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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入选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1 信息来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浏览次数: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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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教育部发布2018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以西藏民族大学为依托高校组建的“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12年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自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各高校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形成了国家、地方、学校分层培育实施格局,有力提升了高校协同创新能力,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2018年5月,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为持续推动高校协同创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教育部决定启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作。在接到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后,西藏民族大学积极组织申报,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推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参与全国评审。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教育部研究决定,认定包括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内的59个协同创新中心为国家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以西藏民族大学为牵头单位,由西藏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自治区科学院共同组建的创新实体,2013年被西藏自治区认定为自治区级“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培育和建设项目。自2015年以来,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中心坚持以“政府主导、区域急需、创新引领、影响突出”为建设宗旨,以“立足西藏、协同合作、创新机制、服务社会”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西藏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以西藏重大创新任务为牵引,抓住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大力推动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了高校智库和咨政服务作用。据统计,中心产出各类研究成果百余篇,其中6项研究成果被国家领导人批示,50余项成果被国家民委、西藏自治区以及有关部门采纳。2016年,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由光明日报、南京大学发布的首批CTTI来源智库;2017年,中心入围高校智库MRPA测评(2016-2017)前五十榜单,资源总效能排名第31名。
据悉,教育部首批认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共59个,按照有关要求,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将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支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协同创新成效等情况,将作为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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