者谨此一并致谢!
版权所有 © 2024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制作维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