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扎西卓玛
副组长:焦忠武
成 员:拉巴顿珠 刘 源 唐 池 唐 玮 李书勇
二、主要职责
1.审查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
2.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3.完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