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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28 信息来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浏览次数: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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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直部门,协同单位,相关高校及科研机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充分肯定我们党治理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为坚定制度自信、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服务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2011协同创新中心决定设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招标课题,在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标课题内容
此次招标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内容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结合西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研究指南如下表。投标人自行选择课题类型和拟定具体课题名称,不限于课题指南。
表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课题研究指南
序号
选题方向
1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3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4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5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6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8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9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10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1
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12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13
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4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5
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
 
三、投标人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心招标课题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担保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养负责;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独立开展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与相关研究经验;
4.非西藏民族大学投标人竞标的,须设立西藏民族大学一名教师为课题第二负责人;
5.投标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6.校外投标人组建的课题组中,西藏民族大学教师不少于2人;校内投标人组建的课题组,以研究为需要尽量实施跨学科、跨单位成员间的协同,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投标:
(1)承担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尚未结项的;
(2)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四、招标文件
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5〕6号);
2.《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5〕6号);
3.《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77号);
4.《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79号);
5.《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78号)。
五、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1.招标公告发布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将通过正式文件、西藏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xzmu.edu.cn/)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2.xzmy.edu.cn/xtcx/)等网站发布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招标信息。
时间:2019年11月28日
2.投标
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接受投标。投标人根据各自研究优势选投课题。投标人在西藏民族大学网站-信息公告栏目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活页》如实填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8时
投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二楼秘书室(210室)。
投标材料: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活页》电子版发至邮箱xzmyxietong@sina.com经中心管委会形式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活页》各一式5份,并将定稿电子版发至邮箱xzmyxietong@sina.com。
3.评标
招标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完成全部课题的评审工作。
4.定标
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排序确定课题中标人。每个课题确定一个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研究内容调整中标人所投课题的课题类型和经费预算额度。
5.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在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发布公示。
6.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指定代表签订《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
六、对中标人和中标课题的管理
招标人指定代表全程监督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课题研究成果及经费预算要求
课题研究结项成果主要有两种方式,投标人根据研究内容任选一种即可:
1.课题研究中期成果主要为调研报告1篇(不少于0.8万字),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主要为成果要报(每篇3千字左右,重点课题提交3份成果要报及厅局级采纳证明至少1份,一般课题提交2份成果要报及主管处级采纳证明至少1份,研究报告1篇(一般课题不少于5万字,重点课题不少于10万字),此类成果经费预算一般课题按5万元填写,重点课题按10万元填写
2.课题结项成果公开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3千字,要求发表在《西藏日报》(理论版)、《新西藏》、《西藏发展论坛》,《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认定以学校科研处文件为准),此类成果经费预算一般课题按1万元填写,结项成果免鉴定
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署“本研究成果系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八、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具体以研究合同为准。中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前半个月完成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并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
中标人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成果要报或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研究成果,并需通过鉴定验收。
九、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具体金额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由评审专家、中心管委会成员及财务人员共同审核确定。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双方所签订的研究合同书中约定。
中期成果和初步研究报告未通过评议审查,或正式研究报告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该课题进度款不予拨付;
课题经审核达不到结项要求的,该课题做终止或撤项处理,课题经费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课题间接费用
课题间接费用预算与申请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78号)执行。
联系人:王新 王芳艳 
联系电话:029-33755894   传真:029-33755894
电子邮箱:xzmyxietong@sina.com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
邮编:712082
附件:
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
    2.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活页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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