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报告

文件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报告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6来源/作者: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访问量:2553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的批复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名额

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委员名额为25名;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从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有利于把学校党委、学校纪委建成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稳定改革发展、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提名。

2.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工作领导原则。提名推荐党委委员,要从党委领导全校各项事业发展、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出发,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优秀的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推荐纪委委员,要从纪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的要求出发,注意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推荐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结合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党委委员一般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其他行政、教学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产生;纪委委员一般从纪检、监察审计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其他行政、教学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产生。除纪委书记候选人外,“两委”委员候选人不交叉推荐。

3.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原则。提名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时,在年龄结构上,要注意合理的梯次配备;在知识结构上,应考虑不同学科和专业的代表性;同时还要综合考虑不同工作性质、岗位等各方面的代表性,并注意推荐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同志和女性同志。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党龄。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作斗争,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3.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和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俭节约,作风民主,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自觉维护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为学校发展建设、教学科研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程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轮酝酿(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西藏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额不超过24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额不超过7名。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按照“两委”委员提名名额、提名原则、基本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充分酝酿。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所辖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的初步名单,再次听取所辖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意见后,将提名人选名单于12月21日18时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第二轮酝酿(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第一轮提名意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发至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酝酿讨论。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听取所辖支部和广大党员意见后,汇总 “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讨论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第三轮酝酿(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第二轮酝酿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进行酝酿讨论。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听取所辖支部和广大党员意见后,汇总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讨论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按照相关规定,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根据各基层党组织讨论情况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西藏自治区党委、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审批。

五、相关要求

1.根据中组部和西藏自治区党委要求,是学校“两委”委员的中组部第九批援藏干部人才不占学校“两委”委员职数,不再进行提名推荐工作。

2.“两委”委员的提名推荐工作,关系到学校建设大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及相关规定,在党员中加强党性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基本原则、要求和程序,以对学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在“两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9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